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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服務協議》

支付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是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集分寶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集分寶企業”)、集分寶南京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集分寶商務”)與用戶(以下簡稱“您”)就支付服務、集分寶服務、互聯網支付服務(以下單獨或合並稱為“本服務”)的使用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協議。您通過網絡頁麵點擊或以其他方式確認接受本協議,即表示您與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集分寶企業、集分寶商務已達成協議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

在確認本協議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下劃線標注的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請不要進行確認及後續操作。

一、定義

1、支付服務:指支付寶向您及您的客戶所提供的“支付寶”軟件係統及其附隨提供的款項收付服務。

2、支付寶賬戶:指您及您的客戶在使用本協議項下的“支付寶服務”時,支付寶向其提供的唯一編號。支付寶賬戶持有人可自行設置密碼、安裝數字證書,查詢交易產生的款項收付賬務明細。

3、互聯網支付服務:是支付寶向您及您的客戶提供的支付服務之一。現包括快捷支付(含卡通)、信用卡大額網銀支付、國際支付、花唄等在內的安全、先進的支付手段,以幫助您實現貨幣收付或資金流轉。在確認本協議並開通本服務後,您的天貓店鋪將被標誌“”標識。您需滿足特定條件並向支付寶申請,經支付寶審核通過後方可使用該服務,具體以實際可使用的服務為準。

4、快捷支付(含卡通):指支付寶/淘寶會員(持卡人,下文或稱“買家”)向支付寶提交付款指令,繼而支付寶將上述付款指令發送到對應的銀行進行校驗或預授權操作,並根據銀行的授權指令,完成買家向您付款的服務。快捷支付(含卡通)分為信用卡快捷支付(含卡通)和借記卡快捷支付(含卡通)。信用卡快捷支付(含卡通)根據付款期限分為全額支付和分期支付。

5、信用卡大額網銀支付:指買家通過支付寶的服務跳轉對應銀行的網上銀行進行付款操作,完成買家向您付款的服務。

6、國際支付:指買家通過支付資金流和/或信息流經中國大陸境外機構處理的支付工具完成向您付款的服務。

7、花唄:指買家在線申請“花唄”服務後,由支付寶根據買家的付款指令進行操作,完成買家向您付款的服務。

8、交易流量(交易款項):指買家通過本服務向您成功支付的貨幣總量或買家與您之間通過本服務完成的資金流轉總量,在本協議中亦可能使用“單筆交易流量”的術語,指單次支付或單筆資金流轉中涉及的上述貨幣量或資金流轉量。交易流量由支付寶/淘寶軟件係統統計,並作為支付寶向您收費的依據。

9、服務費用:指您因使用本服務而須向支付寶支付一定的軟件服務費。該服務費用依據交易流量(交易款項)及本協議中支付寶向您明示的費率共同確定。

10、拒付:指實際的持卡人或賬戶持有人在銀行卡或支付寶賬戶內款項支付後的一定期限內(具體以銀行卡組織、銀行或其他合作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向上述機構或支付寶申請拒絕支付賬單上的某筆交易款項。

11、集分寶服務:是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向根據本協議約定及集分寶相關規則提供的集分寶產品及服務。

12、淘寶平台經營者:指法律認可的經營該平台網站的責任主體,有關淘寶平台經營者的信息請查看各家淘寶平台首頁底部公布的公司信息和證照信息。 “淘寶平台”指由淘寶運營的網絡平台,包括但不限於淘寶網,域名為 taobao.com;天貓,域名為tmall.com;阿裏旅行·去啊網,域名為alitrip.com;一淘網,域名為etao.com;聚劃算,域名為ju.taobao.com。前述主體可單稱或統稱為淘寶平台經營者。

13、服務提供者:向您提供支付服務、集分寶服務、互聯網支付服務的提供者。該等提供者可單獨或合並稱為“服務提供者”。

二、支付服務

就支付服務涉及的權利義務由您與支付寶做如下約定:

1、您知曉並同意,您簽署本協議即代表您向支付寶申請使用支付服務。支付寶有權根據風險防範等需要拒絕您的申請。支付寶未向您提供支付服務即代表拒絕了您的申請。在此情形下,您與支付寶未就支付服務成立合同。

1、您同意在使用支付服務時,將依照您已在線簽署的《支付寶服務協議》及支付寶、天貓網站上不時公布的規則履行義務並享有權利。

三、集分寶服務

1、您知曉並同意,您簽署本協議即代表您向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申請使用集分寶服務。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有權根據風險防範等需求拒絕您的申請。如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未向您提供集分寶服務即代表拒絕了您的申請。在此情形下,您與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未就集分寶服務成立合同。

2、您同意在使用集分寶服務時,將依照本協議及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不時在淘寶平台經營者及/或支付寶網站上公布的規則履行義務並享有權利。

3、本條約定事項不涉及您與您的客戶之間因網上交易而產生的法律關係及法律糾紛。您應獨自處理您與您的用戶之間的法律糾紛。

4、您知曉並同意,100個集分寶可抵1元人民幣。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有權隨時通過在淘寶平台經營者或/及支付寶網站上發布公告變更前述抵扣標準。

