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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6
“相親對象”微信借錢不還 法官調解促還錢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但現實生活中偏偏就有借錢不還的主兒。近日,公安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而這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竟是熟人介紹的相親對象。怎麼回事兒呢?一起來看看。
2016年的某一天,公安縣的謝女士和孫先生經熟人介紹,兩人便相識了,通過一段時間的相處,雙方互有好感,但是並沒有確定戀愛關係,也沒有將兩人感情的發展情況告知雙方家長。2016年8月,孫先生以各種理由,找謝女士借錢,被愛情泡泡包圍的謝女士禁不住對方的軟磨硬泡,於是,義氣的她通過微信分多次給孫先生轉賬了二十多萬元。
看到這裏,大家可能會想,這位謝女士還挺土豪、挺大方的。然而, 這二十多萬元其中的一部分是謝女士通過高利貸借來的。幾個月過去了,原本承諾盡快還款的孫先生無動於衷,完全不提還錢的事情,謝女士經多次催討,都沒有結果,最後孫先生直接和她斷了聯係。
背著高利貸的謝女士壓力重重,無奈之下將此事告訴了父母,聽聞寶貝女兒的遭遇,父母大為吃驚,於是找到男方的父母,但是對方並不知道兩個孩子是什麼時候談了戀愛,也不承認兒子借錢的事情。
在雙方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謝女士將孫先生告上法庭,並提供了每次微信轉賬的截圖。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通過調查,與當事人交流溝通,在深入了解案件實情後,多次組織原被告進行法庭調解,通過釋法明理,向被告耐心解釋不按時歸還欠款會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在多次溝通協調之後,孫先生的父親表示會及時還款,而謝女士懸著的心也終於落了下來。
法官提醒,當有人向你借錢時,一定要查清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還款能力及個人信譽等;並要求借款人提供明確的財產擔保或保證人,必要時要在相關部門辦理登記,確保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多一條救濟途徑以實現債權;要多與借款人聯係溝通,注意其動向,以防借款人躲債;如果遇到借款人下落不明等情況,應及時起訴,同時申請對其財產進行保全,保證債權的實現。
最後更新:2017-10-12 18: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