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
錢寶網
微商商品發布規範
請您在錢寶網微商平台發布商品或信息前,仔細閱讀以下商品發布規範的相關內容,禁止發布違規的商品或信息,包括商品詳情(如商品名稱、商品類目、商品圖片、商品賣點、商品描述等)。
一、商品信息內容要求
1、商品名稱規範,建議為“品牌+型號+商品屬性”,不得有敏感廣告語、誇張語言、非正確描述,限30字內;
2、不允許出現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詞語;
3、商品名稱與商品信息無關,審核不予通過;
4、正確選擇合適的商品類目,如液晶電視機類商品,應選擇“家用視聽設備及相關配件—電視機—平板電視機—液晶電視機”,如商品類目選擇錯誤,則審核不予通過;
5、同一件商品不允許重複上傳;
6、商品圖片必須為商品整體圖,商品填滿畫布75%以上;
7、 商品圖片清晰不模煳,邊緣無鋸齒,不扭曲,無噪點高反光點,至少上傳一張商品圖片且最多可上傳9張,建議尺寸800*800px以上,支持1M內的JPG、PNG、BMP圖片,無品牌LOGO和其他網站水印;
8、商品賣點有詳細的商品描述,如商品尺寸、顏色、貨號、品牌等,限60字內;
9、商品名稱中不得夾帶其他第三方平台信息,商品圖片上不得夾帶其他第三方平台信息,如:XXX.1688.com、XXX.taobao.com等;
10、商品描述不合規範,如文字描述中發布商品信息,但無貨隻供欣賞,非賣品的商品信息審核不通過;
11、商品圖片無法正常顯示,審核不予通過;
12、商品描述中誇大商品效果及程度, 審核不予通過;
13、商品價格與市場行情價格明顯不匹配,差距懸殊,(除代替郵費價格商品除外,但不得重複發布),審核不予通過。
14、商品描述的圖片寬度建議不超過 750PX,禁止引用外部CSS,不支持JS、FLASH、IFRAM。並且商品描述中不可出現售價。
15、個人賣家禁止發布虛擬商品,包括但不僅限於:充值卡及不規範的資費卡或資費套餐,QQ的增值業務商品;遊戲類的增值業務商品;時間不可以查詢的虛擬服務類商品及其他網站代充值業務等;
16、個人賣家禁止上傳低單價商品(商品銷售金額≤10元);
17、個人賣家禁止發布黃金類、商旅類、圖書類商品。
二、禁發商品及信息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是每個會員應該遵守的。您在發布商品及信息前,請確保所發布的商品或信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為禁售商品詳情:
(一)仿真槍、軍警用品、危險武器類:
1. 槍支、彈藥、軍火及仿製品;
2. 可致使他人暫時失去反抗能力,對他人身體造成重大傷害的管製器具;
3. 槍支、彈藥、軍火的相關器材、配件、附屬產品,及仿製品的衍生工藝品等;
4. 管製類刀具、弓弩配件及甩棍、飛鏢等可能用於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製器具;
5. 警用、軍用製服、標誌、設備及製品;
6. 帶有宗教、種族歧視的相關商品或信息。
(二) 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毒品類:
1. 易燃、易爆物品(煙花爆竹除外);
2. 劇毒化學品;
3. 毒品、製毒原料、製毒化學品及致癮性藥物;
4. 煙花爆竹;
5. 國家名錄中禁止出售的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除外);
6. 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
7. 介紹製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關教程、書籍。
(三) 反動等破壞性信息類:
1. 含有反動、破壞國家統一、破壞主權及領土完整、破壞社會穩定,涉及國家機密、擾亂社會秩序,宣揚邪教迷信,宣揚宗教、種族歧視等信息,或法律法規禁止出版發行的書籍、音像製品、視頻、文件資料;
2. 破網、翻牆軟件及vpn代理服務;
3. 不適宜在國內發行的涉政書刊及收藏性的涉密書籍、音像製品、視頻、文件資料;
4. 國家禁止的集郵票品以及未經郵政行業管理部門批準製作的集郵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後發行的包含“中華民國”字樣的郵品。
(四) 色情低俗、催情用品類:
1. 含有色情淫穢內容的音像製品及視頻;色情陪聊服務;成人網站論壇的賬號及邀請碼;
2. 可致使他人暫時失去反抗能力、意識模煳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類商品及人造處女膜;
3. 用於傳播色情信息的軟件及圖片;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內容的音像製品;原味內衣及相關產品;
4. 含有情色、暴力、低俗內容的動漫、讀物、遊戲和圖片;
5. 網絡低俗產物。
(五) 涉及人身安全,隱私類:
1. 用於監聽、竊取隱私或機密的軟件及設備;
2. 用於非法攝像、錄音、取證等用途的設備;
3. 身份證及身份證驗證、閱讀設備;
4. 盜取或破解賬號密碼的軟件、工具、教程及產物;
5. 個人隱私信息及企業內部數據;提供個人手機定位、電話清單查詢、銀行賬戶查詢等服務;
6. 已報廢、達到國家強製報廢標準、非法拚裝或非法所得等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車輛及其“五大總成”;
