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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鹿晗公布戀情,真的失去了作為偶像的職業道德嗎?
“那應該是很多很多年之後,作為粉絲的我們終於長大了,終於不再彷徨不再迷茫,不再把人生寄托於那些浮在半空中的夢,這時候,作為一個偶像的使命才算完成。這時候,才是你,作為一個偶像,可以畢業的時候。”
本來我以為,這麼無理取鬧的話,應該是楊麗娟點著劉德華的腦門說的。
但不是,這是一個並非鹿晗粉絲的路人、上海最世文化簽約作家劉麥加在鹿晗宣布戀愛之後,在新浪微博上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寫道的。
她雖然不是鹿晗粉絲,但也是有感而發,因為“十年前我也是在飯圈混跡的人,算是最早一批為偶像撒錢的傳說中的‘腦殘粉’”。
這篇文章一經發布,轉發者眾。截止發稿時,已經有了8萬多轉發、3萬多評論以及超過15萬個點讚。
全文如下,滑動可看——
就昨天那誰公然公布戀情,就偶像與粉絲之間的關係,想多說兩句。
我不是那誰的粉絲,最多算個路人,但是十年前我也是在飯圈混跡的人,算是最早一批為偶像撒錢的傳說中的“腦殘粉”。很慶幸,我的偶像在他到現在為止的娛樂圈生涯裏沒有做出什麼“偶像失格”的事情,哪怕我早就已經畢業了,還可以無怨無悔地說出一句“飯過你,是我最大的榮幸。”
那麼話說回來,到底什麼是“偶像失格”,那麼延伸一下,到底什麼是偶像。
偶像,與演員和歌手不同,本身就是一群販賣夢想的人。我們為什麼會喜歡偶像,是因為我們本身有夢想,但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受到了自身或者環境的局限,而無法實現這些夢想。
這時候突然有一個人從天而降,對我們說:“看,那是終點,我們一起去那裏吧。”
於是我站在底層,把你捧上雲端,你站在高處,讓我感受照耀,這是一個約定。
維係偶像與粉絲之間的,其實就是契約精神。
有人說粉絲都是一群活在自己世界裏的人,有人說粉絲都是一群盲目的不理智的人,有人說粉絲腦殘就算他不談戀愛也不會跟你在一起。
粉絲不知道嗎,難道這些粉絲都不知道嗎?我們怎麼可能不知道,我們當然知道生活有多艱苦,我們當然知道人生的不如意,我們當然知道這一路孤獨艱險,正是知道這些,所以才會追星啊。
就算知道偶像的一句“一起加油啊!”根本解決不了現下的窘迫,就算知道偶像寫的這首歌並不是真正寫給我的,就算知道他說“我會一直陪伴你的”的那個“一直”並不存在,可是,至少,那時那刻,此時此刻,他是在的啊,他是在唱歌給我聽,他確確實實是在陪伴我的啊。
現實已經夠殘酷了,社交網絡上的毒雞湯已經夠多了,所以偶像就是我們平凡生活的一個英雄夢啊。
所以為了這個英雄夢,我可以撒錢,我可以為了你下場跟別人掐架掐個三天三夜,可以為了你艸流量艸數據,那些子虛烏有的傳言隻要你說沒有我就信。我這是在保護我自己的偶像,更是在守護我自己的夢想。
偶像當然也會苦,也會累,也會疲憊不堪,可是你被千萬人擁戴捧到了這個高度,就該承受千萬人賦予你的期待,當初出道的時候可是口口聲聲說過要帶我們一起去的,現在你自己到達了,卻開始覺得這種擁戴是壓力了,求粉絲還給自己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這算什麼?錢賺夠了?撈完就跑?把粉絲當成人肉提款機?
偶像不是不能結婚,要麼轉成實力派,要麼宣布退圈說一句“對不起,辜負了你們的夢想”然後該幹啥幹啥。退一萬步講,真的好死不死遇到了人生真愛,也請記住是誰花錢讓你走到今天這一步白富美任你睡,然後藏好掖好隻要別這麼高調,這根本是一個偶像最起碼的職業操守啊。
偶像秀恩愛是秀給誰看的?那是秀恩愛嗎,是特麼一刀刀紮粉絲心呢。這是在幹什麼,是在告訴粉絲,謝謝你給我撒的錢,我用來給我女朋友買包買表了,這不是當眾在罵粉絲是傻逼麼?
