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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齊星集團債務迷局:資產蹊蹺縮水疑似西王背後作局

三個月前,位於山東鄒平的齊星集團因深陷百億債務風波而被西王集團托管。期間,兩家企業與當地政府、金融機構等多方角力。如今,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債務迷局背後的真相開始被層層揭開。

7月3日,西王集團公告顯示,三個月托管期限已到,其將全麵退出托管。次日,西王集團在中國債券信息網發布公告稱,地方政府對托管事項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為,從審計評估機構對齊星集團初步的清產核資情況看,齊星集團已經資不抵債。

而齊星集團董事長趙長水則發表聲明稱,審計機構對齊星集團的清產核資,沒有得到齊星集團的允準,最終形成的評估報告,與實際情況背離甚遠,齊星集團不予認可,沒有簽字。

同時,有知情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西王集團覬覦齊星集團的優質資產,托管事件疑似是前者背後作局,最終其退出托管,是因為“發現自己沒有能力‘吃下’齊星”。

蹊蹺的清產核資

時間回撥到三個多月前。

3月27日,政府主導第一次齊星集團債委會合作會議,商討解決齊星集團債務問題。而作為擔保方的西王集團也出席了此次會議。齊星集團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會議主要針對各銀行及金融機構,而西王集團卻非要參會。

蹊蹺的是,會議次日,山東當地媒體就報道稱,齊星集團資金斷裂,信貸敞口(即風險較大貸款餘額)合計高達71.5691億元。

對於齊星集團當時的債務問題,上述齊星集團人士向記者表示,雖然齊星集團在償還浙商銀行3500萬元的本息後,沒有得到浙商銀行的續貸,但是在三月底, 齊星集團已經將部分債款和利息還清,實際不存在像媒體所說的資金鏈斷裂問題。但在被媒體曝出齊星集團資金鏈斷裂之後,齊星集團被迫簽署了《委托經營三方協議》(以下簡稱“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內容顯示,“三方”中的甲方為齊星集團,乙方為西王集團,丙方是山東鄒平縣人民政府。因甲方存在生產經營困難,三方協商確認,在丙方主導下,甲方同意將其人、財、物等資產全部交由乙方托管經營。而“托管目標”是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全部資產,以及任何相關的資產。根據三方協議,托管期限為三個月,三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托管期限。

但趙長水的聲明顯示,在過去的三個月內,齊星集團及其下屬公司被迫處於非正常狀態,企業經營受到極大影響,公司品牌深度受損,原有的正常發展不能維繼。

7月3日,西王集團發布公告稱 ,公司與鄒平縣政府以及齊星集團簽署《解除托管協議》。宣布全麵退出對於齊星集團的托管。並在公告中附上了《鄒平縣人民政府關於對西王集團托管齊星集團化解齊星集團債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稱審計評估機構對齊星集團初步的清產核資情況看,齊星集團已經資不抵債。下一步,依法依規對齊星集團進行破產重整。

但齊星集團多位人士向記者表示,對公司資不抵債的報告並不認可,並表示,齊星集團本身資金鏈良好,賬麵資產180多億元,固定資產400多億元,負債率並不高。

齊星集團債權方——金融機構人士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齊星集團總資產184.53億元,淨資產90.59億元,營業收入 155.31億元,淨利潤7.5億元,公司資產負債率50.9%。資料顯示,2016年“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給予齊星集團AA級主體信用等級,評級展望穩定。

但西王集團公告顯示,此次對齊星集團作為破產清算的評估則是,根據經審計的2016年三季報顯示,截至2016年9月30日, 齊星集團總資產176.43億元,淨資產66.39億元,2016年1~9月營業收入83.40億元,淨利潤1.77億元。短短九個月後,經第三方機構核資,齊星集團資產卻蹊蹺大幅縮水,甚至資不抵債。

對此,趙長水發表聲明稱,審計機構對齊星集團的清產核資,沒有得到齊星集團的允準,最終形成的評估報告,與實際情況背離甚遠,齊星集團不予認可,沒有簽字。並強調,齊星集團堅持自主經營的決心不會動搖,任何有悖於這條原則的行為和做法,齊星集團所有股東和員工不支持、不答應、不妥協。

西王的“如意算盤”?

上述齊星集團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西王集團托管齊星集團,就是為了“吃掉”齊星的資產。而現在退出托管是發現自己沒有能力“吃下”齊星集團。

該人士向記者表示,在未告知齊星集團的情況下,西王集團將齊星集團賬戶上的3000多萬元資金輕易劃轉到其控製的公司名下,同時對齊星集團旗下諸多子公司進行任意侵占,嚴重影響正常經營秩序。西王集團還注銷了部分齊星集團企業的生產許可證。據該人士介紹,這三個月托管期內,齊星集團生產設備受損,企業秩序紊亂,不讓齊星相關人士進入車間,除此之外,西王集團還曾變賣過齊星集團旗下的房產。

上述齊星人士向記者表示,西王集團看中的主要是齊星集團熱電廠板塊。

西王集團董事長王勇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西王集團如果使用齊星集團的電,每度可以省下2毛錢,全年僅電費就可以節省2億元資金。

不過,王勇曾向記者解釋,托管方案並非外界傳言的西王集團盯著齊星集團的優質資產。此前西王集團給齊星集團提供擔保,後者以11家核心子公司作為抵押, 一旦發生代償,西王方麵可以采取行動,此舉在商業規則範疇內。但他稱,如西王方麵一味采取行動,會觸及區域金融風險等各方麵問題,綜合考慮後最終希望能妥善解決。

