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天天下紅包雨,群主5天搶6600元,然而
搶紅包如今已成了
許多人在親朋聚會時愛玩的遊戲
但現在也出現了一些
專門搶紅包的微信群
有群主專職管理
有專門的“遊戲”規則
不少人對這樣的“遊戲”樂此不疲
近日,富陽就有這樣的一個“紅包群”,群裏的多名成員被警方抓獲。這是怎麼回事?請繼續往下看......
“踩雷”賠付1.5倍,群主可免賠付
華某,家住銀湖街道,平時沒有固定工作。幾個月前,華某加入一個特殊的微信群,這個微信群每天的狀態就是發紅包和搶紅包,不過這個搶紅包過程可是異常緊張,就和平時賭博的感覺一樣,拆開紅包時如果不小心“踩雷”,得賠不少錢。
在玩熟了規則之後,華某和小兄弟袁某幹脆自己拉了群裏一幫“意氣相投”的朋友,組建了群,每天以發紅包、搶紅包為業。
具體怎麼玩呢?
群裏成員可以自主地發20-100元之間的紅包,搶紅包的人數一般設置為7人,並設置一個數字作為“雷”。如果搶到的紅包尾數與“雷”相同,那就是“中雷”了。“中雷者”必須以1.5倍的紅包金額返還給發紅包的人。
另外,群中還有一些獎勵規則,群主會給搶到特殊數字的人一定獎勵,例如“豹子”,即搶到123—789之類的順子,搶到“AABB”,搶到520/1314之類的有寓意的數字。
華某和袁某是群主,兩人交替負責管理這個紅包群,同樣,他們作為“管理者”有特殊待遇。他們可以和普通成員一樣搶紅包,不過,一旦“踩雷”,可以免賠付或者隻付一半金額。如果同時有多人中雷,群主則可以享受“免罰”待遇,如果隻有群主一個踩雷,則隻需要付一半的金額。
如此一來,群主成了最大收益者
淩晨3點還在玩,群主5天賺6600元
華某的群從今年7月份就組建起來了,每天一到下午茶時間,這個群就開始熱鬧起來。有時候一連串聊天記錄全是紅包,一般持續到淩晨,周末會更晚,有時候淩晨3點多了還在玩。
7月中旬,富陽公安接到群眾舉報,根據線索展開調查。民警調查發現,該群群主華某和袁某兩人,光7月24日至28日5天時間,就搶到紅包6600餘元。
8月4日,富陽公安根據前期掌握的線索采取抓捕行動,當日共抓獲群成員6名,這當中包括管理員華某、袁某以及其他幾名群成員。目前,2人已經被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該案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如果你也參與了這個微信紅包賭博群,請盡快到就近派出所投案自首。
怎麼判斷是不是賭博?
判斷“搶紅包”是不是賭博,關鍵就看組織者是否從中營利。朋友間相互搶紅包不算賭博,因為不是營利性質的,可視為贈予,不涉及違法。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就涉嫌賭博。
法律鏈接
按照《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的,都將構成犯罪。以營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是一種新型賭博形式,其群主的行為就等同於“聚眾賭博”開賭場,屬於犯罪行為,群成員“搶紅包”也是涉賭的違法行為,要受到治安處罰。一旦有人在紅包群中使用“作弊器”,則屬於非法占有,達到一定數額也可能涉及詐騙。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屬於“開設賭場”行為。
原本親朋之間發發紅包,有趣又親近感情的事,一旦以賭博為目的,不但失去了原來的樂趣,而且這也屬於犯罪!
最後更新:2017-08-20 0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