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歐第二輪“脫歐”談判並未達成一致
據路透社消息,英國與歐盟關於英國“脫歐”的第二輪談判周四(7月20日)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歐盟委員會總部結束。
據悉,雙方在“脫歐費”“海外公民權利監管”等關鍵議題上並未達成一致意見。
在談判結束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英國“脫歐”事務大臣戴維·戴維斯與歐盟“脫歐”首席談判代表米歇爾·巴尼耶均使用“建設性”“為以後的談判打下基礎”等字眼,形容此次談判。
不過,雙方也未回避彼此在關鍵議題上存在的分歧。關於“脫歐”費用議題,巴尼耶強調,有序“脫歐”意味著雙方需要就相關費用達成一致,希望英方盡快明確立場,一旦英方準備好,雙方可隨時就此談判;戴維斯表示,雙方就此議題進行了“積極而富有建設性”的談判,且均意識到厘清彼此在這一議題上義務的重要性,最終解決該議題需要雙方都展示出一定的靈活性。
關於“海外公民權利監管”議題,巴尼耶說,本輪談判充分暴露出雙方在這一議題上的“根本性分歧”,歐盟認為,歐盟法院應是在英歐盟公民權利的唯一“監管者”;戴維斯則強調,雙方在維護海外公民權利方麵諸多其他具體領域存在共識,將就共識和分歧發布聯合聲明。
關於“英國-歐盟陸上邊界”(即英國北愛爾蘭與愛爾蘭邊界安排)議題,巴尼耶希望英方進一步明確在這一議題上的立場,認為英國“脫歐”對愛爾蘭以及愛爾蘭與北愛爾蘭合作的影響仍需研究;戴維斯強調,雙方將繼續遵守1998年達成的《北愛和平協議》,並尋求“靈活而有想象力”的解決方案。英國與歐盟關於英國“脫歐”的第二輪談判17日至20日在布魯塞爾歐盟委員會總部舉行。
據歐盟公告,本輪談判分為“協調人會議”和“談判小組會議”兩個層級。其中,公民權利、財務清算以及其他關於“分手”的議題分別交由三個談判小組負責;“英國-歐盟陸上邊界”以及“脫歐”協議監管議題由協調人會議負責。雙方確定將於8月下旬就英國“脫歐”舉行第三輪談判。
據悉,在加入歐盟44年後,英國於今年3月29日正式向歐盟遞交“脫歐”信函,成為首個尋求退出歐盟的成員國。6月19日,英國與歐盟正式啟動“脫歐”談判。根據歐盟法律,雙方需要在兩年內(2019年3月29日之前)完成“脫歐”談判。
(責任編輯:DF134)
最後更新:2017-07-21 21: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