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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信息服務協議
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信息服務協議
本協議由締約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於北京市朝陽區締結。
本協議由協議正文、附件及公示於京東東家(下稱“東家”)的各項規則所組成,協議附件及規則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規則與本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簽署日期在後的文件為準執行。
第一條 定義及解釋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下列用語或術語應當具有以下定義:
1.1京東:指北京長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阜成路73號18層1815號,為京東東家的管理者及運營者。
1.2京東東家(下稱“東家”):指由京東運營並管理的,域名為http//dj.jd.com的網絡金融信息服務平台,東家為其實名注冊用戶提供網絡化公司股權投融資服務。
1.3用戶:指通過東家實名認證審查,參與私募股權投融資活動的個人或單位,包括融資人和投資人。
1.4融資人:指通過東家實名認證的個人或單位。融資人應履行東家《私募股權融資融資人規則》中的相關義務。融資人在融資項目通過東家初步審核後應與京東簽署本協議。
1.5 融資項目:指由融資人發起並通過東家展示的需要投資人注資的項目。
1.6投資人:指經東家實名認證並具備《私募股權融資投資人規則》要求的合格投資人資格的個人或單位。
1.7平台規則:指在東家上發布的任何規範性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用戶服務協議》、《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信息服務協議》、《京東東家融資人規則》、《京東東家投資人規則》、《京東東家融資人信息披露規則》等任何經東家公示及生效的規則。
1.8目標募集金額:指融資人在本輪融資時計劃向投資人募集的資金的最低數額,包括本輪融資中已經達成意向或擬達成投資意向的領投人或其他投資人的投資總額。
1.9實際募集金額:指領投人、跟投人以及其他特殊跟投人(合稱時為“投資人”)在東家上的全部出資金額,以投資人實際打款金額為準。
1.10本輪融資:指乙方簽署本協議後,融資項目本次放在東家上向投資人推介以募集資金。
1.11 募集成功:指在不超過投資人數上線的情況下,投資人在東家線上認購的總金額不低於雙方於融資項目上線前協商一致並在東家上展示的目標募集金額;或募集期屆滿時,投資人在東家線上認購的金額大於或等於目標募集金額的80%但未達到目標募集金額的,經領投人或項目方首次申請補單後實際認購總額達到或超過目標募集金額的。
1.12 募集失敗:指募集期內,投資人認購的金額小於雙方於融資項目上線前協商一致並在東家上展示的目標募集金額的80%;或募集期屆滿時,投資人在東家線上認購的金額大於或等於目標募集金額的80%但未達到目標募集金額的,經領投人或項目方首次申請補單後實際認購總額仍未達到目標募集金額的。
1.13融資成功:指募集成功後投資人在打款期內實際打款的總金額不低於前述目標募集金額。
1.14融資失敗:指募集成功後投資人在打款期內實際打款的總金額低於前述目標募集金額。
1.15本輪融資完成:指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融資成功並且已經與東家上的投資人達成融資交易、完成投資交割。
1.16後續融資:指乙方在本協議約定融資項目在東家上本輪融資完成後,後續通過東家或者通過京東線下金融服務或者其他融資渠道進行的融資。
1.17投後估值:指本輪私募股權融資完成後,融資人項目公司的整體估值。投資人在項目公司的股權占比為投資金額除以投後估值。
第二條 協議主體
2.1 本協議的甲方為京東,其運營並管理域名為http//dj.jd.com的京東東家。
2.2 本協議中的乙方是 公司,注冊地址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為: 。乙方融資項目的組織形式變更不影響其在本協議中的主體地位。
2.3 除非協議中另有約定,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第三條 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
3.1 乙方在閱讀、理解本協議內容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後,自願注冊成為東家的會員。乙方應該按照東家的要求提交申請資料。經東家審核通過後,乙方可以通過東家按照東家規則發布融資項目信息。
3.2 甲方將盡最大可能通過東家為乙方提供如下互聯網金融服務:
(1)網絡信息平台服務以及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
(2)線上投資融資文件製作指導服務;
(3)東家委托第三方辦理線上投資款項的清算及交割服務;
(4)在線對接或選擇投資人服務;
(5)在線展示、約談、路演(路演時間一般為10天至3個月)或在線股東會服務;
(6)提供交易流程及交易規則;
(7)在線社交服務;
(8)在線信息披露服務;
(9)推薦財務顧問服務;
(10)甲方提供的其他相關服務。
為避免異議,甲方不就融資成功或最終融資金額對乙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證和承諾。與此同時,甲方與乙方簽署或者甲方出具的任何文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構成上述承諾或保證。
3.3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服務,並同意為完成上述服務而盡最大努力的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條 服務期限
4.1 本協議服務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算,直至出現下述情形之一後屆滿:
(1) 乙方融資項目被東家項目評審組評為7分(不包含)以下、6分(包含)以上的,且乙方以書麵方式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乙方未作通知的,本協議繼續有效;
(2)乙方融資項目被東家項目評審組評為6分(不包含)以下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3) 乙方融資項目通過東家內部審核之日起3個月內無法進入線上募集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自甲方的解除通知發出之日起本協議終止;
(4)乙方在東家上進入項目募集期後滿3個月,未能按照東家規則融資成功的,任何一方有權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
(5) 東家上的乙方融資項目在國內外任何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完成後,本協議終止;
(6) 甲方主體資格喪失或因任何政策變動等導致甲方無法提供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7)乙方因任何原因喪失東家會員資格的。
第五條 服務傭金
