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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寶眾籌項目《服務流程》

在發起人使用錢寶眾籌平台提供的服務之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閱讀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您不同意本協議或其中任何條款約定,您應立即停止注冊(如:點擊確認等後續操作),撤銷注冊流程。本協議一經發起人點擊確認並同意接受,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1條 簽約主體

本協議由錢寶網站(包括但不限於www.qbao.com及錢寶眾籌平台)的所有者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為“錢寶”),在錢寶眾籌平台(bc.qbao.com)與登錄、使用錢寶眾籌平台的項目發起人(以下簡稱 “發起人”)共同簽署(簽約地:上海市)。

第2條 定 義

2.1 錢寶眾籌平台:錢寶眾籌平台是一個可以讓發起人的項目計劃變為現實的夢想平台,是“致力於中國創造,實現創新創業者夢想”的平台,發起人可以在錢寶眾籌平台上發起創新項目的籌款需求,並承諾提供不同形式的回報給項目的支持者,支持者可通過預購發起人的項目成果或相關產品來表達對發起人的支持。

2.2發起人:指在錢寶眾籌平台上發起項目的自然人或法人。

2.3支持者:指對發起人的項目表示支持的錢寶用戶,、通過支付一定金額的預購款的方式預購項目的衍生成果及/或相關產品,預購項目的衍生成果及/或相關產品。

2.4籌款成功:指在發起人設定的期限內,發起人與支持者訂立的以項目成果及/或相關產品為回報標的的合同金額達到或超過了發起人設定的籌款金額。

2.5項目成功:指項目籌款成功後,發起人執行項目計劃並最終形成項目成果,並按照支持者預購訂單的約定向支持者交付項目成果及/或相關產品。

第3條 立約背景

3.1為保護支持者的合法權益,規範發起人的行為,維護錢寶眾籌平台的秩序,特擬定本協議。

3.2錢寶為發起人與支持者之間的交易行為提供平台網絡空間、技術服務和支持,錢寶並不是發起人或支持者中的任何一方,所有交易僅存在於發起人和支持者之間,使用錢寶眾籌平台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發起人與支持者自行承擔。

3.3錢寶會對所發起的項目的合理性、項目內容與回報的匹配度等進行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後才可發布到錢寶眾籌平台,但是項目通過錢寶的審核並不代表錢寶保證項目合法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發起人仍需對所發起的項目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錢寶有權自由決定項目是否通過審核。

第4條 協議生效和適用範圍

4.1本協議與錢寶網站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各類規則、操作流程組成完整的錢寶眾籌平台使用規則。所有規則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特殊規定為準

4.2當發起人在錢寶眾籌平台發起項目時,通過網絡頁麵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與錢寶達成協議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本協議自發起人通過網絡頁麵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之時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發起人不應以未閱讀或不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為由,主張本協議無效或要求撤銷本協議。

4.3錢寶有權根據需要不定時修改本協議或各類規則、操作流程,如本協議有任何變更,錢寶將在網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且無需征得發起人的事先同意。修改後的協議及規則一經公示即生效,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後生效的為準。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如發起人繼續登錄或使用錢寶眾籌平台的,即視為已閱讀並接受修改後的協議。

4.4發起人應該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權利並履行義務。如不能接受本協議的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不能接受修訂後的協議及各類規則,則應立即停止使用錢寶眾籌平台提供的服務。如發起人繼續使用服務,則表示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及各類規則的約束。

第5條 項目發起人資格

5.1項目發起人應為錢寶眾籌平台的注冊用戶,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

5.2發起人可以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如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應為年滿18周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且為中國公民,或能提供長期在中國居住證明的非中國公民。如項目發起人未滿18周歲,應由其監護人代為履行本協議權利和義務。如發起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則應是在中國境內合法成立、注冊可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律實體。

5.3發起人在發起項目前,應通過錢寶完成必要的身份認證和資質認證,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護照、學曆證明等的實名認證。發起人在發起項目時同意並授權錢寶眾籌平台公示認證信息。