王勇曾坦言,整體策略是對齊星集團進行重組,不提倡破產,而西王方麵已為此準備30億元。

上述金融機構人士告訴記者,此時西王集團退出托管,是想齊星集團破產重組後再以低價吃掉。他表示,政府不希望西王集團退出,還將繼續協調讓西王接手。

西王集團一位高層曾向記者表示,西王集團最終退出托管,緣於齊星集團債務繁重,但目前山東省各級政府仍在積極做西王集團的工作,爭取其繼續接手齊星集團。

實際上,齊星集團方麵也表示,西王集團在宣布全麵退出托管之後,實際並沒有撤出,齊星集團仍然在西王集團的控製之下。

事實上,西王集團是否具備托管能力一直備受爭議。

記者查閱西王集團財報獲悉,2016年末,該集團負債規模持續擴大 ,債務壓力加大,且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偏低,流動資產對流動負債的保障程度不高。截至2016年末,西王集團現金及等價物合計31.88億元,而短期及超短期融資券合計高達35.18億元。

記者梳理發現,西王集團資產負債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並呈現上升趨勢。2015年到2017年3月末,其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1.82%、65.05%和 66.23%。然而,其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卻呈現逐年下降趨勢,2014年至2016年,這一數據分別為8.60億元、2.86億元和1.73億元。

截至2017年3月末,西王集團有息債務為292.91億元,並以短期有息債務為主,短期債務占比為57.17%,這也表明西王集團短期內麵臨一定的償債壓力。

事實上,在托管期間西王集團也開始遭遇銀行抽貸壓貸等諸多問題,致使資金鏈出現緊張。

記者掌握的材料顯示,6月初,鄒平縣政府向濱州市政府發出《關於協調解決西王集團有關資金問題的請示》,稱“因企業資金有限,請求政府協調解決10億元,使用期6個月”。

“協調解決資金的請示”顯示,6月3日,鄒平縣政府向濱州市政府請示:“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托管以來,西王集團因啟動生產、墊付工人工資保險、墊付銀行利息,以及西王自身被銀行抽貸、償還債券等原因,目前企業資金比較緊張。”

近期,西王集團因債務負擔較重、對外擔保企業齊星集團資不抵債、主營業務鋼鐵行業產能過剩等問題,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對其做出主體信用等級維持 AA+,評級展望由穩定調整為負麵。

有業內人士表示,評級與融資掛鉤,向投資人揭示風險,評級下調則說明未來償債能力下降,融資成本便會提高。若其評級被下調,發債將會遇到難題。

另外,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提供的29.073億元擔保,麵臨很大的代償風險;同時,西王集團尚未對擔保債務做出切實有效的償債來源安排,未來代償金額及西王集團是否有能力承擔擔保代償責任存在很大不確定性。

債務危機待解

在為期三個月的托管協議到期之後,一度取得各方共識的“重組不破產思路”突然反轉,“破產重整”成為新思路。

該消息不僅讓齊星集團深表質疑,更是讓齊星集團債權方麵臨“危機”。

上述金融機構人士告訴記者,托管期間,濱州市先後召開兩次齊星集團債委會合作會議,政府明確表示齊星集團隻會進行重組,並盡快製定重組方案。然而,破產重整消息一出,就讓各金融機構極為震驚。

5月5日,山東省政府召開了關於西王集團托管齊星集團專題會議,會議確定,各金融機構要繼續提供有力融資支持。做到不壓貸、不抽貸、不斷貸、不增加企業融資成本,對西王集團的信貸規模和融資條件保持不變。積極向總行爭取,最大限度的支持西王集團自身發展及托管工作。

上述金融機構人士強調,如果齊星事件得不到妥善的解決,在走破產程序之後,各金融機構將會關注齊星債務處置情況。如果處置結果造成金融機構的損失,省外金融機構將會重新評估鄒平甚至山東地區信用,收緊金融政策,後期省外各金融機構可能會對山東省區域進行抽貸壓貸等以降低自身風險,從而引發區域性金融風險。

另外,記者獲取的三方協議內容顯示:“托管期間內,乙方負責籌集資金墊付銀行利息,乙方墊付的銀行利息以及乙方投入托管目標全部資金的虧損部分,在甲方進入破產重組程序後、債務清償之前,全部優先受償。”

不過,齊星集團方麵向記者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破產財產應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托管協議上述有關西王集團在債務清償前全部優先受償的約定,已違反了《破產法》的強製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托管協議中的該約定屬無效條款。

上述金融機構人士表示,由西王集團全部優先受償並不合法。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欣新曾分析稱,即使在破產程序啟動之後,企業托管也不是破產程序啟動的必經程序。之前三方協議中規定的優先清償條款顯然與破產法規定相悖,條款無效。

記者獲悉,上述三方協議遭國內近30餘位法學專家一致反對,認為三方協議是行政違法幹預民事活動而形成的民事合同,鄒平縣政府的行為明顯違反了“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

全國人大原常委、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也指出,無論如何鄒平縣政府的行為是說不過去的。齊星集團與西王集團的托管屬於民事法律關係,應該由齊星集團自願進行。

一位接近政府的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此次政府介入托管是為處置齊星集團債權問題以及後續影響,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區域金融穩定。

記者就齊星集團托管問題多次聯係西王集團及當地政府,但雙方均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

(原標題:起底齊星集團債務迷局 資產蹊蹺縮水)

最後更新:2017-07-15 2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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