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
人物
劍指規避監管、資金空轉等銀信合作 強監管助信托業“陽光化”轉型
銀監會12月22日發布《關於規範銀信類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劍指規避監管、資金空轉的銀信合作。此外,上海信托、平安信托、陸家嘴信托、金穀信托、國民信托,分別被罰款200萬元、20萬元、40萬元、50萬元、20萬元。金穀信托及國民信托的違規相關責任人還將受到紀律處分。中泰信托被暫停新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存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不得再募集。由於中泰信托本身集合類業務占比就重,且集合類主要是依靠市場三方募集為主,所以上述處罰措施實際上是掐住了中泰信托的命脈。
據不完全統計,2017年以來,約15家信托公司被罰沒805萬元。而今年四成的罰款發生於12月,共計約330萬元。今年密集的大額罰單,被業內人士視為監管層堅定懲治的態度,“警示信號明顯”。信托業正迎來強監管時代。
中泰信托被按“暫停鍵”
中泰信托第二大股東——新黃浦(600638)近日發布公告稱,中泰信托由於實際控製人不能承擔股東責任和關聯交易認定,中泰信托向客戶承諾保本保收益等,其主要業務被叫停。新黃浦持有中泰信托29.97%的股權,是中泰信托的第二大股東。
半個月前,中泰信托剛剛受到上海銀監局責令改正,罰款合計人民幣90萬元的處罰。因為2015年中泰信托通過自主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發放較大金額貸款;且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借款人將貸款資金用於股票交易。
實際上,中泰信托公司治理之混亂,信托業務之萎靡,在上海信托圈已經是公開的秘密。
中泰信托2016年年報顯示,該年度公司新發行信托產品108個、信托本金235.15億元,包括分期發行和開放式產品在內累計新增信托本金362.51億元;清算信托產品196個、信托本金479.61億元,包括分期發行和開放式產品在內累計兌付信托本金660.04億元。全年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87.15億元。
某信托公司投資總監表示,從數量上看,中泰信托的上述信托業務在全國68家信托公司中應該居於中遊水平。但信托公司業務分化比較大,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信托業務業務規模數倍於此。但從數量上可能看不出問題,關鍵是信托計劃的質量如何,是否給公司、股東和客戶帶來了收益。
實際上,因中泰信托盡調不充分,風控不嚴格等問題,該公司“天地緣信托貸款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產品被爆出逾期。
此外,新黃浦半年報顯示,中泰信托今年上半年的淨利潤僅為1.07億元,對比中泰信托40.84億元的淨資產,其淨資產收益率難言可觀。
“管理層多次動蕩,使得中泰信托大批業務骨幹流失,信托業務停滯。”上海某大型信托公司的信托經理稱:“這次銀監局的整治很及時。否則中泰信托真要不行了。”
中泰信托大股東曆經多次變更。2008年6月,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人保集團”)通過全資子公司——人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購買了華聞投資55%的股權,完成對中泰信托大股東華聞投資的股權重組。
2011年,人保集團籌備上市,掛牌出售所持的華聞投資55%股權。2012年4月,北京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從人保集團手中買下華聞投資55%的股權,成為中泰信托的實際控製人。中泰信托目前的股權結構無法穿透其實際控製人。
在實際控製人易主的背後,中泰信托的人事也經曆了幾次大變動。2012年4月,北京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副總裁吳慶斌出任中泰信托公司董事長,原董事長劉虹、原財務總監何德見、原總裁助理葉曉軍等人先後離職。
“隱秘的”信托
正如中泰信托的實際控製人至今麵目不清一樣,在資本玩家手中,信托產品是資本大鱷的工具。
2012年,北京信托就是假手“德瑞股權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完成其對華聞投資55%股權的收購。這也為中泰信托的實際控製人至今不明埋下了伏筆。
業內人士指出,銀監會此次對中泰信托從重處罰顯示出監管層對於金融機構股東、實控人“陽光化”的監管意圖,穿透監管是大勢所趨。作為一個金融產品,“北京信托-德瑞信托計劃”成為中泰信托的實際控製人顯然不符合監管要求。德瑞信托計劃的4名劣後受益人(易建科技、盛寶通達、智尚勱合與橋潤資產)據悉也並非實際經營的實體,背後的實際控製人或另有其人。德瑞信托計劃的實際控製人發生過多次變動,在引入新的機構力量之後,仍未達到監管部門提出的實際控製人“陽光化”的要求。
