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微信群開“玩笑”說了6個字,獲刑9個月!銅梁人千萬注意了
"銅梁人才網-Www.Tlqrc.Com"正式運營,助力企業和個人,發布簡曆即可領取招聘補貼紅包,公眾號回複"招聘"即可直接進入!
點擊播放
GIF/105K
點擊播放
GIF/171K
31歲的打工小夥張強(化名)
怎麼也沒想到
因為自己在微信群裏發了一句玩笑話
被追究刑事責任判有期徒刑9個月
如今,他真是腸子都悔青了
他到底說了什麼
一起來看看吧
2016年9月4日晚,張強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半壁店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本·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時,一個網友說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強就順著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大家沒有任何回應,繼續聊其他話題。
然而,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昌平區公安分局依法傳喚了張強,以其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將其抓獲歸案。
警方回查他的手機和電腦,發現除了微信群發布的那句話外,張強沒有其他關於恐怖主義的言論。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時福茂表示,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7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張強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一案。6月13日,該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強法製觀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微信群內以發布信息的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其行為已構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被抓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無違法犯罪記錄,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但不能認定為情節輕微。最後,法院判決張強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因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
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這並不是個例,無獨有偶
今年1月15日,打工者王某將一段含有暴力恐怖等內容的視頻在自己的QQ空間內發布,引發多人次瀏覽、轉發、評論。3天後,王某被警方查獲歸案。
王某表示:“我發視頻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自己空間的點擊率,得到心理上的滿足,並非故意宣傳恐怖主義。”
今年8月,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律師提醒
通過以上案例,所有人都應該引以為戒。在公共場所、公共網絡平台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則就有可能觸犯法律甚至構成犯罪。
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
9種消息千萬別發
微信群已經開始立法,規範管理
任何發言都要擔負法律責任,尤其是群主
所以請群裏的夥伴們今後發微信一定要注意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信謠不傳謠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台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布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素材來源:網絡 | 編輯:佳佳
喜歡我,關注我
※全新麵向銅梁-免費發布銅梁各類信息!
最後更新:2017-10-08 10: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