5.1 甲方及東家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收取服務傭金。除特殊情形外,融資成功後,服務傭金應根據乙方實際融資金額按以下比例采取階梯收費,具體如下:
白名單投資人以乙方在融資項目上線前書麵披露給甲方的名單為準。乙方應保證其白名單投資人實際打款的賬戶名稱與白名單所示一致,並向甲方提供白名單投資人的真實、有效的打款證明。如因任何非甲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核實白名單投資人的投資款的,甲方仍有權就相應的投資金額收取傭金。
5.2 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將收取的服務傭金按照本輪融資後乙方公司投後估值折價增資入股乙方,或與甲方平台投資人一起作為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間接向乙方投資。乙方應在融資項目融資成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先將服務傭金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會將收到款項向乙方注資。如甲方單獨入資,甲方有權與其他投資人一同與乙方簽署《增資入股協議》(或其他名稱的類似協議、文件或安排)。乙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包括與該變更登記相關的所有其他政府部門、機關團體等的審核、批準(下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甲方因行使選擇權而取得的融資項目股權的,無論是直接持股還是間接持股,其所享有的股東權利及承擔的股東義務與其他投資人一致。
5.4 協議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及的稅項和費用,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辦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聲明並承諾其是依據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6.2 甲方有權利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金額及方式向乙方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傭金,並在發生乙方違約等情形時,向乙方追索違約金及傭金。
6.3 甲方承諾並保證運用東家為乙方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創業融資服務,並利用其專業經驗對乙方的融資業務進行指導,但甲方不對乙方的融資或其他交易的達成作出任何形式的擔保或保證。
6.4 甲方有權在投資交易完成後,要求乙方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並將乙方所披露的信息在東家平台上向融資項目的投資人進行披露。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聲明並承諾其具有合法的簽約主體資格或經過合法授權,並且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形式的組織,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7.2 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東家技術服務以及東家金融服務。
7.3 乙方承諾並保證遵守本協議以及其與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簽署的其他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東家上公示的所有東家規則。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原則,維護甲方東家的正常運作及其公信力,不得實施有損於甲方或東家的行為。
7.4 乙方承諾並保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服務傭金,並在甲方行使股權認購或股權轉讓權時,無條件同意甲方的股權認購或股權轉讓指令,並配合甲方完成對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7.5 乙方承諾若進行後續並購重組過程中,乙方優先選擇東家企業用戶進行交易洽談。
7.6 乙方承諾並保證按照東家規則或甲方工作人員的要求提供相關信息,同時乙方承諾並保證其提供或發布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注冊信息、申報項目信息等)是真實、準確、完整的,符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且不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乙方承諾及時對已發布的信息進行更新、維護和管理。對於項目申報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項目估值、領投人信息、領投金額以及、目標募集金額、募集人數上限等)上線後不得要求進行修改或刪除(錯別字或明顯錯誤的除外)。乙方進一步承諾,對於與平台投資人同一輪進行投資的領投人或其他特殊跟投人同等估值對待。
7.7 乙方承諾並保證其提供或發布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注冊信息、申報項目信息等)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利的情形。
7.8 乙方承諾,其已就本次融資交易以及本協議的簽署得到了公司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批準,且現有股東均已放棄優先認購權。乙方應在融資成功後無條件接受跟投人的投資,並促成現有股東以及本輪的其他投資人接受東家跟投人的投資。
7.9 乙方承諾在融資成功後三個月內與跟投人(或包含跟投人在內的有限合夥企業或其他形式的投資平台)簽署相應的《增資入股協議》(或其他名稱的類似協議、文件或安排)。並應在融資成功後的六個月內完成本輪融資的工商變更登記。
7.10 乙方承諾並保證在其完成本輪融資以及每一次後續融資後,按照中國證券業協會和東家的要求充分且持續性的披露影響或可能影響投資者權益的重大信息,保證募集資金符合項目融資計劃投向,及時辦理工商登記變更,及時召開股東會,並承諾將上述披露信息及時提交給甲方,由甲方在東家平台向融資項目的投資人進行披露。直至東家平台的所有跟投人均退出項目公司為止。
7.11 乙方承諾並保證若其違反上述承諾和保證而給甲方、東家或甲方關聯公司造成損失,乙方同意對甲方、東家或甲方關聯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在本輪融資前的全體股東承諾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7.12 融資項目上線前,乙方可將自行對接的投資人以白名單的形式披露給甲方,針對白名單投資人的投資金額,甲方不再收取傭金。該白名單投資人的投資款項可直接打給乙方的收款賬戶而無需通過東家平台,並由乙方在融資成功後向甲方提供該類投資人真實有效的打款證明。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實際打款人與白名單不符的,甲方仍有權就該部分投資金額收取傭金。
