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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O2O电子合作协议
钱宝O2O合作电子协议
钱宝O2O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上海钱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您签订。
一、声明与承诺
1、 在接受本协议或您以本公司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钱宝020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不要接受本协议,不使用本服务。
2、 您同意,如本公司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改的,须通过钱宝网站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公告期限届满后即时生效;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钱宝O2O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使用钱宝O2O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钱宝O2O服务。
3、 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您未满18周岁,则您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若您非自然、人,则您确认,在您取得钱宝O2O账户时,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钱宝O2O服务时,您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您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钱宝O2O服务。
4、 您在使用钱宝O2O服务时,应自行判断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行决定是否使用钱宝O2O服务与对方进行交易,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二、定义及解释
1、 本公司根据自身技术能力和资源提供O2O平台服务。
2、 您以门店合作或平台入驻等方式通过本公司的钱宝网O2O平台,向买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同时获取本公司拓客经理资格,您需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 您通过个人钱宝推荐码推荐周边人群下载并注册钱宝有效会员,获取推荐奖励。
4、 您通过个人推荐码邀请周边实体门店开通“钱宝扫码购”,获取推荐奖励。
三、您经营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交
您需要提供的经营资质:
1、 您需要保证您是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并具有经营其发布于本公司O2O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务的合法资质。
2、 您应向本公司提供您的资质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证明您在本公司O2O平台销售的商品、提供服务属合法经营,该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具体以国家及您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准):
1) 主体资格证书:
企业“三证合一”执照副本彩色正反面照片;未及时办理“三证合一”执照的提
供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照片。
2) 企业特定行业资质:指您经营的商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文件等
要求,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证书。
3) 企业法人身份证、实际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各一份。
4) 开通扫码购的门店地址、门店三证、法人身份证、门店照片等信息。
5) 用于收款的钱宝账号、实际经营者联系方式及姓名。
四、您的声明与保证
1、 您保证自身提供及发布于钱宝O2O平台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 您不得在钱宝O2O平台发布不当信息,上述不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与平台交易无关或不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可能严重损害平台的信息、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共利益的信息、法律禁止或限制发布的信息。
3、 您承诺接受本公司的相关政策,不私自收款,不私自销售等。
4、 承诺不得有存在欺诈违规交易行为,包含但不仅限于违规刷单、恶意套现及不正当骗取平台补贴等方面。
5、 您应按照本公司要求按时为顾客提供上门服务,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无故拒绝。
6、 按时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社区性会议、活动等。
五、您的岗位权益及有效收益说明
1、 您可向本公司申请钱宝O2O官方拓客物料、礼品、宣传展架的支持。
2、 您拓客需被推荐者完成注册,签到,领取任务(并完成)流程即为一个注册量,同
一个设备只可用于一个新用户注册,单个设备进行多个账号注册系统均会判定为无
效注册量,当月注册总量中签到率和领取任务率需大于等于95%。
3、 被推荐实体门店在3个工作日内,至少有2笔大于10元的实付金额交易及2位店铺
有效拓客,您才可获得相应奖励。
六、贵公司的收益结算标准
贵公司的收益指贵公司拓展新宝粉获取的平台奖励金额
1、 贵公司的推荐宝粉收益由本公司按月结算,结算标准为完成一个完整的有效注册5元,当月注册总量中,签到率≥95%且领取任务率≥95% ,按5元标准统一结算。未达到标准的,按照注册2元,签到1元,领取任务2元计算收益。
2、 贵公司的推荐门店收益由本公司按月结算,结算政策详见阶段性公告。
七、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向您提供钱宝O2O平台交易及移动支付等服务,在您申请获审核通过后 3 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您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本公司交纳各项费用。
2、 您在使用钱宝O2O平台交易及移动支付过程中发现异常的,有权及时与本公司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异常现象,便于本公司及时做出诊断;本公司对您在使用钱宝O2O平台交易及移动支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意见积极予以回复。
3、 本公司有责任向您提供门店装修标准及宣传物料等,您需要承担相应费用,本公司通过评估给予您方一定程度补贴。费用及补贴标准以实际下发商户管理规定为准。
4、 本公司有权对您经营门店位置进行地理定位,以便于更好的将您通过使用钱宝O2O平台服务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您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遵守执行。
5、 本公司有权对您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不正当获利金额的 200% ,且您对此予以认可。
6、 本公司有权对您实行商户分级管理,并定期组织在钱宝网及关联公司上进行推广。
7、 本公司有义务将对您进行统一的培训及考核,如果您没有通过考核,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您自行承担合同解除的损失以及其他后果。
8、 您在推广过程中禁止采用违规方式,包括使用软件刷注册,批量注册虚假用户,一经查实,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作关系,取消您拓客资格,收回拓客物料,封号上门申诉,罚没您的收益并扣除推广违规所得。
八、您的货款结算
本公司为您方开通钱宝账户及移动支付收款功能,客户确认支付完成后,货款实时汇入您的钱宝账户,24小时后您可申请账户提现,提现完成周期为T+5(T是指客户确认收货的时间,5是指及申请和受理的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
九、您的缴费
您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
1、 开通O2O扫码购年费: 2000元 ;
2、 交易佣金: 以各类目收费标准收取 (参考类目佣金收费标准);
3、 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如您使用其他有偿服务的,按约定收取相应费用。
十、您和本公司的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次年当日前一日终止。
2、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期满,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续缴次年年费。
十一、您的违约责任
1、 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 您若违背诚信原则,如利用或绕过“钱宝O2O平台”私自与客户进行交易(飞单)、通过虚假交易、恶意刷单等形式从钱宝O2O平台获得营销资源、款项等利益、协助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按不正当获利的 200% 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 您若违反保密协议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50% 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其他由钱宝官方规则规定的违约情形和处罚规则。
4、 您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的,若本协议中对违约已经有约定的,则按照条款的约定执行外,您还应对本公司造成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费、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以及品牌、商誉损失等进行赔偿。
十二、争议解决及其他
1、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公司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本公司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十三、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
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辖。
最后更新:2017-01-11 23: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