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降至5萬元 非法轉移資金受到細化監控
央行在去年12月底宣布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於今日開始正式施行。《管理辦法》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宏觀經濟來講,這更有利於對大額資金的往來進行監控,從而獲取大額資金的情況、數據,便於統計分析,以便更好的判斷金融形勢。從打擊違法違規的犯罪金融活動來講,通過檢測,可以有效鑒別正常交易與非正常交易,在非正常交易中可以甄別出各類非法活動的資金交易。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高級研究員黃誌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前的大額交易標準過高,造成了在反洗錢工作過程中防禦性報告過多、有效報告不足等問題,影響了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20萬元作為大額交易報告標準,已經不能完全滿足反洗錢以及打擊、遏製相關上遊犯罪的實際需要,有必要對大額交易報告標準進行適當調整。從國際上來看,歐美國家現金領域的反洗錢監管標準大都比較嚴格,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大額現金交易報告起點均為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
對於大額交易標準的調整,部分市場人士擔心個人或企業的正常交易活動將會受到影響。對此,黃誌龍認為,普通客戶的非現金支付工具越來越普及,居民使用現金交易的偏好也在發生改變。但是,對於違法違規行為,這將有利於我國在反腐敗、偷漏稅、反洗錢、國際收支等方麵加強現金管理,防範相關違法違規風險。
趙錫軍認為,對於非法轉移資金者,有不少交易者並不是進行一次大規模交易,他們化整為零,采取螞蟻搬家的方式來進行交易,如今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從20萬元降至5萬元,那麼超出5萬元的資金是要申報的,這些非法轉移資金受到進一步細化監控,對於違規違法轉移資金者來說更加困難。
(原標題: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降至5萬元 非法轉移資金受到細化監控)
最後更新:2017-07-02 11: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