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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質押回購新規駕到 影響幾何?

讀創記者 陳燕青

8日晚間,滬深交易所發布《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征求意見稿)》,同時證券業協會也發布了《證券公司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風險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為減輕對存量業務的影響,將適用“新老劃斷”原則,修訂內容僅適用於新增合約。對此,多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新規將使得單隻股票質押集中度受限,降低券商股票質押規模和質押平倉風險,有利於市場的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單隻股票質押集中度受限

由於股權質押融資成本較低且較為便利,最近幾年不少上市公司股東通過質押股份來籌集資金。根據同花順數據統計,截至目前,今年以來A股共進行了8451次質押行動,涉及上市公司1709家,共涉及股份數2140.2億股,總質押額高達2.57萬億元。

根據中證登的最新數據統計,目前A股公司整體質押比例超過50%的有122家,而質押比例在40%至50%之間的有181家。

征求意見稿指出,單隻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超過50%。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隻A股股票質押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單一資產管理產品接受單隻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

“此舉意味著單隻股票質押的集中度和規模將受限,”東部一家券商兩融部負責人表示,“原有的規定是當單一標的證券已質押數量占總股本超過50%時,券商應當審慎評估質押該標的證券的風險,並沒有硬性要求不得超過50%。此舉將使得部分上市公司股東的質押融資規模減少,也有助於降低未來股票質押平倉的風險。”

根據新規,券商開展該項業務和分類評價掛鉤,A類券商自有資金融資餘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本的150%;B類券商自有資金融資餘額不得超過淨資本的100%,C類券商自有資金融資餘額不得超過淨資本的50%。這意味著部分評級較低券商的質押規模將受限。

對於新規,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指出,“從總體來看,質押回購新規意在規範質押業務,降低此前部分公司過高的金融杠杆,降低股票質押風險,防止資金脫實向虛,有助於市場的中長期健康發展。”

質押回購規模將縮減

新規指出,融入資金應當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並專戶管理,不得用於股票二級市場、不得用於新股申購、淘汰類產業,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後續每次不得低於50萬元。債券和基金不得作為回購交易標的。融入方應使用專用賬戶存放融入資金,券商發現資金用途違反協議約定的,應當督促融入方采取改正措施。

“這意味著此前部分券商幾萬元的小額類股票質押業務將叫停,” 一家大型券商深圳營業部人士對記者表示,“融入資金不能用於炒股也意味著此前部分機構通過股權質押獲得資金再買入股票的加杠杆模式難以為繼。”

新規還明確,融入方不得為金融機構或者從事貸款、私募基金、個人借貸等業務的其他機構,或者前述機構發行的產品。

此外,為降低質押股票價格下跌帶來的風險,新規明確了質押率不得超過60%,而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質押率上限。此前的規定是券商可以根據證券種類、是否為相關指數成分股、板塊等因素,確定標的證券質押率的上限。

上述券商營業部人士分析稱,“以前隻要求明確融資方的條件如資產狀況、負債狀況、信用記錄、訴訟情況等,並沒有對融資方的類型作出限製。新規意味著私募等資管機構不能進行股票質押回購,這將使得券商的客戶減少,以後基本隻能是上市公司的股東。而股票質押率原來大多在60%及以下,但最高可以做到70%,現在顯然有所降低。總體看,新規將使得券商的質押回購業務規模有所縮減。”

對於新規的影響,一位不願具名的上海券商分析師表示,“從征求意見稿來看,依然是貫徹金融去杠杆的指導思想,引導資金流入實體經濟,管控資本市場風險,防範部分股東質押式減持對市場的衝擊,以求達到減少資金空轉,降低社會融資利率水平,結合供給側改革做好實體經濟結構調整的大目標。短期市場可能麵臨回落壓力,中長期看有助於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單一股票質押比例前五名公司 來源:中證登

讀創編輯張意梅

最後更新:2017-09-10 14: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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