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淩晨未發貨的準備投訴接受3倍賠償吧
過了淩晨十二點,就可以正當理由投訴了,完全超過2周還未發貨。然後看下麵……
其行為已構成欺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老鄉。
6月1號的明明是2-4周內發貨,你急個毛線
2~4周發貨
最後更新:2017-06-14 23: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