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人物
國家決算審計助推預算績效管理實現“全麵規範”目標
前不久公布的關於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亮點很多。其中,關於“預算評審及績效管理工作”的審計結果折射出審計助推績效預算管理改革、完善財政管理製度、落實全麵規範改革原則的努力和決心。
審計報告秉承公正、客觀、務實的態度,對中央政府績效預算管理改革給予積極評價,並提出改進意見。報告明確指出,一方麵,中央政府“預算管理進一步規範”,“初步建立中央部門項目支出績效指標體係,大力推進中央和地方預算公開”;另一方麵,“預算評審及績效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強”,建議擴大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評審覆蓋範圍,應將預算年度內的追加預算納入績效評審的視野,加強對專項轉移支付的績效管理。
今年審計報告對績效預算管理的論述,較之過去的內容有所不同,不僅談論的內容多了,而且涉及的領域和項目也更聚焦了。具體來看,有三大不同。
第一個不同,重視“製度與方法結合”,不僅關注製度建設層麵,而且關注實際操作層麵。在關注績效預算管理製度是否完善的同時,借用既有的管理製度,有重點地考察績效評審對項目的具體影響。從過去十年的審計報告內容來看,從2005年開始,審計署有8年共12次提到推動中央部門項目績效評價工作。以往的審計結論往往聚焦在製度完善層麵,強調績效預算管理改革問題。而今年的審計結論,則更聚焦到具體的項目或資金類型,包括年度內追加預算資金的績效問題,專項轉移支付的績效問題。
第二個不同,重視“點麵結合”,通過幾個關鍵點,希望推動製度層麵的完善。“點”在具體資金類型上,報告指出兩大備受關注的資金及其項目。一是年內追加預算及相關項目。已完成績效評審的項目(661個)約占所有項目(2048個)的32%,前者資金規模占總量的8.5%。二是專項轉移支付及相關項目,關注事前績效目標設立和事後評價兩個方麵。審計報告指出,中央政府所有專項中有將近73%的專項在下達預算的同時,並沒有完成績效目標的申報、批準和正式下達。換句話說,專項轉移支付的預算績效管理,實際操作中的績效管理與預算管理是嚴重分離的。在事後績效評價階段,審計報告指出,僅有約15%的專項(14個)進行了實際評價。以上兩點問題均與現有預算績效管理製度的要求存在差距。審計報告通過“點”上分析,為完善製度及其執行提供了依據。
第三個不同,重視“原則與實踐結合”,有助於“全麵規範”預算原則的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財稅體製改革的八字原則“全麵規範、公開透明”,這也是預算績效管理製度的改革原則。審計報告明確提出,預算績效管理的評價範圍和管理範圍有待擴大,以落實“全麵”原則;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績效預算管理和評價的實際工作與製度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這也需要不斷推進完善,逐步實現“規範”目標。
從今年審計報告所指出的問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國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已經取得了較大進展,但同時也存在急需解決的問題。麵對問題,審計也提出以下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改革的建議:第一,預算績效管理必須以推動管理為最終目標,績效評價則是重要工具;第二,預算績效管理必須與財政資金統籌安排有效結合,預算資金分配的開始,就需要配合明確的績效目標,而績效目標需要與國家戰略、目標與政策相配套;第三,預算績效管理不能留死角,包括年度內的追加預算資金,也應該在追加分配的預算編製階段完成績效目標的設定與審核;第四,預算績效管理的事後評價工作,需要關注財政支出的精準度與有效性,為資金最終使用效果提供可靠、全麵的有效信息;第五,預算績效評價作為預算管理的重要手段與方法,還需不斷完善評價體係建設,需要根據具體資金類型、具體項目等,完善設立共性和個性評價指標;第六,預算績效管理的目標,包括實踐“全麵規範、公開透明”的基本原則,杜絕各類虛報冒領、貪汙侵占、虛增業績、鋪張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使得公共財政資金能夠更有效地用於解決製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領域,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
認真解讀今年審計報告,能夠體會到國家審計在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改革方麵,也在努力不斷地完善審計製度、程序、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與水平。審計關注預算績效管理實踐,包括加強審計監督能力,通過審計監督推動行政權力的規範,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約束力度,這都符合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要求。具體來看,國家審計正在完善以下三個方麵:第一,針對預算績效管理改革落實情況的審計,正在向縱深拓展,由點到麵,由項目到政策,由數量到質量;第二,為了更好地配合完成預算績效管理改革任務,國家審計部門也在不斷地完善績效審計流程、方式、方法,提高審計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相關能力與水平;第三,通過實踐,不斷探索並努力加強績效審計與決算審計的有效結合。按照新預算法規定,國家審計有責任有義務對中央政府決算草案開展審計。決算審計監督工作就是利用專業的技術、科學的方法、充分的論證來保護公共財政資金、資產、資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過監督倒逼完善預算編製、執行、管理等其他過程,注重製度完善的整體性和同步性,而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決算審計與績效審計的結合,將有助於實現以上政策目標。
從國際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來看,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預算績效管理改革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隻有起點沒有終點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國家、政府及其各部門,乃至每個公務人員,都樹立“花錢必問效”的績效理念,需要同時完善製度、文化、能力等多個領域。國家審計作為相對獨立的監督機構,在這個過程中配合財政部門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改革,責無旁貸,任重道遠。
(原標題:國家決算審計助推預算績效管理實現“全麵規範”目標)
最後更新:2017-07-03 0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