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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很方便,但你這樣轉賬很危險!

移動支付越發流行,不少網友表示微信支付已經取代了自己的錢包,甚至替代了發紅包、業務匯款、轉賬、借錢……方便是方便,但由此帶來的財產糾紛也不少。

轉賬999元和1000元性質大不同

後來兩人分手,小何認為自己發過的1萬多元微信紅包和轉賬都是借款,想要求前男友償還。但對方卻認為這些錢都是贈予,不應該還。

兩人對簿公堂,法院認定其中八千多元為借款,而對諸如520元、999元等具有特殊含義金額的轉賬不予認定為借款。

法律專業人士對此表示,“情侶之間的金錢來往比較特殊,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贈予的可能性很大。部分金額並不是一般借貸習慣上的整數,如果沒有其他證據,通常被認為是用來表達愛意。”

有微信轉賬截圖卻要不回借款

幾個月前,小琳曾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借了2000元錢給朋友,但事後沒有補借條,隻留下一張轉賬的截圖。

沒多久這位借錢的朋友就“消失”了,不僅不還錢,微信、電話連一句回應都沒有。小琳沒辦法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開庭後,小琳出具了當時雙方轉賬的截圖,但收款人的昵稱隻是一個網名,頭像也不是本人,聊天記錄已經被刪除,法院不能判定借款人就是被告。

由於一直聯係不到借款的朋友,小琳的截圖雖然是證據但是卻不能孤證定案,法院最終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將孤證補充成完整證據鏈

近兩年來,孫先生陸續通過微信轉賬借給丁先生12萬元,沒有打過借條。借款一直拖欠,孫先生無奈找了律師幫忙。丁先生的微信昵稱並非真實姓名,孫先生很擔心是不是就不能證明錢是借給了誰。

對此,律師建議盡快補充、固定證據。按照建議,孫先生通過微信和短信發送“丁*,我是孫*,我在**時借給你**元,合計**元,請你盡快歸還”這樣的內容,丁先生回複“有數了”。

隨後孫先生又打電話進一步確認借款的事實,並保留了錄音。由此,微信轉賬的孤證變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孫先生最終要回了全部欠款。

巧用轉賬附言 借條有備無患

孫先生很幸運,而遺憾的是在更多案子中,很難補齊證據鏈。如果對方對電話、短信都置之不理,那就很難辦了。

對於微信轉賬、發紅包方式的借錢,律師建議錢可以微信轉賬,但借條還是要給,最好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做說明,有糾紛時辦理會容易很多。不要因為怕麻煩、礙於情麵而不留借條。

同時,發紅包時係統默認附言“恭喜發財,大吉大利”,轉賬時可添加“轉賬說明”。這時一定不要偷懶,務必在留言處備注好錢款的性質。微信溝通中也可以確認好對方的身份信息和款項性質,有備無患。

最後更新:2017-10-08 0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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