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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複婚了?我國法律對複婚這麼規定!

今天的娛樂圈和朋友圈被“薛之謙複合”刷屏了。

作為一名謙粉,

律sir對薛之謙最早的認識源自中學時代。

那年冬天的一個晚上,天空飄著大雪,

我和幾個小夥伴在昏黃的路燈下打雪仗,

當時的隨身聽裏循環播放著《認真的雪》,

那是少年時光裏的溫暖回憶。

現在,學習工作時,

也常常將《演員》《紳士》等循環播放。

這件事占據了一天的榜首熱搜,不僅網友騷動,娛樂媒體關注,連人民網也參與了...

“臥槽?複合了??薛之謙???????”這是網友一隻火腿子在薛之謙微博下發出的驚歎,大概代表了大多數粉絲的第一反應。

作為解讀熱點的法律博主,

除了從娛樂角度關注此事,

第一時間想到這其實也包含著法律知識,

所以律sir給大家從法律角度說說。

複婚需要走什麼樣的法律流程

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

複婚,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離婚後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複夫妻關係。複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

我國《婚姻法》第35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複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複婚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結婚、離婚、複婚的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8條明確了申請複婚登記時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複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複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因此,隻有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係才算合法確立。並且,複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

關於薛之謙複婚的一個傳說

根據此前網絡曝光的離婚協議來看,薛之謙付給高磊鑫1000萬元人民幣,於2016年6月1日前付500萬元,2016年10月前付500萬元,房子也歸女方所有,如果是真的,當初薛之謙也是算淨身出戶。

或許也是因為有這層因素,薛之謙複合後,朋友圈裏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猜(段)測(子)....

這種猜測不代表本賬號的觀點,

律sir還是相信情本簡單。

@Funny小可樂媽咪:你所有的故事都是她,你所有得歌唱的都是她,你上節目流淚的理由都是她,他離開後的日子想的都是她。 縱使千萬年少無知,縱使千萬青春一去不複返,那麼真心那麼從一而終的男人心,都是值得被再次溫暖的。

最後更新:2017-10-09 0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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