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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指數”無法顛覆新媒體營銷模式,但營銷會因此變得更難

文 | 翁章

早在去年年底,百度上線藍天算法,旨在打擊用新聞源去售賣軟文的行為,就引起過公關、媒介的唏噓。不過,日子還是照樣過,隻要標題不要如微商廣告般誇張,新聞源收錄依舊是發稿公司保證效果的指標。直到前段時間,百度又打算取消新聞源,公關、媒介奔走唿告,儼臨大敵,但反而成就了一波自媒體唿籲大家克製的熱點。

幸運的是,在麵對“公關”的問題上,百度注定永不孤獨。雖然,黃鱔和國足極大刺激了廣大男性的荷爾蒙,但微信選擇這個時間點上線“微信指數”,卻恍如北京的天氣,在這個春寒料峭的3月同百度一起給荷爾蒙和公關營銷行業吹起了冷風。

但“冷風”終歸是冷的風而已,冷、很冷、更冷也隻是程度副詞。比之去用“大廈將傾”、“行業地震”等這樣的標題黨詞匯,我們還是需要更加理性地看待這個問題。

在我看來,說微信指數要顛覆傳統新媒體營銷模式,運營下崗,公關失業,顯然不那麼可信。

首先,任何一個行業或者產業發生劇變,一定是從它的生產要素發生劇烈的變化開始,微信指數顯然不可能做到。其次,新媒體營銷的渠道一直在增加,營銷的價值考量也不是定數,微信指數的出現隻是營銷細化的產物,隻能說明一個問題,即:未來的營銷肯定是越來越不好做的了。最後,微信指數是源自騰訊對“效果廣告”的追求,實際是對07年提出的“騰訊智慧”的一以貫之。

以生產的角度看營銷

公關、廣告、營銷行業始終是傳統行業,隻是在互聯網大行其道之後,多了新媒體這麼一個渠道,它們本質上想要幫企業主實現的東西,從誕生之初就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當然,除了4A有確切劃分,在互聯網體製下的企業叢林裏,公關+廣告+營銷谘詢早就成了夾雜在一塊的混合物。

一家傳播谘詢機構,他既做公關,又做營銷,有的時候還接廣告的活。所以,本身在現實中公關、廣告、營銷就非常曖昧。因為,小的供應商太多,以至於根本無法準確定位這三者到底如何劃分。但從核心的內容生產要素來看,全然又隻有這麼幾個東西——內容需求者、內容生產者和內容執行者。

內容需求者以甲方公司為代表,除了傳統快消、車企、3C真的有營銷的成分,對互聯網公司的APP或者硬件,以至於CEO的某句話的包裝,隻能說是帶有營銷屬性的傳播。傳播的訴求當然通俗來說也很簡單,一是要四方來賀(我自己說好不行,要第三方、第四方都說我好),另一就是刮目相看(我是廣告,但我不想讓你覺得我是廣告)。

以此為原點,延伸出文案策劃、軟文撰寫、媒介購買/投放、效果匯總的產業鏈。內容生產者和執行者往往是一體,但也不盡然,有的執行者也會是丙方的角色。所以,甲、乙、丙既是內容生產要素的構成,又是這一產業鏈生產關係的集合。其中,乙方與甲方鬥智鬥勇,又成為這個行業裏不可或缺的風景線。

因此,微信指數改變了什麼嗎?其實並沒有。它沒有讓乙方變成甲方,也沒有讓丙方變成乙方。從生產環節來看,也隻是在效果匯總裏多了幾頁PPT而已。就生產效率而言,它更之於傳統的營銷途徑壓根沒有革命性的提升。比如,我們不會因為我們的車上掛了一個行車記錄儀,就認為車的工具屬性就發生了極其勐烈的質變。用在微信指數對於整個營銷環境也一樣。

當然,新媒體區別之傳統媒體,就是生產要素、生產環節、生產關係的變革。應該說,近代由於中國特殊的國情,並沒有形成成熟的廣告產業。我們所熟知的廣告展現形式,最早的是大前門、好美麗香煙的牆麵宣傳海報,但這個時候廣告的生產要素是非常單一的。

直到廣播、電視興起,方才有了生產關係的演變。單純雇人貼海報,已經滿足不了廣告主對投放效率的需求,經濟動因和媒介變化的雙重驅動,讓廣告進入電視廣告、電話廣告,以及報紙雜誌廣告的時代。

而輪到新媒體出現,傳統的報紙、雜誌、電視的投放效率和獲客效率又站在了落後的地位。CPC、CPT、CPA等效果廣告層出不窮,傳統的媒體的生產要素和生產關係根本無法應對。自然而然,微博、微信順勢而起,革了傳統廣告營銷的命,也附帶革了傳統媒體的命,開啟了新媒體的營銷時代。

至於,微信指數,對營銷的升級肯定是有價值的,至於會不會起到顛覆作用,相信從以上幾個方麵看,答案不太會符合大家的預期。

越來越難的營銷

總得來看,微信指數也好,百度指數也好,微指數也好,都是營銷效果評估的升級,隻能說未來營銷肯定越來越難做了。

微博、微信之後,秒拍、美拍、映客等立馬成為新的營銷平台,而知乎、果殼、豆瓣也升級成垂直傳播的優質社區。從渠道變化來看,未來的營銷方式肯定會越來越開闊。而從效果評估來看,微博的核心指標是轉評數、微信則是閱讀量,視頻平台也有相對應的數字指標。但刷量這個事情,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乙方為了尾款,甲方則是為了匯報。可預見,在微信依舊是營銷主戰場的今天,微信指數的出現,確實會讓甲、乙雙方都尷尬一段時間。

至少,傳播谘詢公司花了預算去做一個朋友圈的刷屏活動,花了多少多少錢找KOL直發、花了多少多少錢找社群傳播,微信指數一查,任何的美化都隻能扒衣見君了。但是微信之後會不會延伸出自主購買關鍵詞的服務,倒是值得思考。

小馬宋此前撰文說營銷不好做了,確實如此,在大背景大家都追求效果的時候,曝光量這個指標也隻好一人他飲酒醉。

另外,APP類產品的線上營銷,事件或是病毒從當下來看也隻能是大公司炫技的味道多了一些(比如網易雲音樂的地鐵營銷)。對於初創公司,還不如安安心心網盟買量。要知道事件營銷的成本50萬左右,帶來的也不過幾萬非標用戶,網盟則是1-5塊錢一個精準用戶,童叟無欺。

為此,正在做營銷,或者日後立誌做營銷的小夥伴,在麵對微信指數,找到合適的解題思路之前,是該失幾次眠了。

概念的延續

早在07年社交網絡日趨成熟,Facebook就上線了名為“燈塔”的效果營銷服務。而騰訊則隨之後提出了“騰訊智慧”、“效果廣告”的概念。其中,騰訊智慧的MIND法則,第一條Measurability就提出“用可衡量的效果,來體現在線營銷的有效性、可持續性以及科學性”。

所以,營銷效果評估這個思維和體係是騰訊從MIND到廣點通,再到微信朋友圈廣告,再到微信指數這些產品一以貫之的東西。筆者認為,未來還會有新的,比如:QQ指數、公眾號分享指數等。

當然,與百度爭雄的成分肯定也有,隻是劇情或許沒有吃瓜群眾想得那麼驚天動地。總之,微信指數,對於未來營銷效果評判肯定是一個有趣的東西,具體如何使用,是用到競品分析,還是熱點預測,甚至某些獵奇的使用方法(互聯網大佬朋友圈影響力排行榜等)。不如一起去期待看看。

最後更新:2017-10-08 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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