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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好友轉發的朋友圈捐款,你捐了嗎?黑幕驚人

據調查微信用戶有8成人轉發正能量信息

5月30日,一條“求血”消息在南寧人的微信朋友圈“瘋轉”,其主要內容是:“萬能的朋友圈,好朋友的媽媽病危,現在已經確診為TTP血栓性血小板缺失,目前確認需要百人左右的血漿救命,意思是需要100人獻血……”倡議書一發出,廣西各地的愛心人士紛紛來南寧獻血。截至6月2日,參與該次無償獻血活動的人數達到100人左右,共計捐血10000毫升!事實上,這並非個案。在南寧人的微信朋友圈裏,這樣的善舉每天都在上演,《女孩賣花自籌18萬手術費》、《一條微信引起一場愛心采摘西瓜》、《南寧的小文賓,爸爸媽媽等你回家》……這些消息通過微信朋友圈,匯聚成一股最強大的正能量。

其實,不僅是愛心接力,南寧社會各界利用微信朋友圈也在傳播著正能量。6月7日上午,在南寧市共和民生路口附近,一名老人剛下公交車沒走幾步就突然暈倒在地上,交警四大隊幹警聞訊趕到,蹲守在老人身邊為其撐傘遮陽,等待救援。約10分鍾後,醫護人員趕到,對老人進行了施救。這感人的一幕,被當時附近的視頻監控清晰地記錄了下來。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這個視頻就在微信朋友圈裏傳播開來……

6月23日,記者在QQ、微信就“微信朋友圈生態”展開問卷調查,在調查的91個微信用戶中,8成人會轉發正能量。

在選擇求助微信圈的人中,“問題得到解決”的僅有5.49%, “問題得到一部分解決”的占42.86%,“問題得到一點幫助”的占了34.07%;而“問題沒有得到回應”的占17.58%。

在“你會轉發哪一類消息調查中”(可多選),選擇“求助”類的占40.66%;選擇“好人好事”類的占41.76%;選擇“心靈雞湯”類的占39.56%;選擇“養生”類的占35.16%;選擇都不會轉發的占28.57%。

圖片來自愛範兒

這些求助的籌款信息大多都是親人、朋友、同學病重,家庭貧窮無力承擔高昂的治療費用,求助於大家。

這些通常都親朋好友在轉發,說是認識的某某家發生的事,可捐獻的金額又不多,我們也都會盡綿薄之力,獻上自己一份愛心。

然而在我們看到的籌款項目中,有的實況確如其文,有的誇大其詞,有的,甚至原本就不需要籌款,隻是將籌款平台當做自己的發家致富路。

今天新聞報道了這樣一起事件:34歲男子以父親病重的緣由,在網絡籌款平台籌得7000元錢,隨後把錢取出來就消失了

類似或者騙取大家同情心的“詐捐”新聞還有很多。很多朋友遇到這些捐款求助的信息,抱著“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心態,不管是否屬實都會獻上愛心,但這往往給懷有不軌之心的人提供餓了可乘之機,就如前段時間的“羅一笑事件”,家裏深圳兩套房舍不得賣來救女兒,通過網絡募得百萬元(雖然這起事件是通過微信讚賞功能實現募捐,但實際影響到了網絡募捐這種方式)。

就因為這些懷有不軌之心人的行為,使得網絡募捐這一能幫助更多人的平台,在公眾的眼裏公信力逐漸喪失。

出現“詐捐”事件,募捐平台也有相應的責任。信息的審核、身份的認證、以及事後的追責募捐平台都應要有相應的規定。

民政部2016年指定了首批13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台,分別有:“騰訊公益”網絡募捐平台、淘寶公益、螞蟻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博(微公益)、輕鬆籌、中國慈善信息平台、京東公益、基金會中心網、百度慈善捐助平台、公益寶、新華公益服務平台、聯勸網、廣州市慈善會慈善信息平台。

隻有在這13家網絡平台發起的網絡募捐,才是合法有效的。根據去年9月實行的《慈善法》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集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而對於個人進行募捐這種行為,《慈善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本法所稱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於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慈善募捐,包括麵向社會公眾的公開募捐和麵向特定對象的定向募捐。

這也意味著慈善法規定,個人不能公開募捐,但不禁止個人求助。所以,個人募捐是被禁止的!

而關於詐捐悔捐,《慈善法》也有明確規定; 《慈善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捐贈人違法捐贈協議逾期未交付捐贈財產的,有出現規定情形之一的,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此條法令也有效約束了部分明星、公眾人物為了“博眼球”公開宣布捐款,但卻未有實際付出。

《慈善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對懷有不軌心態進行募捐的人進行了打擊。但當一項高尚的事,加上了法律的管理,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反省一下,到底是誰在踐踏我們的善良,迫使我們不得已用法律去保護?

編後語:

隨著微信使用的越來越廣,“朋友圈”已成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時,一些亂現象也在利用著朋友圈“發酵”、散播,有些騙局花樣更是百變翻新,因多是熟人發送的信息,更容易讓人上當。真假混合的各類信息,影響著朋友圈的正常秩序。

本報為此推出“微信朋友圈那些事”係列報道,從拉票、賣東西、謠言到正能量完結篇,透過現象深度剖析了微信朋友圈之種種現象,給人警醒,予人新知。

在微博、微信時代,每個人都在“圈子化生存”,一個又一個的圈子構成了“微”世界,但這些圈子又是互相粘連的,溝通彼此的毛細血管異常豐富。因此,一方麵人人是“記者”,人人辦了麵向朋友圈的自媒體;另一方麵,又借由“熟人的熟人”關係,將一條消息在短時間內以幾何級擴散。所以,今後請大家慎用“轉發”鍵,也是公眾應該承擔的治謠責任。

綜合:武邑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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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17-10-08 13: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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