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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快捷支付协议 - 服务大厅 - 支付宝

  本协议由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与我行持卡人(以下简称 “您”)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通过网站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 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绑定的银行卡为您本人所有,并确保您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该银行卡绑定且用其支付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我行、持卡人或支付宝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您如选择使用支付宝快捷支付功能进行银行卡绑定,应当在支付宝网站页面认真输入本人银行卡账号、开户户名、开户证件号码、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并授权支付宝将上述信息提交我行校验。您认可和同意:输入上述信息即视为您确认将支付宝账户与该银行卡账户绑定。我行验证上述信息无误后,即视为获得您的有效授权,我行可根据支付宝的指令直接从该银行卡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我行收到终止绑定通知。届时您不应以未在交易单据中签名、签名不符、非本人意愿交易、未验证银行卡支付密码、未验证银行卡支付盾等原因要求我行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同时我行与支付宝保留随时变更上述确认要素作为校验标准的权利。
   一旦绑定成功,您在支付宝网站或相关使用界面输入支付宝账户密码或支付宝账户密码及您所收到的手机校验码后,即视为您确认支付金额及该支付指令,并由支付宝转交我行进行后续处理。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按照支付宝的交易指令从您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支付相应款项。
   您应妥善保管该银行卡及银行卡开户户名、开户类型、与之相关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密码、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手机、固定电话、通信地址、数字证书、U盾、我行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与该银行卡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如您遗失或泄露上述信息和/或设备,您应及时通知我行,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无论是否已通知我行,因您遗失或泄露上述信息和/或设备等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我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或修改支付限额,您对此无异议。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需同时受我行和支付宝设置的支付限额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支付金额不应超过我行或支付宝设置的支付限额(以较少者为准,以下简称“支付限额”)。如实际支付金额大于支付限额,我行将拒绝执行交易指令。
  本协议与本行卡章程或协议相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您不得利用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进行套现、虚假交易、洗钱等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一旦您拒绝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您存在或涉嫌虚假交易、洗钱、套现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动、欺诈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1)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服务;(2)终止本协议;(3)取消您的用卡资格。
   您同意,我行有权变更、暂停、终止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有权修改、终止本协议,并于执行前通过我行网站(www.xmbankonline.com)或各营业网点或微信公众号或手机银行等一种或多种渠道进行公告,相关公告经上述任一渠道发布即视为您已收到,我行无需另行通知您。若我行变更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或变更、修改本协议的,则您在公告生效后继续办理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的,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有关本协议、快捷支付业务服务修改、变更的内容;若我行暂停、终止本协议项下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服务或终止本协议的,则快捷支付业务服务暂停、终止或本协议终止的时间等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本协议终止后,支付宝在协议终止前已接收并发送我行进行处理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应承担其后果。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更新:2016-12-28 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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