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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監局今日正式取代保監處 接手保險機構監管職能

千唿萬喚始出來。醞釀多年的香港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以下簡稱“香港保監局”)終於開始執行監管職能。6月26日,香港保監局正式運營,取代目前的香港保險業監理處(下稱香港保監處)管理保險公司。同時,保監處於今日解散。

據悉,保監局是獨立於香港政府及保險業的監管機構,其主要職能為規管和監督保險業界,以促進香港保險業的整體穩定發展及保障保單持有人的權利。

記者了解到,保監局於2015年12月成立,籌備分階段接手保監處的監管職能。新的監管製度將擴大規管保險公司的範圍;保監局亦將於兩年內,實施法定保險中介人(保險代理人)發牌製度,從三個自律規管機構(自律機構)接手中介中介人的直接規管工作,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全麵的保障。

此前,香港保監局透過自律機構監管保險中介人。自律機構獲權,執行保險中介人的登記及處理中介人的不當行為。這些機構分別是香港保險業聯會所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也就是說,未來,保監局會從該三個自律機構接手監管保險中介人,並執行一個法定發牌製度。

香港保監局主席鄭慕智表示,香港保監局致力建立一個更全麵而有效的監管製度,促進保險業界的可持續發展,並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好的保障。該局正在籌劃多項工作,包括設立風險為本的資本製度以及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等。另外,為配合保險中介人法定發牌製度的推出,保監局亦會製訂守則和指引,為從業員訂立操守準則及專業標準。

香港保監局官網顯示,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該局的職能是:負責保險人及持牌保險中介人監管;考慮與建議對與保險業有關的法律的改革;促進和鼓勵獲授權的保險人,采用適當操守標準及良好和穩妥的業務常規;促進和鼓勵持牌保險中介人,采用適當操守標準;對獲授權保險人及持牌保險中介人的規管製度,進行檢討,並在有需要時,提出製度改革建議;透過發牌製度,規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提高保單持有人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對保險產品及保險業的了解;製訂規管保險業的有效策略、促進保險業市場的可持續發展,並提升保險業界在環球保險業市場的競爭力等。

鄭慕智介紹,在全麵接手保監處的工作後,香港保監局將有約180名員工,並會逐步增加至約300人,以應付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險監管方麵,中國保監會已和香港保險監管機構已經正式啟動償付能力監管等效評估工作,以實現監管製度等效互認,增進兩地保險監管互信。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兩地監管互信的推進,今後在打擊非法銷售保險行為、促進共同發展等方麵將有更大發展空間。

最後更新:2017-06-26 12: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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