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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就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征求意见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日前下发《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经营规则、信息披露和报告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征求意见。
《办法》关于经营条件指出,保单贴现机构开展保单贴现业务时,应依托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具备与保险公司相关业务系统、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的技术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所运营的互联网络平台,应符合国家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则,并配备专门从事互联网平台运营管理的专业人员团队。
(四)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五)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贴现要求规定保单贴现业务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贴现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
(二)贴现保单相关保险公司必须是经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人身保险公司。
(三)保单贴现资金应于保单受益人变更后3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保单贴现人。
人身险保单贴现,指中介公司先以折扣价格买进即将到期的寿险保单,等到被保人去世时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其中,作为中介机构的贴现机构可以引入投资人,将保单作为资产来进行交易。保单贴现能够满足寿险保单的持有人出于多种原因的变现需求。
最后更新:2018-01-08 23: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