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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基金定投功能
規則介紹
1.定投的基金:長期開放申購的基金,具體以前端顯示定投按鈕的狀態為準;
2.定投金額:定投金額不能小於該產品起投金額,如果小於,頁麵顯示如下:
3.定投周期:每月、每兩周、每周
每月:可選擇1日-28日,遇節假日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包括跨月和跨年);
每周:可選擇周一至周五,遇節假日當日不發起,也不順延發起;
每兩周:可選擇周一至周五,遇節假日當日不發起,也不順延發起。
4.支付方式:儲蓄卡(以頁麵顯示的銀行列表為準)
5.修改接收驗證碼的手機號:
6.基金定投交易規則:
A. 定投指定交易日當日不允許終止和變更協議;
B. 按照定投計劃自動發起交易申請,該筆交易申請不能撤單;
C. 交易失敗不順延:當投資者賬戶餘額不足、賬戶狀態不正常、網絡故障、係統故障或不可抗力導致按照定期定額計劃發起的交易申請無法成功時,該筆定期定額交易將不予順延執行,本期定期定額交易申請失效,但不影響之後的定期定額交易。
D.投資者須保證指定銀行卡在申購交易發起日全天24小時的賬戶可用餘額足額且賬戶狀態正常
7.基金份額計算:
已發起定投計劃的扣款當天的淨值計算,一般係統是早上8點扣款,應該不會發生申購壓單的情況(如發生客訴可升級工單處理),請客戶T+2(QDII基金為T+3)個交易日查看基金確認情況。
8.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的暫停:
若本公司公告暫停某隻基金的申購,則在公告的暫停申購期限內也暫停對該基金的定期定額申購交易,且不順延。暫停申購期結束後,將自動恢複定期定額申購業務。如果公告中明示不暫停對該基金的定期定額申購,以公告為準。
頁麵截圖:
更新時間 : 2016-07-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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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6-12-30 1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