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主要證券交易所退市製度簡介
在美國,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標準包括:股權的分散程度、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資產規模和股利的分配情況。退市也分主動退市(比如私有化)和規則退市。下麵介紹美國兩家主要市場的退市規則以及退市流程。想要了解私有化的童鞋可以查閱另一篇文章《美股學堂:私有化那些事兒》
一、紐約證券交易所的退市標準及流程
(一)紐交所退市標準
紐約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終止上市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麵:
1,總股東數小於400;
2,總股東數小於1200且過去12個月中月均成交量小於10萬股;
3,公眾持股小於60萬股;
4,連續30天總市值低於5000萬美元;
5,股東權益低於5000萬美元;
6,連續30天總市值低於3.75億美元且總收入在過去12個月中低於1500萬美元;
7,平均總市值在過去30天中低於1億美元;
8,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不在控股該公司,或者母公司或關聯公司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9,平均總市值在過去30天中低於7500萬美元且股東權益低於7500萬美元
(二)紐交所退市流程
二、納斯達克的退市標準及流程
(一)納斯達克退市標準:
1,股東權益低於250萬美元;,
2,市值低於3500萬美元;
3,最近一財年或最近三財年中兩年經營淨利潤低於50萬美元;,
4,公眾持股數量低於50萬股;
5,公眾持股市值低於100萬美元;,
6,連續3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美元;
7,總股東數量低於300人;
8,做市商數量低於2家;
就最低報價來說,納斯達克市場規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價格不足一美元,且這種狀態持續30個交易日,納斯達克市場將發出虧損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發出的90天裏,仍然不能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自救以改變其股價,將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這就是所謂的“一美元退市規則”。“一美元”是納斯達克判斷上市公司是否虧損的市場標準,而不是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但是,這一市場標準也客觀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實內在價值。除以上數量指標外,納斯達克市場對公司的初始上市或持續上市還有其他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法人治理結構方麵的要求,包括年報、中報的報送,獨立董事,內部審核委員會,股東大會,投票機製,征集代理表決權機製,避免利益衝突等;二是對公司經營合規守法方麵的要求。舉例來說,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美元將觸發退市程序。納斯達克將立即通知該公司在180天(包括非工作日)內整改以達到要求。整改期內,如果該公司股價能夠在最少連續10天之內維持在1美元以上,則將被視為達到整改標準。通常這時候企業會采取合股以提升股價的方式。
由於觸發退市的原因不同,從觸發退市程序開始到最終采取退市行動(假定企業上訴最終沒有成功),整個過程可能短至一個月,或者長至七個月。
(二)納斯達克退市主要流程
最後更新:2017-01-14 13: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