7. 汽車安全帶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隱患的汽車配件類商品。
(六) 藥品、醫療器械類:
1. 精神類、麻醉類、有毒類、放射類、興奮劑類、計生類藥品;非藥品添加藥品成分;國家公示已查處、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禁止生產、使用的藥品(用於預防、治療人體疾病的藥物及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生產、進口,或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藥品除外);
2. 用於預防、治療人體疾病的藥品、血液製品或醫療器械;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生產、進口,或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藥品;國家公示已查處、農業部認定禁止生產、使用的獸藥;
3. 注射類美白針劑、溶脂針劑、填充針劑、瘦身針劑等用於人體注射的美容針劑類商品。
(七)非法服務、票證類:
1. 偽造變造國家機關或特定機構頒發的文件、證書、公章、防偽標簽等,非法或僅限國家機關或特定機構方可提供的服務;
2. 抽獎類商品;
3. 尚可使用或用於報銷的票據(及服務),尚可使用的外貿單證以及代理報關、清單、商檢、單證手續的服務;
4. 未公開發行的國家級正式考試答案;
5. 算命、超度、風水、做法事、人骨法器等違背公序良俗的宗教、封建迷信類商品及服務;
6. 汽車類違規代辦服務;
7. 代寫論文、代考試類相關服務;
8. 炒作博客人氣、炒作網站人氣、代投票類商品或信息;
9. 法律谘詢、心理谘詢、金融谘詢、醫生在線谘詢及相關服務。
(八) 動植物、動植物器官及動物捕殺工具類:
1. 人體器官、遺體;
2. 國家重點保護類動物、瀕危動物的活體、內髒、任何肢體、皮毛、標本或其他製成品,已滅絕動物與現有國家二級以上保護動物的化石;
3. 國家保護類植物活體(樹苗除外);
4. 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活體、內髒、任何肢體、皮毛、標本或其他製成品;
5. 捕魚器相關設備及配件;
6. 其他動物捕殺工具;
7. 貓狗肉、貓狗皮毛、魚翅、熊膽及其製品。
(九)涉及盜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軟件、工具或設備類:
1. 走私、盜竊、搶劫等非法所得;
2. 賭博用具、考試作弊工具、汽車跑表器材等非法用途工具;
3. 衛星信號收發裝置及軟件;用於無線電信號屏蔽的儀器或設備;
4. 撬鎖工具、開鎖服務及其相關教程、書籍;
5. 一卡多號;有蹭網功能的無線網卡,以及描述信息中有告知會員能用於蹭網的設備;
6. 涉嫌欺詐等非法用途的軟件;
7. 可能用於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8. 利用電話線路上的直流饋電發光的燈。
(十) 未經允許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
1. 偽造變造的貨幣以及印製設備;
2. 正在流通的人民幣及仿製人民幣;
3. 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的文物;
4. 煙草專賣品及煙草專用機械;
5. 未經許可的募捐類商品;
6. 已激活的手機卡、上網卡等違反國家實名製規定的商品;
7. 未經許可發布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博覽會、亞洲運動會等特許商品;
8. 煙標、煙殼、煙卡、煙盒類商品;
9. 大量流通中的外幣及外幣兌換服務;
10. 郵局包裹、EMS專遞、快遞等物流單據憑證及單號;
11. 國家補助或無償發放的不得私自轉讓的商品;
12. 軍需、國家機關專供、特供等商品;
13. 食用鹽。
(十一)虛擬類 :
1. 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以及相關商品;
2. 未經國家備案的網絡遊戲、遊戲點卡、貨幣等相關服務類商品;
3. 外掛、私服相關的網遊類商品;
4. 官方已停止經營的遊戲點卡或平台卡商品;
5. 時間不可查詢的虛擬服務類商品;
6. 未帶有平台代充標識的QQ增值業務商品;
7. 不可查詢的分期返還話費類商品;
8. 不限時間與流量的、時間不可查詢的以及被稱為漏洞卡、集團卡、內部卡、測試卡的上網資費卡或資費套餐及SIM卡。
(十二)其他類:
1. 非法傳銷類商品;
2. 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商品,過期、失效、變質的商品,以及含有罌粟籽的食品、調味品、護膚品等製成品;
3. 虛假注冊、惡意刷任務獎勵以及用於提高搶紅包成功概率的相關軟件等幹擾錢寶網正常秩序的軟件或服務;
4.未經我司允許,不允許出售印有錢寶logo的商品;
5. 實際不存在類商品;
6. 商品本身或外包裝上所注明的產品標準、認證標誌、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商品;
7. 手機直撥卡與直撥業務,電話回撥卡與回撥業務;
8. 涉嫌侵犯其他公司或個人利益的手機破解類商品或服務。
最後更新:2017-01-11 23: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