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137 返回首頁    go 人物


證監會調整可轉債、可交換債發行方式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8日表示,證監會完善可轉債、可交換債發行方式,將現行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以解決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發行過程中產生的較大規模資金凍結問題,根據規定,網下發行不再按申購金額的固定比例收取定金,而是直接收取不超過50萬元的定金;網上發行不再預繳定金。為配合調整而進行的證券交易結算係統也已經完成,自今日起按照新規實行。

最後更新:2017-09-08 16:47:27

  上一篇:go 證監會擬出台券商投行業務內部控製指引 規範薪酬激勵等問題
  下一篇:go 證監會通報2017年私募基金專項檢查執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