早前出台的《信托公司條例(征求意見稿)》第十條明確提出股東陽光化的要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信托公司的股權,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此外,銀監會頒布實施的《中國銀監會信托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七條中明確要求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信托公司出資人不得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入股;第十條中明確要求關聯企業眾多、股權關係複雜且不透明、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的機構或個人不得作為信托公司的出資人。
分析人士指出,2016年7月中旬,《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下發。這一被業界稱為升級版資管“八條底線”的《規定》,最顯著的變化是大幅降低杠杆倍數:嚴控結構化產品杠杆風險,並限定,股票類和混合類杠杆不得超過1倍。也正是從那時開始,信托公司作為通道的信托計劃開始增加。道理非常簡單:之前計劃發行券商資管計劃的項目,由於資管“八條底線”,隻能1:1配銀行的錢,達不到規模要求。於是不得不找沒有收緊政策的信托公司來做產品,1:2甚至1:3配資。通過信托計劃大量資金通過信托通道進入二級市場。不過,目前這類業務也被信托公司主動喊停了。因觸及平倉線的股票不在少數,劣後級資金因此虧損巨大,引發了信托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糾紛。
銀信證信皆收緊
2017年12月下旬,銀監會開出了對信托公司的一大波罰單。國民信托因“管理信托財產不審慎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北京銀監局罰款20萬元;金穀國際信托因“管理信托財產不審慎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50萬元;上海國際信托因“在開展信托貸款業務過程中,內部控製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上海銀監局罰款200萬元;平安信托因“違反程序簽訂信托文件,作為受托人履職不審慎,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深圳銀監局罰款20萬元;陸家嘴信托因“內部管理不到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辦理信托業務”,被青島銀監局罰款40萬元。
業內人士認為,處罰決定顯示出在資管新規破剛兌的背景下,監管方麵開始對違規剛兌加大處罰力度。破剛兌對整個結構化產品的明股實債、並購基金很多業務衝擊較大。從目前的剛兌實際情況看,以銀行理財和信托產品最為常見,預計未來監管層對剛性兌付的處罰力度會持續加大。從技術手段上講,資管新規要求所有資管產品應當實行淨值化管理以打破剛兌,淨值生成應當符合公允價值原則並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未來除非標以外的所有公募和私募產品可能都要用市值法進行估值計算淨值。
另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公布後打破剛兌唿聲高漲,但若沒有對信托公司(受托人)的盡職量化界定,對信托資產管理過程中過失界定沒有一個衡量規則,打破剛兌就難以操作。
據悉,由信托業協會擬定並將於近日提請會員審議的《信托公司受托責任盡職指引》對信托公司開展盡職調查、出具盡調報告、可行性報告、項目審批、營銷原則、產品推介、合同管理製度、信托披露等諸多行為規範進行了量化明確。
方正證券認為,《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銀信類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的出台預示著信托行業監管的持續收緊。具體來看,《通知》首次定義了銀信通道業務,優先規範收縮。在此前資管新規(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消除多層嵌套和通道的基礎上,此次《通知》優先從銀信類業務領域著手規範通道業務。通道業務作為監管套利的手段,銀行“影子化”的媒介,將進一步收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要求對通道業務實行穿透監管,避免虛假出表。方正證券指出,此前72號文要求融資類信托在銀信理財業務占比不超過30%,且將表外資產轉入表內並計提資本,自此銀信合作規模從64%下降到22%(2017年9月)。但銀證信合作、銀基信合作等創新模式的出現,加重了通道業務中的嵌套,加大了交叉性金融風險。防範風險是當前金融監管的出發點,今年以來多重文件出台要求穿透管理、禁止三套利、四不當等。《通知》打通了前期銀行、信托領域監管規定,減少資金空轉,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此外,《通知》還明確了信托公司履行受托責任,不得投向限製領域,這將再度推動信托行業主動管理轉型,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源,對主動管理能力強、優先布局轉型、資本金充足的信托公司是發展契機。
(原標題:劍指規避監管、資金空轉等銀信合作 強監管助信托業“陽光化”轉型)
最後更新:2017-12-27 04: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