5.4發起人應按照錢寶的要求開立賬戶,以接收支持者的支持款。

5.5如發起人申請發起的項目為具有公益性質的項目,則發起人應是合法成立的公益組織或與合法成立的公益組織共同發起項目。

5.6錢寶眾籌平台將根據申請發起的項目類型不同,對發起人需要滿足的其他資格進行限定和要求,在發起人申請發起項目時明確告知發起人。

第6條 項目內容規範

6.1在錢寶眾籌平台上發起的項目應為具有創新性質且具有可執行性的項目,且項目目標須是明確、具體、可衡量的,如製作一個實物產品、拍一部微電影或完成一件藝術創作等。不得在無實質項目內容的情況下純粹為公益組織發起募捐或以發起類似“資助獎學金”、“資助我去旅遊”等為滿足發起人個人需求之目的籌款。

6.2項目內容須符合法律法規及錢寶網的相關規定;錢寶眾籌平台有權對項目提出特殊要求。不得抄襲、盜用他人的成果發起眾籌項目,創意類產品必須為原創。

6.3項目的內容必須包含“我想要做什麼事情”、“項目風險”、“項目成果形式”、“為什麼需要支持”等信息。同時,應向項目支持者充分說明項目存在的風險及挑戰,以便於項目支持者對項目有全麵充分的了解,從而獨立慎重做出是否投資的決定。

6.4項目內容及發起人上傳的相關項目信息(包含但不限於文字、圖片、視頻等)須為發起人原創,如非發起人原創,則發起人應已獲得權利人的相應授權,且權利人允許發起人轉授權給錢寶及錢寶的關聯公司在錢寶網站及錢寶關聯公司的其他官方網站及線下媒體出於宣傳錢寶眾籌平台的目的而進行永久的免費宣傳、推廣、使用。

6.5項目不得含有攻擊性、侮辱性言論,不得含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內容及其他錢寶認為不適宜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6.5.1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違禁品,如毒品、槍支彈藥及管製刀具相關;

6.5.2非法、色情、淫穢、賭博、暴力、恐怖、反動、政治與宗教相關;

6.5.3開辦公司、網站、店鋪等;

6.5.4其他國家法律規定和錢寶網站規定的禁限售等違禁品信息。

6.6項目回報發放完成前不允許對已經完成生產的商品進行銷售,公益相關項目除外。

6.7 項目的排他性,項目在錢寶眾籌平台募集期內不得在其他任意平台同時發起類似項目或進行銷售。一經發現,錢寶眾籌平台有權將項目強行下架,並追究違約責任,與支持者發生一切糾紛與平台無關。

6.8錢寶眾籌平台對項目的審核僅針對項目的合理性、項目內容與回報的匹配度等進行審核(但錢寶眾籌平台具有任意否決權),發起人應保證發起的項目內容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6.9在錢寶眾籌平台上發起項目時,應明確眾籌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以及項目眾籌成功後的回報時間。截止項目結束時間,如項目眾籌金額等於或大於預定眾籌金額,則項目眾籌成功;如項目眾籌金額低於預定眾籌金額,則項目眾籌失敗。

第7條 項目回報規範

7.1項目回報必須與項目具有關聯性。回報應為項目進行過程中發起人產出的衍生成果或相關商品,公益相關項目除外。

7.2 發起人承諾,如項目眾籌成功,及時兌現對項目支持者承諾的回報;如項目眾籌失敗,同意通過錢寶將眾籌款項及時退還項目支持者,並由發起人就項目眾籌失敗的原因等對項目支持者做出解釋。

7.3項目回報產品在錢寶眾籌平台設置的最高單價應低於項目成功結束後兩個月內的產品市場售價的90% ,否則應將售價差額發還支持者。

7.4項目回報為實物的,產品量產後,應最先發放給錢寶眾籌平台支持該項目的支持者,否則將視為發起人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及罰金。

7.5如發起人與項目支持者在兌現回報過程中發生糾紛,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發起人承擔,如因此給錢寶造成經濟或名譽損失,發起人應賠償錢寶相關損失。

