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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微信傳授“詐騙教程”,梅州興寧兩“詐騙師爺”被判刑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興寧兩男子竟教人如何實施花籃詐騙,結果都因傳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刑。
2016年5、6月期間,陳某在梅縣區其出租屋內使用Ipad以微信方式發送“花籃詐騙”教程給林某學習,並親自指導林某如何實施“花籃詐騙”。林某學會“花籃詐騙”方法後多次實施詐騙活動騙取被害人錢財。
無獨有偶,2017年4月初,賴某也在興寧市其出租屋內提供“花籃詐騙”的教程供彭某學習,並提供手機、手機卡、詐騙對象的電話號碼等給彭某用於詐騙。
這兩起案子在興寧市人民法院分別開庭審理,法院認為,兩被告人陳某、賴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用文字傳播方法把犯罪方法傳授給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根據兩被告人陳某、賴某的犯罪事實、性質、認罪態度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和十個月。
何為“花籃詐騙”
基本模式是通過交友網站物色求緣心切的單身男女,通過短信、電話等攻勢,讓對方以為“緣分已至”。其後騙子以新店開張為由,希望對方送花籃到自己的開業儀式。然後通過提供所謂“花店”聯係方式,詐騙對方“花籃錢”。
來源:掌上梅州
最後更新:2017-10-08 09: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