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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銀行信用卡快捷支付業務線上服務協議 - 服務大廳 - 支付寶
本協議是由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簡稱“我行”)與我行持卡人(以下簡稱 “您”)就支付寶信用卡快捷支付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等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您通過互聯網(Internet)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確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在接受本協議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下劃線標注的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何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相關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您應確保您在使用本服務時綁定的我行信用卡為您本人合法所有,並確保您將您的支付寶賬戶與該信用卡綁定且用其支付的行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否則因此造成我行、第三方損失的,您應負責賠償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您同意我行對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收集並轉交我行的、您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填寫的包括但不限於姓名、信用卡卡號、手機號碼等進行校對核驗;並同意將該信用卡與您此次登錄的支付寶賬戶進行綁定,以便您此次及今後進行支付。同時我行與支付寶保留隨時變更上述確認要素作為校驗標準的權利。
您同意我行與支付寶為本服務而使用並相互傳遞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您的姓名、信用卡卡號、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等信息。您承諾並保證以上個人資料真實有效,因您提供虛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您承擔。如您取消綁定或停止使用本服務或信用卡銷戶、信用卡過期不辦新卡、信用卡掛失不辦新卡等,您同意我行將對應的信息傳遞給支付寶。
一旦綁定成功,您在支付寶網站或相關使用界麵輸入支付寶賬戶密碼或支付寶賬戶密碼及您所收到的手機校驗碼等支付寶的相關安全驗證後,即視為您確認支付金額及該支付指令,並同意由支付寶轉交我行進行後續處理。您同意並授權我行按照支付寶的交易指令從您綁定的信用卡賬戶中支付相應款項,為此我行不必事先通知您。如您信用餘額不足時,您知曉並同意我行將拒絕執行交易指令。
您應妥善保管該信用卡開戶戶名、開戶類型、與之相關的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手機號碼、固定電話、通信地址等與該信用卡有關的一切信息(以下簡稱“身份信息及卡信息”)。如您的信息發生變更或遺失信用卡、泄露身份信息及或卡信息,您應及時通知我行,以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因您泄露身份信息及或卡信息、密碼、數字證書、U盾、丟失信用卡等所致損失需由您自行承擔。
我行可根據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的需要,設置或修改信用卡的支付限額,您對此無異議。您在使用本服務時需同時受我行和支付寶設置的支付限額的約束。在任何情況下,支付金額不應超過我行或支付寶設置的支付限額(以較少者為準,以下簡稱“支付限額”)。如實際支付金額大於支付限額,您知曉並同意我行將拒絕執行交易指令。
本協議與《中國民生銀行民生信用卡章程》(以下簡稱“信用卡章程”)、《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以下簡稱“領用合約”)相衝突部分,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中未盡事宜,依本行信用卡章程、領用合約相關規定辦理。
您不得利用本服務進行套現、虛假交易、洗錢等行為,且有義務配合我行進行相關調查、提供相關證據,一旦您拒絕配合進行相關調查或提供相關證據或我行認為您存在或涉嫌虛假交易、洗錢、套現或任何其他非法活動、欺詐或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我行有權采取以下一種、多種或全部措施:(1)暫停或終止提供本服務;(2)單方麵提前解除本協議;(3)單方麵提前解除領用合約。
您同意,我行有權單方麵變更、暫停本服務,有權單方麵修改、終止本協議,並於執行前通過我行網站、營業網點、對賬單、電子郵件、短信、報刊、語音電話等方式進行公告,公告期為45個自然日。相關公告經網站、營業網點、對賬單、電子郵件、短信、報刊、語音電話等方式發布視為您已收到。您在公告期屆滿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視同接受有關本協議、本服務修改、變更的內容。本協議終止後,支付寶在協議終止前已接收並發送我行進行處理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應承擔其後果;我行有權基於提供服務、係統維護等原因隨時暫停本服務,並在暫停本服務前提前告知您,但不受前述公告期之限製;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調整致使我行需提前終止、變更本協議、本服務,則我行不受前述公告期之限製,有權立即提前終止、變更本協議、本服務。
您同意,如我行與支付寶終止本服務,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最後更新:2016-12-28 07: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