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人物
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發布 逾九成受影響
上周五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正式發布《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業內人士認為,《管理規定》首次針對開放式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包括產品的設立、投資、申贖、估值及信息披露等各方麵提出係統性要求,將對公募基金係統規範運作帶來深遠影響,也有助於公募基金將流動性風險防患於未然。
逾九成公募基金運作
將受影響
《管理規定》以證監會公告形式發布,作為《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與《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配套規範性文件,共10章41條,主要內容涵蓋基金管理人內部控製以及基金產品設計、投資限製、申購贖回管理、估值與信息披露等業務環節的規範,並針對貨幣市場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管控做出了專門規定。
中國基金業協會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國開放式基金合計4080隻,開放式基金資產淨值合計9.96萬億元(排除處於開放期的封閉式基金),占全部公募基金資產淨值的93.29%。開放式基金流動性管理新規涉及麵廣,將對未來開放式基金運作產生深遠影響。
北京一位中型公募基金公司研究部總監表示,在《征求意見稿》發布5個月之後,開放式基金流動性管理新規正式出台,重點規定了限製定製化基金、從投資交易維度提高流動性管理、貨基流動性風險管控等內容。
該研究部總監認為,《管理規定》將對公募基金產生三方麵的影響:一是對基金公司內部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高度依賴機構資金的委外定製化基金數量和規模可能將進一步萎縮,公募基金將回歸大眾理財角色,基金公司規模“虛胖”現象也將得到遏製;三是基金公司對證券價格的影響力將被進一步削弱,更多成為市場價格的被動接受者,而市場將更加偏好流動性更好的證券,股票市場中的大盤藍籌和價值投資的風氣會得到鞏固。
北京一家銀行係公募基金經理也認為,從長期來看,《管理規定》是保證貨幣基金流動性風險在監管底線可控的情況下穩定發展的重要舉措。
防範流動性風險於未然
早在今年3月31日,證監會就《管理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征求意見結束,共收到53家單位反饋意見。從反饋意見看,市場各方普遍認為,流動性風險是現階段我國公募基金行業穩健發展所麵臨的突出問題。《管理規定》聚焦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進一步細化底線要求,強化機構在流動性風險管控方麵的主體責任,有利於降低基金業務的結構脆弱性,促進我國公募基金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北京一家次新公募基金公司研究員認為,在近年來持續防風險、降杠杆的大背景下,公募機構也在投資層麵不斷降低杠杆、防範風險,遏製公募通道化趨勢,防範開放式基金流動性風險。新規的出台將有利於當前偏高的貨幣市場利率緩步下行,有利於降低整個社會的融資成本,也有利於公募行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該研究員分析,新規出台將對貨幣基金短期規模過快增長產生遏製效應:一方麵,商業銀行、中大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將一定程度受益,有助於降低當前明顯偏高的理財產品市場收益率;另一方麵,貨幣基金收縮部分同業存單或同業存款占比偏高的投資,相關銀行將麵臨資產縮表或增速放緩的壓力,有助於金融杠杆風險的化解。
此外,該研究員稱,考慮到行業落實法規要求需要一定時間,《管理規定》對涉及基金管理人需進行投資調整的事項均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以此來看,短期內也不會對貨幣市場穩定造成衝擊風險。
(原標題:公募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發布 逾九成受影響)
最後更新:2017-09-04 06: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