5、您同意,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有權基於法律法規要求及風險防範需要而要求您提供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您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號等)。您應自收到提供通知後在合理期限內向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提供。

6、您保證每個月向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開具需結算或已結算的集分寶對應金額的發票,具體開具時間為次月15日前。發票內容依據商戶的經營範圍開具,但備注中必須有“集分寶”字樣。發票開具主體為公司全稱(企業商戶)或個人姓名(個人商戶)。如有特殊原因且經得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同意可延遲一個月出具。如您不按時將發票送達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的,集分寶企業及集分寶商務有權隨時要求支付寶從您名下的支付寶賬戶中扣除相當於應開發票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發票請郵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萬塘路18號黃龍時代廣場B座2樓小郵局

收件人:“集分寶”財務部

聯係電話:0571-26888888

7、天貓點券特別條款。“天貓點券”作為天貓冠名的集分寶服務,屬於集分寶的一種。如您是天貓商戶,您保證每個月向集分寶商務開具需結算的天貓點券對應金額的發票,具體開具時間、開票內容及郵寄地址同本條第6項約定。集分寶商務委托天貓網站經營者代為向您收取發票。如您不能按要求寄送發票,您同意集分寶商務有權隨時要求支付寶從您名下的支付寶賬戶中扣取相當於開票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您進一步同意,天貓網站經營者可代為向支付寶發送前述扣取指令。

8、集分寶服務使用期限為自支付寶向您開通全部或部分集分寶服務之日起一年。

四、互聯網支付服務

就互聯網支付服務涉及的權利和義務由您與支付寶及淘寶平台經營者做如下約定:

1、您知曉並同意,在您向支付寶申請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時,即代表您將依照本協議、《支付寶服務協議》及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網站公布的規則履行義務並享有權利。支付寶有權根據風險防範等需要拒絕您的申請。支付寶未向您提供互聯網支付服務即代表拒絕了您的申請。在此情形下,您與支付寶未就互聯網支付服務成立合同。

2、您理解並同意,您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須向支付寶支付一定的軟件服務費。其中,信用卡快捷支付(含卡通)、信用卡大額網銀支付、花唄、國際支付收取的軟件服務費為單筆交易流量(交易款項)的百分之一(如您為天貓商戶(域名為:tmall.com),則收取的軟件服務費為單筆交易流程<交易款項>的千分之八);借記卡快捷支付(含卡通)暫不收取軟件服務費。支付寶將實時從您收取的交易款項中扣取相應的軟件服務費用,且該筆手續費在收取後將不因任何原因退返(包括但不限於退款)。

3、如您已就信用卡快捷支付(含卡通)、信用卡大額網銀支付服務支付了相應的費用,則買家無需再使用前述支付服務向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另行向支付相應的支付服務費。

4、您認可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的記錄數據、交易金額數據均以支付寶/淘寶軟件係統記錄的數據為準。

5、您在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過程中向支付寶累計支付軟件服務費達到人民幣1000元及以上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後的15個工作日內,您可要求支付寶向您開具與開票當時您實際支付費用等額的軟件服務費發票,並按您提供的地址信息以快遞的方式寄送給您。

6、互聯網支付服務使用規範

您同意並保證,在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時應嚴格履行如下約定:

(1)您應本著“遵紀守法”的原則嚴格遵守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有違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所禁止的產品/服務的銷售。

(2)您應本著“審慎交易”的原則了解並遵守與支付寶合作的銀行卡組織(包括但不限於中國銀聯、VISA、MASTER、JCB、AMEX等)、銀行及其他合作機構製定的相關規則(包括但不限於現行有效或後續變更、新增的規則,具體以涉及的互聯網支付類型為準)。

(3)您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使用本服務,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產品訂購頁麵(“淘寶賣家服務-互聯網支付服務”頁麵)說明中明確的暫不開放類目的產品/服務的銷售;亦不得違規將暫不開放類目的產品/服務發布在開放類目下使用本服務。暫不開放的類目以訂購頁麵實時公布的信息為準。

(4)您應本著“了解買家”的原則妥善保留與本服務相關的一切憑證,上述憑證包括但不限於交易訂單號、買家姓名、交易日期、交易金額、所購商品或服務內容、收貨地址、收貨人簽收單、發貨記錄、物流憑證、交易過程中的阿裏旺旺聊天記錄(包括交易過程中的交易變更等可以證明實際履行與雙方的約定一致的信息)等。同時,您須有效約束您委托的物流機構送達您的交易物品時的簽收標準:即明確須為您的買家本人簽收,如您的買家委托他人代收的,簽收憑證中須有授權證明及“**代**收貨”的字樣。您應自交易成功之日起將上述一切憑證至少保存兩年。

7、互聯網支付服務涉及交易風險的特別約定

(1)您同意,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安全,在互聯網支付服務涉及的交易中,如支付寶認為交易存在異常或風險的(例如交易的支付寶賬戶或銀行卡被他人盜用),有權不經通知而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控製風險,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於:1)取消交易,並將買家已支付的交易款項退回;2)止付交易款項;3)暫停或停止向您提供互聯網支付服務或者支付寶為您提供的其他服務。