7.6如發起人在兌現對項目支持者的回報的過程中,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物流公司)發生糾紛,一切責任及費用由發起人承擔。

第8條 發起人行為規範

8.1項目審核通過後,發起人可合理修改項目啟動時間等相關內容。

8.2項目籌款成功前,發起人如因故需取消項目的,需向錢寶眾籌平台提交取消申請,錢寶眾籌平台審核通過後項目取消,所有籌集到的款項通過錢寶退回給支持者,,因取消引發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責任。

8.3項目籌款成功後,發起人應嚴格按照項目計劃執行,並在項目計劃執行過程中積極與支持者互動。

8.4項目籌款成功後,如項目因故延期或無法按原定項目計劃執行的,或者因任何主觀或客觀因素導致項目最終無法完成的,發起人應及時通過錢寶眾籌平台及其他途徑告知支持者,向支持者支付違約金,並全額退還未履行訂單的項目支持款。

8.5發起人在項目募集期間,不能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平台上發起該項目。如違反該規定,錢寶有權對發起人追究責任。

8.6發起人應按照承諾發放項目回報(項目衍生成果及/或相關商品),發放的項目回報應無質量或權利瑕疵,由發起人與支持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8.7發起人在項目回報日前未完成回報,且無合理理由的,視為項目延期。項目延期30天(含)以上的,視為項目失敗。商戶需把支持款全額返還消費者。

8.8公益相關項目發起人應在完成項目後的合理時間內上傳籌款項用於公益用途的相關憑證。

8.9發起人應提交真實、準確的項目信息(項目信息如有任何更新,應及時向錢寶眾籌平台提交更新後的信息),並自主上傳、提交項目。

8.10發起人應自行承擔準備或提交、完成項目而發生的費用,自行繳納因從事本協議項下行為而產生的相應稅款。

8.11發起人應妥善保管錢寶眾籌平台的賬號和密碼,任何情況下發起人須對在該賬號下發生的所有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信息披露、發布信息、上傳圖片或視頻、網上點擊同意或提交各類規則協議等)承擔法律責任。

8.12發起人了解並同意,不得自行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發起人的賬號通過錢寶眾籌平台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或侵犯第三方權利的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8.12.1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他合法權利,或違反任何法律或合同的;

8.12.2發起人的行為或項目信息是虛假的、誤導性的、不準確的;

8.12.3發起人的行為或項目信息涉嫌非法、威脅、辱罵、騷擾、誹謗、中傷、欺騙、欺詐、侵權、淫穢、冒犯、褻瀆或侵犯他人隱私的;

8.12.4未經接收方允許而向接收方發布任何郵件、宣傳材料或廣告信息;

8.12.5進行任何危害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故意傳播惡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壞、幹擾正常網絡信息服務的行為。

8.13對於發起人通過錢寶眾籌平台發布的涉嫌違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利或違反本協議的信息,錢寶有權依據錢寶的判斷不經通知發起人即予以修改、編輯、刪除等。

8.14發起人違反上述行為規範對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害的,發起人均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錢寶因此產生的損失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等。

第9條 支持款交付及平台服務費

錢寶眾籌平台與發起人對支持者繳納的支持款的處理以及收取保證金、平台服務費具體事宜,由發起人在發起項目時與錢寶眾籌平台另行簽訂協議確定。

第10條 知識產權

10.1發起人承諾,對於通過錢寶眾籌平台發布、上傳的所有內容均擁有合法權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肖像權、隱私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合法權利及其他合同權利。

10.2發起人通過錢寶眾籌平台發布、上傳的任何內容,發起人授予錢寶及其關聯公司非獨家的、可轉授權的、不可撤銷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費的許可使用權利,並可對上述內容進行修改、改寫、改編、發行、翻譯、創造衍生性內容及/或可以將前述部分或全部內容加以傳播、表演、展示,及/或可以將前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放入任何現在已知和未來開發出的以任何形式、媒體或科技承載的作品當中。