7.13融資項目上線前,乙方可向東家申請開通特殊跟投人綠色通道,即針對投資款項達到設定金額的跟投人,可以以該投資人的名義直接進入乙方股東名冊,而不再通過由領投人及其他跟投人共同設立的有限合夥間接持股。乙方應在項目正式上線前與甲方協商一致,將特殊跟投人的擬定數量及最低起投金額以書麵形式遞交甲方並在線上展示。且乙方應在路演過程中如實披露該安排,並公平合理地對待所有潛在的投資人。
所有特殊跟投人的投資金額總和應按照東家規則合並計算在融資總額中,不論該類特殊跟投人的投資金額是否通過東家平台,甲方均有權就該筆融資金額收取相應的傭金,除非各方另有約定。
第八條 獨家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服務代理
8.1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為乙方的獨家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服務代理人,乙方不得將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的融資服務委托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8.2 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及其關聯方不可繞過甲方直接與甲方安排的投資方洽談交易。如乙方違反本款約定,仍須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甲方全部融資服務傭金。
8.3 在本協議簽訂後的6個月內,乙方繞過甲方在其他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平台發生的任何融資行為,乙方仍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傭金。在本協議簽訂後6個月內,乙方在東家成功完成本輪融資並完成全部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乙方在東家以外進行的其它融資,甲方不再收取服務傭金。若乙方在尚未做完成本輪融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的情況下,同時在其他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平台進行融資,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乙方成功完成本輪融資後,若下一輪仍采用互聯網私募股權融資方式融資,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選擇在甲方及東家進行融資。
第九條 不可撤銷的融資要約
9.1 乙方進一步承諾並保證,自融資項目上線之日起,除非因不可抗力,其不得撤回融資要約,且應嚴格按照東家上所展示的項目信息配合東家完成融資,並履行其義務。
9.2 融資項目融資成功後,乙方應與跟投人(或包含跟投人在內的有限合夥企業或其他形式的投資平台)、領投人簽署相應的投資協議或其他具有約束力的文件,並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9.3 如乙方在融資項目上線後要求撤銷融資(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股東會出具了相反意見的決議或公司有其他重大變更等),或者其後續簽訂的協議內容與提交給東家的項目信息不符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即使乙方撤銷本次融資的原因被判定是合理的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對於協議一方的任何違約行為,對方有權以書麵形式通知違約方要求補救。除非違約方在十日內采取及時、充分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守約方有權就其所受的損失要求違約方賠償。
10.2 若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將服務傭金折價入股乙方,乙方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向甲方支付該筆服務傭金的100%作為違約金,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0.3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導致融資項目終止或失敗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已經融資成功(以最終達到目標募集金額的投資款打款完成時間為準),則乙方應按照年化10%的利息標準向投資人返還其認購的投資金額並支付利息;
(2)如融資未能成功且融資期尚未屆滿的,則乙方應按照年化10%的利息標準向已經打款的投資人返還其認購的投資金額並支付利息,並承擔向投資人解釋說明等所有後續責任。
(3)在前述兩種情形下,東家均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收取服務傭金,傭金計算的基數以乙方的實際募集金額或目標募集金額孰高者為準。
10.4 若非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內容,導致投資人放棄投資的或融資項目失敗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所募集的資金,並按照年化10%的利息標準向所有投資人支付相應期間的利息。與此同時,東家仍有權全額收取傭金且不再退還已經收取的傭金。
10.5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東家線上展示的規則在融資後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或存在虛假披露、隱瞞等情形時,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采取以下措施並記入平台誠信檔案:責令改正、書麵警告、公開譴責、向相關部門舉報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平台認為適當的其他措施。平台保留代表跟投人向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10.6如由於乙方原因而使融資項目無法完成(為避免歧義,指項目雖然融資成功,由於乙方原因無法與東家上的投資人達成融資交易、完成投資交割。),乙方應承擔甲方為實施本次融資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財務盡職調查的費用和其他合理費用。無論乙方是否收到募集資金,均應按照年化10%的利息標準向已經打款的投資人返還其認購的投資金額及支付利息(從投資人的資金進入甲方開立的項目募集賬戶起計算計息期限),並承擔向投資人解釋說明等所有後續責任。與此同時,甲方仍有權向乙方收取傭金或不再退還已經收取的傭金。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1.1 乙方應向甲方寄送其簽署蓋章後的本協議。乙方未成立公司的,還需簽署並提交《全體發起人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一)。甲方收到協議並簽署後以電子郵件形式(掃描件)發送至乙方。本協議自甲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乙方隨即具有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的權利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11.2 乙方簽署本協議應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若乙方已成立融資項目公司,本協議應由融資項目公司加蓋公章並由融資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2)若乙方未成立融資項目公司,全部現有發起人應共同委托一名發起人或第三方作為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由該授權代表人代表全體發起人簽字。