對於上述第2)和3)項的限製措施,如支付寶根據您提供的或支付寶掌握的證據判斷上述風險已解除或得到合理控製,支付寶將解付款項或恢複提供互聯網支付服務或其他服務。

(2)在支付寶郵件通知您與買家的交易存在風險時,您有義務配合支付寶采取相關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停止發貨、向物流公司召回已發出的貨物及提供相關憑證(詳見本協議第四條第6項第(4)款約定,下同)。

(3)您同意,當您的交易款項中涉及拒付交易的,支付寶可能會止付您支付寶賬戶內相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交易金額、可能產生的銀行卡組織仲裁費用)。您應在收到支付寶郵件通知後5個自然日內按要求提供相關憑證。因您在約定時間內無法提供相關憑證或提交的憑證經銀行卡組織、銀行、其他合作機構或支付寶判定為無效或效力不足而導致拒付成立,您須在接到支付寶郵件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賠償因此導致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持卡人損失、仲裁費用、支付寶因您未能成功證明該筆交易出自持卡人的真實授權所導致的懲罰性或其他類型的損失比如持卡人拒付成功、支付寶根據承諾或規則向持卡人承擔補償責任所產生的損失)。

您同意,對於拒付處理過程中因款項止付、支付寶賬戶暫停或停止使用等所產生的損失,支付寶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8、終止互聯網支付服務的特別約定

您在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過程中,如發生以下情形,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有權終止為您提供該服務,且您在淘寶平台上的店鋪中“”標識亦會被取消。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適用於您的境外法律及國際慣例,將互聯網支付服務用於任何非法目的或利用該服務從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1)、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商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合法權益。

2)、違反依法定或約定之保密義務。

3)、冒用他人名義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

4)、從事不法交易行為,如洗錢、販賣槍支、毒品、禁藥、盜版軟件、黃色淫穢物品及其他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認為不得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進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6)、違反《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使用銀行卡,或利用互聯網支付服務進行信用卡套現。

7)、進行與您或買家宣稱的交易內容不符的交易、使用互聯網支付服務從事禁止或暫不開放類目的交易及不真實的交易。

8)、從事任何可能含有電腦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務係統、資料之故意行為。

(2)違反您與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簽署的任一協議、在網站公布的規則的(包括但不限於《支付寶服務協議》、《淘寶服務協議》、《消費者保障服務協議》)。

(3)您不再符合淘寶平台網站公布的互聯網支付申請標準的。

(4)因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頒布、變更的法令、政策導致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終止提供約定服務的。上述情況下不視為支付寶/淘寶違約。

9、互聯網支付服務使用期限為自支付寶向您開通全部或部分互聯網支付服務之日起一年。

五、通知

您理解並同意,為您提供本協議項下服務的主體有權不時對相關服務的約定做出修訂,並以在支付寶及/或淘寶平台經營者的網站上進行公布,或向您在支付寶注冊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向您發出通知。無論采用何種形式,前述修訂內容自通知發出之日起即對您和服務提供主體產生約束力。若您在通知發出之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並接受修改後的內容,也將遵循修改後的內容使用相關服務;若您不同意修改後的內容,您應停止使用相關服務。

六、服務提供者的權利和義務

1、服務提供者應負責受理或委托第三方受理涉及服務相關問題的投訴並處理由此產生糾紛。

2、服務提供者應負責或委托第三方設立業務谘詢和聯係電話,負責解答您在使用相關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疑問,並及時解決在數據對賬、資金流轉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3、您同意在有正當、合法、合理之情形時,服務提供者有權將您的相關交易信息提供給第三方,如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銀行卡組織、其他合作機構等。

4、服務提供者有權留存您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形成的數據信息並提供給關聯公司,以供後續向您提供持續地、更優質的服務。

七、其他

1、您同意,服務提供者有權根據您的風險程度及自身業務運營情況的需求而隨時中止/終止向您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務,或調整您通過服務進行收款或交易的限額。

2、您理解並同意,在您使用本協議項下服務過程中,因服務提供者原因導致您發生相應損失的,服務提供者就因此給您造成的直接損失進行賠償。在任何情況下,服務提供者不就您的利潤、商譽、資料損失或其他間接、附帶、特別、衍生性的損失承擔責任或賠償性懲罰。

3、為有效提供服務,服務提供者會不時對係統進行維護和升級。屆時,服務提供者僅需在支付寶或淘寶平台經營者網站發布公告即可。在此過程中可能出現服務中斷或不穩定狀態,此情形不應視作服務提供者違約。

4、您同意,因您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服務提供者損失的,您應賠償相應的損失或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您未主動賠償的,您授權服務提供者可從您的名下的支付寶賬戶扣取相應款項,並就不足部分向您保留追索的權利。

5、您同意,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如有糾紛,雙方應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您同意在本協議項下服務提供者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6、本協議的紙質版本僅供參考,紙質版本與電子版本不一致的,以支付寶/淘寶平台經營者網站上展示的電子版本為準。

最後更新:2017-01-01 2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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