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的海外买家打款与托收金额不一致,是否可行? - 常见问题
海外银行就托收金额进行催收,但如果客户与海外买家约定多打款(比如定金、纠纷款、额外费用等),海外买家要求汇入比托收金额多的款,银行是允许的。
但如果汇入比托收金额少的款,则海外银行不会关闭该单,直至托收金额收齐。如果买卖双方约定只需要收取委托金额的部分款即可,需要由卖家申请、国内银行发电报通知海外银行关闭该单,则双方银行不再追究剩余未付款。
需要提醒的是,我们会有资金货物比的监控,客户的收汇总额需要占比报关金额的 80%-120%,超过范围将影响客户的评级。
最后更新:2016-12-28 06: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