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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寶有票商家入駐協議
錢寶有票商家入駐協議
協議編號
甲方:上海友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紫星路588號2幢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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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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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寶有票商家入駐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上海友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和貴公司或擁有實際經營主體的自然人(以下簡稱貴方)簽訂。
一、聲明與承諾
1、 在接受本協議或貴以本公司允許的其他方式實際使用錢寶有票生活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之前,請貴方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如果貴方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本公司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包括但不僅限於不要接受本協議,不使用本服務。
2、 若本公司針對業務需要,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修改的,須通過錢寶有票官網公告或正式郵件通知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公告期限屆滿後即時生效;若貴方在本協議內容公告變更生效後繼續使用錢寶有票提供的服務,表示貴方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變更後的協議內容,也將遵循變更後的協議內容使用錢寶有票生活服務;若貴方不同意變更後的協議內容,貴方應在變更生效前停止使用相關服務。
3、 如貴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例如貴方法人未滿18周歲,則貴方應在監護人監護、指導下閱讀本協議和使用本服務。若貴方非自然人,則貴方確認,在貴方取得錢寶有票生活服務平台賬戶時,或貴方以其他本公司允許的方式實際使用本平台服務時,貴方為在中國大陸地區合法設立並開展經營活動或其他業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且貴方訂立並履行本協議不受貴方所屬、所居住或開展經營活動或其他業務的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的排斥。不具備前述條件的,貴方應立即終止注冊或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務。
4、 貴方在使用本平台服務時,應自行判斷交易對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本平台服務與對方進行交易,且貴方應自行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風險。
二、定義及解釋
1、 本公司根據自身技術能力和資源提供O2O平台服務。
2、 貴方以公司或個人經營所屬門店入駐或技術對接等方式通過本公司的生活服務平台,向買家提供商品或服務,貴方需依法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三、貴方經營資質及證明文件提交
貴方需要提供的經營資質:
1、 貴方需要保證是根據中國法律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主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並具有經營其發布於本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務的合法資質。
2、 貴方應向本公司提供對應的資質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以證明貴方在本平台銷售的商品、提供服務屬合法經營,該等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具體以國家及貴方的實際經營情況為準):
1) 主體資格證書:
2) 企業“三證合一”執照副本彩色正反麵照片;未及時辦理“三證合一”執照的提供有效期內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照片。
3) 企業特定行業資質:指貴方經營的商品或服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 文件等要求,需要具備的行業資質證書。
4) 企業法人身份證、實際經營者身份證正反麵照片各一份。
5) 貴方開通平台使用功能的門店地址、門店三證、法人身份證、門店照片等信息。
6) 貴方在本平台實際經營的商戶賬號、實際經營者聯係方式及姓名。
四、貴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貴方保證自身提供及發布於本平台平台的信息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2、 貴方不得在本平台發布不當信息,上述不當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炒作信用為目的的信息、存在欺詐等惡意或虛假內容的信息、與平台交易無關或不以交易為目的的信息、存在惡意競價或其它試圖擾亂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可能嚴重損害平台的信息、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或違反公共利益的信息、法律禁止或限製發布的信息。
3、 貴方承諾接受本公司的相關政策,不私自收款,不私自銷售等。
4、 貴方承諾不得有存在欺詐違規交易行為,包含但不僅限於違規刷單、惡意套現及不正當騙取平台補貼等方麵。
5、 貴方應按照本公司要求按時為顧客提供服務,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無故拒絕。
6、 貴方須安排合作對接人員按時參加本公司組織的社區性會議、活動等。
7、 貴方可向本公司申請本平台官方拓客物料、禮品、宣傳展架的支持。
五、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 本公司根據本協議向貴方提供平台交易及移動支付等相關服務,在貴方申請獲審核通過後 3 個工作日內開通服務,貴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本公司交納各項費用。
2、 貴方在使用本平台相關服務過程中發現異常的,有權及時與本公司取得聯係,並記錄當前異常現象,便於本公司及時做出診斷;本公司對貴方在使用平台服務中遇到的問題、建議、意見應積極予以回複。
3、 本公司有責任向貴方提供門店裝修標準及宣傳物料等,貴方需要承擔相應費用,本公司通過評估給予貴方一定程度補貼。費用及補貼標準以實際下發商戶管理規定為準。
4、 本公司有權對貴方經營門店位置進行地理定位,以便於更好的將貴方通過使用本平台服務得到更多消費者的認可,貴方對此予以認可,並承諾遵守執行。
5、 本公司有權對貴方違反規定行為進行處罰,處罰金額為不正當獲利金額的 200% ,且貴方對此予以認可。再雙方爭議未明確有效解決方案之前,本公司有權就貴方賬號做凍結處理。
6、 本公司有權對貴方實行商戶分級管理,並定期組織在錢寶有票及關聯公司上進行推廣。
7、 本公司有義務將對貴方進行統一的培訓及考核,如果貴方沒有通過考核,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貴方自行承擔合同解除的損失以及其他後果。
六、貨款結算
本公司為貴方開通平台收款及結算功能,客戶確認支付完成後,貨款實時匯入貴方的商家賬戶,每工作日上午8點後貴方可申請賬戶提現,提現完成周期為T+1(T是指客戶確認收貨的時間,1是指及申請和受理的時間為一個工作日,周末及節假日順延)。
七、繳費標準
貴方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務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關聯公司)支付以下服務費用:
1、 開通平台功能使用費: 暫時不收,具體時間待定 ;
2、 交易傭金: 以各類目收費標準收取 ;
3、 其他商業推廣或技術服務費用:如貴方使用其他有償服務的,按約定收取相應費用。
八、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至次年當日前一日終止。
2、 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期滿,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在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續繳次年相關費用。
九、違約責任
1、 如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書麵通知方式要求違約方在指定的時限內停止違約行為,並就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如違約方未能按時停止違約行為,則守約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2、 貴方若違背誠信原則,如利用或繞過本平台交易功能私自與客戶進行交易(飛單)、通過虛假交易、惡意刷單等形式從本平台獲得營銷資源、款項等利益、協助他人獲取不正當利益等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的,應按不正當獲利的 200% 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 貴方若違反保密協議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按損失金額100% 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4、 貴方若違反上述任何一項的,若本協議中對違約已經有約定的,則按照條款的約定執行外,貴方還應對本公司造成的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賠償費、補償、行政機關處罰、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以及品牌、商譽損失等進行賠償。
十、爭議解決及其他
1、 本協議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予以處理,並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 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視作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上述條款可被分離,其餘部份則仍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公司於貴方過失或違約時放棄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的,不得視為本公司對貴方的其他或以後同類之過失或違約行為棄權。
4、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法律適用與管轄
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
產生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予以處理,並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轄。
甲方: 乙方:
聯係人: 聯係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最後更新:2017-01-11 23: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