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要求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
海南省生態環保廳日前印發《關於依法依規做好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水泥、石化、製藥、製糖等13個重點行業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通知》明確要求各重點行業企業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快提交申請材料。對逾期未提交申請材料或申請材料編製質量不符合要求導致年底前未領取到排汙許可證的,一律按無證排汙論處。對無排汙許可證的企業,將有關信息移交環境執法機構,依法下達停產決定,堅持“持證排汙”法律底線。
海南同時強化了“環評審批”的重要性。《通知》要求,對沒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或備案手續的項目,要依法依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上報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審批,完善項目環評審批手續後,才能依法核發排汙許可證。
最後更新:2017-12-21 11: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