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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餘家企業達成債轉股協議 力推國企混合所有製改革
近日,國資委召開中央企業降低杠杆工作視頻會議指出,要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據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在市場化債轉股方麵,各類實施機構與鋼鐵、煤炭、化工、裝備製造等行業中具有發展前景的70餘家高負債企業積極協商談判達成市場化債轉股協議,協議金額超過1萬億元。這些協議的落地實施不僅可以推動企業杠杆率下降,而且會有力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製改革,有助於建立企業負債杠杆自我約束長效機製。
“從目前來看,市場化債轉股得到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也出台了一係列政策,但是,政策落地的細則還不夠明確,隻有五家商業銀行成立了具體的轉股機構,簽約項目成功落地的比率還比較低。”上海財經大學銀行係教授曹嘯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過,隨著日後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債轉股項目,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逐漸加大,尤其是在政策上允許債轉股的方式有更多靈活性後,預計債轉股的項目簽約和落地速度會不斷加快。
政策方麵,為加大對市場化債轉股工作的支持力度,銀監會下發《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對債轉股實施機構的設立、業務範圍和風險管理作出了規定;此外,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發揮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推進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相關工作》指出,鼓勵充分發揮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在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中的積極作用。
曹嘯表示,短期來看,債轉股降低了企業財務杠杆和財務成本,提升了企業的效益。長期來看,企業負債率降低後,不僅優化了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改善了企業的融資條件,對於企業未來進行技術創新和轉型同樣提供了新的基礎。尤其是銀行成為股東後,將會提升轉股企業的公司治理水平,對於企業的成本控製、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約束企業的投資決策以及風險控製能力均將發揮重要作用。
“從某種意義上講,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社會資本參與債轉股,在國有企業治理結構中引入了新的市場基因,為國有企業治理結構的完善提供了新契機,從未來看,這可能是債轉股在製度演進上最重要的價值,這也與目前混合所有製改革的邏輯相吻合。”曹嘯告訴記者。
(原標題:70餘家企業達成債轉股協議 力推國企混合所有製改革)
最後更新:2017-09-01 03: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