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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禁止將商品住宅與其他項目用地捆綁供應

海南省政府近日通過的一項新規規定:海南將實施較為嚴苛的土地管理製度,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製度,禁止對產能過剩、高耗能、高汙染項目供地,禁止將商品住宅用地與其他產業項目用地捆綁或搭配供應。

近年來,海南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改革的深入推進,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也暴露出來。一是土地資源利用水平不高,二是土地利用粗放浪費,三是土地供應結構不盡合理,四是土地交易市場仍需進一步規範。海南省政府常務會議近日通過的《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效益的意見》將從多個方麵加強土地宏觀調控。

新規定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製度,明確到2020年,全省建設用地總規模控製在550萬畝以內;堅決守住耕地保有量1072萬畝、永久基本農田909萬畝和林地保有量3165萬畝;全麵落實“十三五”時期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占建設用地麵積下降20%的目標任務。

新規將重點保障海南省六類重點產業園區、十二個重點產業、“五網”基礎設施用地和“美麗海南百鎮千村”等用地;嚴控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合理配置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禁止對產能過剩、高耗能、高汙染項目供地。建立規劃調整硬性約束製度,嚴格限製涉及商品住宅用地的規劃修改,引導工業項目統一向園區集中。

此外,對2018年1月1日後新增閑置土地麵積超過近5年年均供地量的市縣,暫停該市縣除民生、基礎設施等項目外的土地征收和農用地轉讓、土地供應審批手續。嚴格土地用途和容積率變更。禁止其他用途的土地改變用途用於商品住宅開發。

最後更新:2018-01-05 10: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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