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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水、土監測市場化改革推進 環境監測造假機構將被終身追責
今年以來,在對京津冀地區28個城市的加強環保督察中,環保部已經通報至少20次企業涉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過,環境監測機構和企業繼續肆無忌憚造假的日子可能要過去了。
“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已經討論通過《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並將在近期印發。”6月15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柏仇勇表示,將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製度,環境監測及其負責人對其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終身負責等製度來保障環境監測工作。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環境監測機構甚至要承擔企業汙染的連帶責任。
下一步,“環保部門將和質檢、公安部門配合,加強監督檢查和抽查,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弄虛作假企業將被驅逐出監測隊伍。”環保部環境監測司司長劉誌全表示。
與此同時,柏仇勇稱,環境監測改革方向已經確定,今後凡是能有市場提供的監測技術服務,將主要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來實現。
嚴打監測數據造假
“一些社會服務機構數據虛假,有些不測數據就出報告,有些是業主要什麼數據就給什麼數據,還有的根本沒有質控體係,數據經不起檢查。”在6月15日的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社會化環境監測與運營服務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環境監測與運營創新論壇上,環保部環境監測司司長劉誌全指責一些環境監測企業對行業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為深入落實關於加強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監管的改革,柏仇勇介紹,即將出台的《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提出,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製度,環境監測及其負責人對其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終身負責;嚴肅查處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行為;推進聯合懲戒,加強社會監督。
政策法規司處長趙馳名介紹,企業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花樣繁多。“企業排放主要有兩個造假地點,一個是汙染源頭,通過人為操縱、幹擾或者破壞排汙單位生產工況、汙染源淨化設施等,使生產或汙染狀況不符合實際情況。”
“另一個造假地點是采樣點,通過人工遮擋、堵塞和噴淋等,幹擾采樣口環境。”趙馳名介紹,2016年年初,環保局長安分局和閻良分局的7名工作人員被發現在空氣監測站采樣口塞棉紗,進行數據造假。
此外,趙馳名介紹,還有些企業“移花接木、偷梁換柱”,紙質原始記錄和電子存儲記錄不一致,或者用其他樣品的分析結果和圖譜替代;企業或者“無中生有、憑空生造”,通過儀器數據模擬功能、或者植入模擬軟件,憑空生成監測數據,偽造監測時間或者簽名;有些企業還暗中破壞,不按規定對樣品留樣或保存,導致無法對監測結果進行複核。
更有甚者:“一些企業強令、授意有關人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間接逼迫,如將考核達標或者評比排名情況列為下屬監測機構、監測人員的工作考核要求,意圖看雨監測數據;無正當理由,強製要求監測機構多次監測並從中挑選數據等等。”趙馳名介紹。
目前,我國涉及環境監測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除了即將印發的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外,主要有“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做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製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追究辦法(試行)》。
趙馳名介紹,環境監測機構及相關服務機構,如果篡改、偽造數據或者出具虛假監測報告,機構和相關人員將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禁止其參與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或政府委托項目;監測儀器設備生產及銷售單位配合造假的,也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禁止其參與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或政府委托項目,對安裝在企業的設備不予驗收、聯網。
如果監測及相關服務機構造假對造成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除依照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應當與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趙馳名表示。
環境監測市場亂象亟須改革
不僅如此,趙馳名還指出,在刑事責任方麵有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罪,如果是從事環境監測設施維護、運營的人員實施或者參與實施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的,還應當從重處罰,處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
“環保部門的環境監測回歸政府行為,重點轉向以環境質量監測為主。環境監測即服務企事業單位、個人的屬於市場行為,這些社會環境監測任務將交給第三方監測機構。”柏仇勇表示,環境監測改革的方向已然確立,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後將如此改革。
柏仇勇介紹,目前全國1436個城市空氣自動監測站事權上收,委托6家社會化監測機構運維,中國環境總站直接管理;地方的空氣自動監測站都在找社會化服務機構運維。“現在正在建設大氣顆粒物組份和光化學監測網,進行源追蹤和源解析,下一步也會促進相關需求和服務。”
對於地表水環境監測,柏仇勇第一次給出了時間表:第一步,2017年10月起對1940個考核斷麵全麵推行采測分離,招標采樣公司,委托合格的監測機構;第二步,2018年7月底前,實現對1940個考核斷麵水質自動監測全覆蓋,建設站點,投資建設運行采用PPP模式。
根據“土十條”,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將布設約40000個監測點位,此外,生態環境監測也將開展。
柏仇勇表示,這將催生巨大的環境監測需求和市場。“初步統計,現在社會監測力量接近10萬人左右,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為企業和公眾提供監測服務,同時也承接了大量政府購買服務。”
然而,監測數據弄虛造假行為屢屢出現,這背後是環境監測行業目前存在的種種亂象。
柏仇勇表示,我國環境監測起步晚,管理體係不盡完善。目前僅有質量監督部門對社會實驗室進行資質評審,尚未有專門的部門、機構、隊伍對從布點采樣到實驗室分析、數據評價的環境監測全過程進行監管。“雖然中央有關文件明確了環保部門對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管職責,但沒有落實相應的機構隊伍、政策法規和指控措施與其他有效辦法。”
此外,柏仇勇表示,監測機構存在超出能力範圍承攬項目、人員無證上崗、現場監測和實驗室分析等監測活動不規範、質量管理流於形式、人員不穩定等現象。
“調研發現,有些監測企業就是隨便拚兩台儀器,甚至儀器還是借來的,這個省不讓幹就跑到別處去。”劉誌全介紹。
“部分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受經濟利益驅動或利益相關方的幹擾和暗示,殺價競爭,違規操作,甚至偽造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柏仇勇表示。
6月15日,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社會化環境監測與運營服務專業委員會成立,選舉原環境監測司司長、現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副會長羅毅為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傅德黔等11人為副主任委員。
劉誌全表示,希望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社會化環境監測與運營服務專業委員會能夠協助政府做好環境監測產業規範工作。
為了培育和規範市場,柏仇勇稱,要嚴把準入關,對從事環境監測業務的檢驗監測機構,在資質認定評審中增加環保行業要求;建立健全誠信體係,將依法處罰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機構和個人信息向社會公開,並依法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時將企業違法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司係統,以期“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環境監測機構應該依法取得檢驗監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建立全過程質量管理體係;如果檢驗檢測機構以篡改數據、結果等方式,出具造假的數據、結果的,資質認定部門應該撤銷其資質認定證書,被撤銷的機構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認定。”趙馳名介紹。
在監測數據質量管控方麵,柏仇勇稱,環保部統一構建全國環境監測質量控製體係,國家和地方共同實施,覆蓋環保係統、相關部委和社會監測單位,這樣加強內部數據質量管控;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將牽頭承擔由國家質控平台和區域質控實驗室實施的外部監督工作。“國家質控平台將實行分級管理機製、責任追溯與終身負責機製和全過程留痕管理機製。”柏仇勇表示。
此外,柏仇勇稱,還將盡快研究製定專門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監管辦法,明確環保、質檢等部門的監管職責。
最後更新:2017-06-18 00: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