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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行業“外灘標準”發布 我國深度參與國際金融治理
全球中央對手方協會(CCP12)2日在上海發布《CCP12量化披露實務標準》,這一被業內人士稱為“外灘標準”的首個中央對手清算行業國際標準,將增強全球中央對手方信息披露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對監管機構分析中央對手方風險防範水平、評判金融市場運行整體情況具有重要作用,也標誌著我國對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參與度引領度提升。
中央對手方是具有係統重要性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因在防範係統性風險方麵的重要作用,2009年G20匹茲堡峰會達成共識,所有場外衍生品都要實行中央對手清算。全球中央對手方協會成立於2001年,因最初有12家成員而簡稱為CCP12,它是國際清算銀行、國際證監會組織等國際監管組織的關鍵合作方,其法人實體於2016年6月正式落戶上海。
作為全球性中央對手清算機構同業組織,CCP12致力於向國際監管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提出監管政策建議、加強行業溝通、擬定行業標準、促進跨境監管協調。
為解決中央對手方量化披露實務操作中存在的問題,CCP12組織倫敦清算所、美國期權清算公司、上海清算所等主要會員機構製定標準,在原有準則的基礎上對中央對手方公開信息披露的規範性和及時性做了進一步的要求。標準兼顧了全球各監管轄區的會員機構在監管要求、市場結構、業務類型、風控製度等量化披露方麵的實際差異,為全球中央對手清算行業提供了能夠普遍遵循的實務細則,將有效提升中央對手清算行業信息披露的規範性和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CCP12在標準的醞釀和完善期間曾與中國人民銀行多次溝通,積極聽取我國監管機構的監管理念和意見建議。這一標準成為我國參與國際金融體係改革和國際金融標準製定的積極嚐試和重要成果。
最後更新:2017-11-02 16: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