10.3錢寶眾籌平台向發起人提供的服務含有受到相關知識產權及其他法律保護的專有保密資料或信息,亦可能受到著作權、商標、專利等相關法律的保護。未經錢寶或相關權利人書麵授權,發起人不得修改、出售、傳播部分或全部該等信息,或加以製作衍生服務或軟件,或通過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組譯及其他方式破譯原代碼。

第11條 糾紛處理

11.1虛擬類回報不支持退換貨,也不支持退款,如有發貨錯誤、漏發或支持者收到的虛擬類回報存在質量問題的,發起人應在七日內免費予以重發或補發。

11.2實物類回報如有錯發、漏發的,發起人應在七日內免費予以重發或補發,發起人無法重發或補發的,應退相應款項給支持者。

11.3項目回報有質量問題的,參照國家相關法規處理(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1.4發起人怠於處理糾紛或處理糾紛不符合錢寶相關規定的,錢寶眾籌平台有權利用預留的保證金/質保金處理支持者糾紛。如保證金不足以處理糾紛,發起人有義務向錢寶支付錢寶因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12條 違規處理

12.1對於違反本協議或錢寶網站規則的發起人,錢寶有權進行違規處理,涉及的罰款可以從保證金/質保金中扣除。

12.2如發起人在籌款時間截止前非因不可抗力主動取消項目的,則發起人在一個月內不得再次發起項目。

12.3如發起人在項目籌款成功後、發放回報前,非因不可抗力宣布項目失敗或因項目延期而被認定為項目失敗的,則發起人在三個月內不得再次發起項目,但如發起人已將支持者所支付的款項全額退回的,再次發起項目的時間可以不受此限製。

12.4錢寶有權對發起人是否涉嫌違規做出單方認定,並根據單方認定結果中止、終止對發起人的平台使用許可或采取其他限製措施。

12.5如發起人嚴重違反本協議、錢寶網站規則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將被清退出錢寶眾籌平台,涉嫌犯罪的錢寶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13條 違約責任

13.1如發起人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或者本協議之約定,使錢寶及/或錢寶的關聯公司遭受任何損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發起人應當賠償錢寶因此遭受的損失及/或發生的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等,相關費用錢寶有權從保證金/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發起人另行支付補足。

13.2任何一方違反其於本協議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訴訟、糾紛、索賠、處罰等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書麵通知方式要求違約方在指定的時限內停止違約行為,要求其消除影響。如違約方未能按時停止違約行為,則守約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如因錢寶自身原因造成發起人的損失,錢寶向發起人承擔的最大總體責任和賠償限額不應超過在本協議項下錢寶已向發起人收取的服務費總額。

13.3對於發起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錢寶有權從保證金/質保金中扣除,不予返還。

13.4如項目發起人對支持者有任何形式的違約責任承諾,由項目發起人自行對支持者承擔責任。

 

第14條 協議終止及爭議解決

14.1在下列情況下,錢寶可以隨時無須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地全部或部分暫停、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或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直至解除本協議,且無須征得發起人的同意:

14.1.1發起的項目違反錢寶眾籌平台使用規則或本協議約定條款;

14.1.2發起人不同意接受本協議約定(含錢寶發布的各類規則),且已停止使用錢寶眾籌平台針對項目發起人提供的服務;

14.1.3發起人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項目發起人應具備的資格的;

14.1.4發起的項目違反法律法規、監管政策或其他相關規定;

14.1.5發起的項目將引發或可能引發錢寶運營的重大風險;

14.1.6發起的項目存在或可能存在明顯危害支持者利益的風險;

14.1.7因不可歸責於錢寶的原因造成項目無法繼續進行或項目回報無法實現的。

14.2因不可歸責於錢寶的原因造成協議終止,在協議終止前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發起人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責任。

14.3無論本協議因何種原因終止,並不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經籌款成功項目的效力,發起人均應將籌款成功的項目履行完畢,或依照約定或本協議的規定對支持者承擔責任。

14.4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所有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5協議各方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6本協議的解釋權歸錢寶眾籌平台所有。