為你撒錢的時候我不心疼,為你掐架被別人上人參詛咒全家的時候我不心疼,為你艸流量艸數據幾天幾夜不眠不休我不心疼,看到那些子虛烏有的傳言我不心疼,那些人在說我是腦殘粉的時候我也不心疼。
我心疼的,是我自己的偶像在他功成名就的時候,翻手打了我一巴掌。我心疼的,是我自己的偶像,把我推到了被路人嘲笑的境地卻沒有一絲歉意,我心疼的,是這一路我的偶像以夢想和陪伴包裝起來的約定,到最後隻換來一句“難道追星不是你情我願麼”。
追星不是你情我願,你是偶像,我是粉絲,我寵你,你也要寵我,我為你完成了你的夢想,那你也要遵守約定完成對我的陪伴,我們之間沒有階級之差,我不是活該被你遛。
我是一個粉絲,我也有尊嚴,我的偶像可以不爭氣,可以沒有實力,可以不紅,但是不能打我的臉。路人能打我臉,狗仔能打我臉,說實話任何人都能打我臉,但是你是我的偶像,全世界就你不能打我臉,我有本事把你捧成國民偶像,我也有本事捧別人,你說戀愛就戀愛,我也可以說脫飯就脫飯,甚至粉轉黑。既然契約精神你不遵守,那我也沒必要倒貼,你要你的平凡人生,那我也要我自己的尊嚴。
對不起,你偶像失格的單,我這次,不買了。
偶像和粉絲最完美的終結該是什麼樣子。那應該是很多很多年之後,作為粉絲的我們終於長大了,終於不再彷徨不再迷茫,不再把人生寄托於那些浮在半空中的夢,這時候,作為一個偶像的使命才算完成。這時候,才是你,作為一個偶像,可以畢業的時候。
能夠讓粉絲說出“飯過你,是我最大的榮幸”,才是一個偶像,最終的成就。
殘酷麼?當偶像本來就是殘酷的事情。
在偶像鹿晗宣布與另一位明星關曉彤戀愛之後,不僅是新浪微博宕機,所有人都在談論;這一天時間,越來越多的粉絲作出非常強烈的反應。
比如這樣的四宮格,就在微博上被憤怒的粉絲頻頻轉發——
這種反應,不僅是我們以為我們能理解的痛苦或者失落,也不僅僅是脫粉,而是發出理性的、有體係的宣言,仿佛是消費者維權宣言。
這讓我不能不認真看待這種現象了。
其實這個爭論的核心就是:
偶像不能談戀愛,
偶像談戀愛就是偶像失格,
就是沒有職業道德,
就是沒有契約精神。
是這樣的嗎?
首先,先來談談契約精神。
我們知道,“偶像不能談戀愛”的規矩是從日韓偶像流行樂團裏來的,而且是指一般都是在別人眼中看來沒歌藝沒演技的小女生小男生,隻靠著先天俊美的外表,在經過專業娛樂公司的包裝培訓後,推出舞台,靠販賣初戀一般的夢想來換得粉絲的歡心。
他們有的還定期要進行粉絲握手會,目標對象是宅男宅女,努力保持在粉絲心中的單身的、可追求的形象。
“不能談戀愛”一般寫在合同裏麵;違反了規則,就要受到條約的嚴厲懲罰。
像中國人也熟悉的AKB48,就是一例。
2013年,曾有一位女成員被人拍到在男友家過夜,不得不剃光頭錄視頻哭泣謝罪;但仍然被公司雪藏。
韓國不少偶像團隊的練習生,也有類似約定。
問題是:這種實施人身控製的合同與約束,本身就非常不公正。存在未必都是合理的。
但即便這樣,由於雙方都在合同上簽了字,就是表示接受了這種不平等;不平等的合同也仍然要遵守……這也算“契約精神”吧。
但是,鹿晗跟誰簽訂了契約?
粉絲們腦海想象中的“應該”“必然”“理應如此”,但存在著這個合同嗎?存在著“不許談戀愛”的合同條款嗎?
沒有。
鹿晗當初離開韓國的EXO,違約脫團,回到中國,粉絲們表示歡唿歡迎;但他在中國好幾年之後,怎麼你們反倒用他早已推翻的韓國合同,來要求他遵守?
