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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京東商學院認證講師樂楚南的處罰通知
關於對京東商學院認證講師樂楚南的處罰通知投訴起始: 5月17日收到投訴: 1.京東商學院認證綠帶講師樂楚南在沒有和京東商學院報備的前提下,私自招募線上學員,進行YY授課; 2.在授課過程中推廣第三方軟件並從中獲利; 3.私自臨時更換商學院線上平台直播課課件。判斷過程: 1、經京東商學院對證據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樂楚南私自招募線上學員進行授課並在授課過程中推廣第三方軟件從中獲利事實成立。 2、經京東商學院師資組與線上組核實,樂楚南私自更換線上平台直播課課件事實成立;投訴結果:投訴成立。處罰依據: 1、京東商學院《2016京東商學院外部講師管理製度(V3.1)》第五條“資質職責”中的關於“京東講師必須遵循規範”第6點:京東講師投資電商培訓機構或與電商培訓機構存在關聯關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電商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等)需和京東商學院報備。講師個人在沒有報備的情況下不得以京東講師、京東商學院等京東官方身份進行線上或者線下各類培訓。 2、京東商學院《2016京東商學院外部講師管理製度(V3.1)》第十一條“講師調配規範”第6點:.京東講師未經京東商學院指派前往需求方授課,在首次發現時,京東商學院將對該講師嚴重警告;再次發現,將直接清退出講師隊伍,並在京東商學院微信公眾號、賣家論壇公示。處罰結果: 對京東商學院綠帶講師樂楚南進行嚴重警告處罰;六個月內不得以京東講師身份參加線上線下商學院各類培訓;扣除200積分。處罰公告 5月17日京東商學院收到投訴:第一,京東商學院認證綠帶講師樂楚南在沒有和京東商學院報備的前提下,私自招募機構學員進行YY授課,並在授課過程中推廣第三方軟件從中獲利;第二,.私自更換線上平台直播課課件。京東商學院經對投訴證據的核實,確認投訴真實有效,判定樂楚南確有違規行為。 此行為違反京東商學院《2016京東商學院外部講師管理製度(V3.1)》第五條“資質職責”中的關於“京東講師必須遵循規範”第6點:京東講師投資電商培訓機構或與電商培訓機構存在關聯關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電商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等)需和京東商學院報備。講師個人在沒有報備的情況下不得以京東講師、京東商學院等京東官方身份進行線上或者線下各類培訓。以及第十一條“講師調配規範”第6點:.京東講師未經京東商學院指派前往需求方授課,在首次發現時,京東商學院將對該講師嚴重警告;再次發現,將直接清退出講師隊伍,並在京東商學院微信公眾號、賣家論壇公示。 該行為嚴重影響了京東商學院的形象,損害了京東商學院認證講師的名譽,為樹立講師形象,嚴肅講師紀律,維護商學院名譽,給予樂楚南嚴重警告處分,六個月內不得以京東講師身份參加線上線下商學院各類培訓以及扣除200積分處理。如有發現以上行為,給予清退處罰! 望各位講師引以為戒,特此公告! 2016年5月30日 京東商學院 最終解釋權歸京東商學院所有
最後更新:2017-11-01 02: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