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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嚴查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係空轉的行為
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銀監會發布《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各級監管機構要抓住服務實體經濟這個根本,嚴查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係空轉的行為,嚴查“陽奉陰違”或選擇性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監管要求的行為。
↑銀監會網站截圖
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各級監管機構要梳理本機構、本部門、本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評估自查是否全麵深入、問題是否真實準確、整改是否及時徹底、問責是否嚴格到位、發現的風險是否有效化解、製度短板是否得到彌補、製度執行力是否得到加強以及當前仍存在哪些突出問題等。
通知要求,各級監管機構重點評估是否存在檢查不深不透、應查未查、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應罰未罰及處罰偏鬆偏軟等問題和下一步監管重點,形成“整改-評估-整改”的工作機製。
通知強調,銀監會各機構監管部和各銀監局要按照工作職責,加強對本條線、本地區重點機構和重點業務的督促指導,原則上全年不少於2次。對督導發現存在不重視、行動慢、落實差、甚至搞形式主義等情況,要嚴肅通報、追責問責。
銀監會同時公布《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意見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各級監管機構要抓住服務實體經濟這個根本,嚴查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係空轉的行為,嚴查“陽奉陰違”或選擇性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監管要求的行為,積極貫徹新發展理念,形成金融和實體經濟、金融和房地產、金融體係內部的良性循環。
要抓住完善公司治理這個基礎,把整治重點放在規範股東行為、加強股權管理、推動“三會一層”依法合規運作等方麵。要抓住影子銀行及交叉金融產品風險這個重點,嚴查同業、理財、表外等業務層層嵌套,業務發展速度與內控和風險管理能力不匹配,違規加杠杆、加鏈條、監管套利等行為。
要抓住依法合規經營這個著力點,堅決根治普遍存在的合規意識淡薄、製度缺失、屢查屢犯等問題痼疾。要抓住金融消費者權益這個關鍵,嚴查亂設機構、亂辦業務、違法違規銷售、利益輸送等行為,加強信息披露和金融產品適當性管理,規範市場競爭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眾信心。
意見指出,案件風險是銀行業市場亂象最集中、最典型、最突出的表現形式。各級監管機構要按照“一案一策、分類處置、標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嚴肅查處銀行業案件和重大風險事件。要督促案發機構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措施及內部問責機製,嚴肅處理,嚴肅問責。
要按照“一案三查、上追兩級”的要求,對案發機構和涉案機構依法處罰問責,同時綜合使用審慎監管措施,讓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都要付出代價,切實維護銀行業良好秩序。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處罰情況,切實發揮“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警示作用。
意見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各級監管機構要堅持穩中求進,在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上求穩,在處置違法違規問題、重大案件和高風險事件上求進,堅決整治各類擾亂銀行業市場秩序的亂象。要循序漸進,密切關注宏觀形勢和市場變化,把握好力度和節奏,製定階段性目標,防止出現政策疊加和力度疊加,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要新老劃斷,對於存量業務,區分問題性質、產生原因和造成後果等情況,給予一定的消化期和過渡期,差別化處置;對於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開展以後(2017年5月1日後)的新增業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規範,依法查處。要分類施策,堅持自查自糾從寬、監管發現從嚴,對主動發現、主動處置、主動作為的提高監管容忍度;對監管發現、主觀惡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處罰,特別是對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依法予以頂格處罰。
銀監會發布《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將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麵作為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
最後更新:2018-01-14 13: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