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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股東清倉式減持應設立高壓線
近日,對於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違法減持甚至清倉式減持及相關違反違規行為,管理層表示將嚴厲打擊。在支持該舉措的同時筆者認為,打擊大股東清倉式減持還應設立減持高壓線。
一,控股權轉讓減持高壓線。一家優秀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必定十分關注自己的控股權是否穩定,即便是引進戰略投資者也不會輕易讓渡控股權,除非控股股東因為其他原因導致經濟困難被迫賣股票還債,國外凡是能長期存續的上市公司莫不如此。然而,我們很多上市公司一旦禁售期滿,圈錢套現走人的嘴臉就暴露無遺,這也是廣大中小投資者最不滿意的地方。為此,有必要對上市公司轉讓控股權與降低控股比例設定嚴格條件:至少要包括動機審核、轉讓收益用途審核、轉讓前經營真實性審核、轉讓價格審核等。這裏最核心的就是不能讓圈錢走人成為一種常態。
二,戰略投資者減持高壓線。隨著國有企業混改的大力推進,戰略投資者大股東越來越多,一些上市公司上市前股改或增發過程中,也會引進不少戰略投資者,這些戰略投資者進入的成本低、收益高,減持衝動大。對他們的減持也必須在持有時間、減持比例、減持價格、減持信息公開等方麵設定條件,原則上作為戰略投資者應該持有的時間不少於一個五年計劃,不然談不上戰略投資,同時應該分步減持,而且減持價格也不應該低於首次公開發行的價格。這裏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戰略投資者變為市場投機者。
三,董監高減持高壓線。董監高人員作為上市公司的直接經營者,他們應該是企業股權最堅定的持有者,除非企業經營出現困難,那樣他們減持股權就有內幕交易之嫌。然而現實情況表明,很多上市公司的董監高人員不顧吃相,常常在企業經營發生重大轉折之前先行跑路,有些甚至不惜辭職走人來實現自己的目的。顯然,對他們的減持行為設置前提很有必要:包括解禁時間限製、減持比例限製、減持價格限製、減持人數限製、減持信息公示等。盡可能把經營實效與他們的利益捆綁起來,讓沒有經營好企業的董監高人員不能從股權減持中得大利。
四,減持前信息管理高壓線。很多控股股東或者關聯大股東、董監高人員,都希望在減持時有個好價錢,於是他們在抬高股價方麵絞盡腦汁,如調控業績到解禁以後釋放、提前進行高比例送配、找機構進行所謂的市值管理、追逐熱點概念搞所謂博眼球的資本運作、甚至明知企業經營出現問題也拖著等到減持差不多才公告……傷害的是二級市場的中小投資者。因此隻有對減持前的上市公司信息加強管理,才不至於讓減持者鑽空子。對減持前後業績明顯異動、股價明顯異動、資本運作項目投資明顯增多、高送轉、利好消息異常偏多等要進行申報審查,發現問題不僅直接沒收減持所得,還要給予重罰。絕不能讓內幕消息與內部人為了個人私利破壞資本市場的秩序。
(原標題:對大股東清倉式減持應設立高壓線)
最後更新:2017-10-22 01: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