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流氓”售后政策】客服法盲式售后服务
今家中次卧小米盒子Mini出现故障,无法开机,尝试多种方法无果后决定去小米授权维修点修理,因该产品购买使用至今已2年,很清楚过了保修期,维修是需要收取费用的。临出发前特地查询手机小米商城的网点服务范围,如图1,确认有小米盒子服务后开车出发。
至小米服务网点后,工作人员告知小米盒子Mini过保修期后,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目前小米盒子类产品只有除小米盒子Mini以为的以旧换新政策,即以旧产品更换目前的小米盒子3(官方新机售价3C-229元;3S-329元),需再补差价199元。对此政策表示不太理解,售后网点工作人员告知让我联系小米官方客服咨询。
联系官方客服后,询问其小米盒子Mini过保后的维修方案,其回答与售后网点一致。故我提出三点质疑:
质疑一:在小米官网及小米商城APP中的售后网点服务范围并未注明不能维修小米盒子Mini这个产品,导致我驱车来回50公里仍解决不了问题,即浪费时间精力,也浪费路途成本,需小米公司承担。
质疑二:小米公司在推出小米盒子Mini这款产品时,未在销售过程中告知消费者此产品超过保修期后将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现小米公司单方面告知不提供售后维修服务,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故小米公司售前未能明确告知此产品售后维修政策,存在隐瞒实施,误导消费者购买的嫌疑。说的直接点,提前告知这个产品过保修期之后无法提供维修,我当时就可以不买这款产品。
质疑三:小米公司售后政策,对售出产品不予维修,且其客服人员堂而皇之告诉消费者“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只保修1年”。现在小米公司的公司规定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了啊。要知道《消保法》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着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综上所述,小米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包含他们所谓领导),对于《消保法》一无所知,并且反复强调小米公司已提供1年保修政策,保修期超过之后没有维修服务很正常。
我只想说,你小米公司如果在我购买前明确告知我这个产品过保后没有维修服务,我到是可以理解。既然你销售时没有明确告知,那就请别拿企业规定来规定消费者,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那么好欺负的。我从小米第一代手机开始就购买小米产品,家里有小米电视、小米家庭影院、小米AI音箱、小米手环、小米手机(先后8部)、小米盒子(3台)、小米空气净化器、小米车载净化器,以及其它N多配件,一直向身边朋友推荐小米智能家庭的产品和理念,一方面能支持下国产,另一方面确实产品和服务与同价位的比较有很大优势。没想到今天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能看出这家企业在成长壮大之后,已经与曾经的创业理念所背道而驰了,说实话挺让人寒心的。上述事件让我无法想象家中那么多小米产品,当过了保修期之后都有可能遭受到无法维修的尴尬情况,任何电子产品都有生命周期,你可以提供有偿服务,也可以提供政策调换最新型号供消费者选择。但这种不提供解决方案的不负责任做法实在无法让一个米粉所接受,你们扪心自问下,还是不是当初客户至上的小米!!!
最后更新:2017-10-13 22:4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