不可否認,他的成功肯定是和粉絲大力支持分不開的。但真相是,他和粉絲之間,這個契約並不存在。
退一步說,從來沒在韓國出過道的TFboys,他們將來可以宣布戀愛麼?也算偶像失格麼?如果你認為他們也不能戀愛,請出示合同條款吧。
沒有職業精神?
鹿晗粉絲之前對鹿晗的評價都是“行走的CD”、“演技好”,“請多關心他的作品而不是私人生活”……
昨天一過,就變成了“他不是實力派”“沒有作品”“如果沒有我們花錢他就什麼也不是”……
(網絡上批鹿晗的粉絲黑評)
這說明,這些粉絲根本不在乎人家的職業精神嘛。
我理解的沒有職業精神是什麼?
是拍戲摳圖,是演唱假唱,是演戲的時候,口裏念著12345代替台詞……這些作為是對藝人的本質工作有致命衝擊的。
演得不好、唱得不好,也許還有上升空間,但不敬業是砸飯碗。
至於他談了戀愛,這算哪根蔥啊。
實際上,現在的韓國偶像也開始擁有了戀愛權。“少女時代”這種經典的偶像組合,成員也一個個宣布戀愛了。要知道,這種權利得來不易,韓國經紀公司的剝削和嚴苛是有名的,“不許戀愛”也是寫在合同裏的。但漸漸地,越來越多的偶像們不服管,冒著職業生涯中斷的風險談戀愛,經紀公司也不得不慢慢鬆動了。
我的理解當中,寧願付出代價也要談戀愛,與其說是因為對方是真愛,不如說,人的天性、人對自由的向往、對情感的向往,是無法被控製的。
這種不合理的行業規則,早該被淘汰了。
現在不是爸媽都不能幹涉婚姻自由了嗎?何況隻是戀愛、還遠遠不到結婚的時候?為什麼不認識的人反而能夠隨意幹涉了?
很多人嚷嚷:我為了你花了那麼多錢,你卻辜負了我!
這種“雲包養”,還真當自己是人家的情侶了。
但在真正的戀愛關係中也一樣。男人,不能因為說你曾經給她送過禮物,她想分手你就要砍死她或威脅她;你能做的最高下限,也就是把禮物要回來。
同樣,女人,不能因為你曾經為男人付出過、犧牲過,或者墮過胎,你就絕不許人家離開。你也沒有這個本事。你能選擇是隻能是不愛或離開,但不可能限製人家的自由。
覺得吃虧、想要退錢的,請問一下,你花錢看過的演唱會,你問問主辦方能否退錢?
你買過的鹿晗海報,你撕下來問問能不能退錢?
你買過的雜誌,再回報攤亭問問能不能退錢?
你衝著鹿晗代言才去吃的肯德基,你去問問能不能把骨頭吐出來讓他們退錢?
人家並不欠你的。你花的錢,你早已經得到服務了。
即便按有些人從來不懂尊重人的心態來說,當是舊時代的“養戲子”吧。就算有紈絝子弟傾家蕩產地給“戲子”砸錢,他要哪天不喜歡了,覺得“戲子”讓他失望了,也隻能灰熘熘地走開,從此脫粉。你聽說過還能讓“戲子”把錢全還給他的嗎?
你不喜歡一個談戀愛的偶像,可以不再關注、不再消費;但這是你的問題,而不是偶像的問題,你不占據道德高地。
如果連這點界限感都沒有掌握的人,應該在生活中的人際交往處處充滿障礙吧。
鹿晗公開戀情,光明正大,沒什麼不好。但是,這件事,應該也給其他的明星和經紀公司一個很大的教訓:當初掙著粉絲的錢,太容易了;但粉絲要是翻臉,絕對是不講道理的;能講道理的人,不會這麼毫無邏輯地支持一個沒什麼作品的明星。
粉絲的錢,並沒有你以為的那麼好掙。
今天下午,鹿晗轉發了2014年他毀約回國後那條“回家”微博,並附加了一張他正在拍攝電影《上海堡壘》劇本照,表示感謝粉絲的一路支持。公布戀愛意味著他將流失大批跟隨多年的鐵粉,而作品,才是他將來安身立命之處。
撰文:侯虹斌
編輯:葉深 編輯助理:羅曼瑤
最後更新:2017-10-12 14: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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