附件:

《錢寶眾籌回報服務協議》

鑒於:

發起人在隸屬於錢寶(www.qbao.com)網站旗下錢寶眾籌平台(以下簡稱“錢寶”)上發起項目籌款需求,並承諾給項目支持者提供回報。為保護支持者的合法權益,規範發起人的行為,維護眾籌平台秩序,特擬定本協議。發起人承諾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按照項目承諾為客戶提供回報及相關服務。

1、 回報產品的退換服務

1.1發起人承諾自支持者收到回報產品的15天內提供無理由退換貨服務,退換貨過程中產生的快遞費用,由發起人承擔。如支持者選擇退貨的,發起人應於收到退回貨物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為支持者全額退款。如支持者選擇換貨的,發起人應於收到更換貨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換貨處理。

1.2發起人承諾自支持者收到回報產品的第16天至1年內,提供免費維修或換新服務。如回報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因非人為原因無法正常使用,發起人應在收到支持者所更換貨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換貨處理。貨物更換過程中產生的快遞費用,由發起人承擔。

1.3以下產品不適用於無理由退換貨:

1.3.1 個人定做類產品;

1.3.2 文化類產品;

1.3.3 在線下載或者已經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1.3.4 交付的報紙期刊類商品;

1.3.5 未經授權的維修、誤用、碰撞、疏忽、濫用、進液、事故、改動、不正確的安裝所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或撕毀、塗改標貼、機器序號、防偽標記;

1.3.6其他根據產品性質不適宜退換貨,或在眾籌項目發起時已經明確表示不適用退換貨的產品。

2、 延遲回報(發貨)補償

眾籌項目成功後,發起人應確保按照項目承諾及時為支持者提供回報。如出現回報延遲或未及時發貨的情況,發起人應按照以下標準對支持者進行補償。除項目失敗造成的全額退款的情形外,其餘情況的補償金支付時間不得遲於支持者收到貨物的時間。

延遲發貨天數(單位:日)

延遲交付違約金/其他處理措施

X≤30

違約金為:未履行訂單總金額的5%

X>30

項目失敗,按照已履行訂單總金額的5%支付違約金,並全額退還未履行訂單的眾籌款給支持者,未履行訂單取消

X為延遲發貨天數,自承諾回報期限的最後一天的次日起算。如延遲天數達到30日,即視為發起人已經無法提供回報,項目失敗,發起人應向所有支持者發表致歉聲明或闡述說明,並在3日內完成未履行訂單的退款。若發起人在延遲天數未滿30天時,與支持者達成一致,並另行約定發貨時間的除外。

3、 服務響應時效

在項目回報過程中,發起人應積極響應支持者、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提出的各項問題和需求。對於提問郵件或各項需求郵件,應於2個工作日內回複處理意見或對申請進行處理。如發起人未按以上規定時間回複意見或進行相應處理,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均有權從客戶為先理念角度代發起人回複或處理,發起人應按照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的處理意見為客戶提供相關服務,因此造成的損失或產生的費用由發起人承擔。

4、回報產品的質量保證責任

無論發起人向支持者交付的是何種形式的產品,均應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利,同時不得有可能造成支持者人身、財產損害的情形;如因發起人原因造成支持者的任何人身、財產損害,均與錢寶眾籌平台無關,給錢寶眾籌平台造成損失的,有權向發起人追償(含第三人索賠)。

 

5、 違約責任

5.1如發起人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或者本協議之約定,使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遭受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訴訟、糾紛、索賠,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發起人應當賠償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因此遭受的損失及/或發生的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等。

5.2對於發起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有權從發起人的保證金及質保金或其他由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控製的款項中直接抵扣,不予返還。保證金及質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均有權繼續向發起人追償。

6、 其他

6.1發起人同意遵守錢寶網站(www.qbao.com)及其旗下任何網站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布的各類規則、操作流程。對違反約定或規定給客戶造成損失的,發起人願意接受錢寶或錢寶眾籌平台的各項處罰。

6.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最後更新:2017-01-11 23: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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