11.3 本協議至第四條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之日或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麵終止合同時終止。
11.4 本協議之終止不影響本協議第十二條之效力,以及雙方在協議終止前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信息披露義務。
11.5 乙方或其融資項目的組織形式發生變更的不影響本協議之效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的繼承人繼續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且甲方向乙方的承繼人履行義務即視為適當履行了本協議。
第十二條 保密
協議任何一方對根據本協議獲得的對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雙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管理信息、資源,東家用戶的基本信息和商業秘密等)及本協議所涉保密事項承擔同等保密義務,未經協議雙方許可不得擅自將有關信息、資料披露給第三方(根據法律要求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除外);如因違反本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協議的製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異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約束。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出現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協議雙方應盡量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若雙方於三十日內協商不能解決或任意一方不同意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項外,本協議應繼續執行。
13.2 若發生了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製和無法避免的事件導致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約性義務,該等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而不加以處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的十天內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並應盡其最大努力終止不可抗力事件或減少其影響。
13.3 本協議取代了雙方就服務事項之前所達成的任何口頭協議、諒解或備忘錄。 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和條件構成雙方完整和有約束力的義務,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的補充協議或確認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 除甲方書麵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與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3.5 本協議各章節及條款之標題僅為查閱方便而設,不作為條款的解釋依據。
13.6 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和/或享受其根據本協議享有的權利和/或利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和/或利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和/或利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和/或利益的行使。
13.7協議雙方一致同意,雙方關於本合同履行及相關事宜的通知,通過東家發布公告、電子郵件的形式或以特快專遞、掛號信的形式發出;東家發布通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視為送達;雙方通過電子郵件發出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服務器時視為送達;雙方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發出的通知,自發出之日起第五日視為送達。
13.8 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貮份,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雙方基本信息
甲方:
名稱:北京長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東家域名:http//dj.jd.com
注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阜成路73號18層1815號
聯係人:
聯係電話:
Email:
乙方:
融資人項目公司名稱: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係電話:
聯絡人:
電子郵箱:
或
融資項目全體股東的共同委托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聯係電話:
電子郵箱:
甲方或乙方擬改變以上基本信息時,應至少提前3 個工作日以書麵方式通知對方。
(簽字頁)
茲證明,雙方對本協議一致同意並於本協議末尾所列日期簽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北京長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或
融資項目全體發起人委托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全體發起人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公司全體發起人(全體發起人信息及相關出資情況見如下列表)。
身份證號:
聯係電話:
受托人:
身份證號:
聯係電話:
列表:
委托人一致同意並委托受托人作為其授權代表與京東簽署《私募股權融資信息服務協議》。受托人對此處委托明確知曉,並同意接受委托。受托人簽字代表對全體委托人產生法律效力。
最後更新:2016-12-30 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