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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多家公司收證監會罰單
2017年7月以來,證監會又陸續對多家A股上市公司開出了行政罰單,這些公司因為信披違法,被處以數十萬元不等的罰款。不過這樣的違法成本,相對公司披露的虛假信息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可謂“小巫見大巫”。維權律師表示,受損的投資者應該千萬起訴索賠維護自身利益。
中水漁業半年報披露信披違法
2017年7月3日晚,中水集團遠洋股份有限公司(中水漁業,000798)公告,公司當日收到證監會北京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北京證監局認為,公司2015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行為,構成信披違法,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四十五萬元;對吳湘峰、宗文峰、鄧榮成、張光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十五萬元。2016年6月2日,中水漁業接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編號:京調查字16019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立案調查。
2015年8月28日,中水漁業披露公司公布2015年度半年度報告。2016年3月29日,中水漁業公布關於責令整改措施決定的整改公告。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在2015年8月28日到2016年3月29日之間買入該股票,並且在2016年3月30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委托代理。
《投資快報》記者提醒,投資者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從第一次買入該股票打印到現在或全部賣掉之日)、聯係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
華澤鈷鎳被多項信披違規被罰
2017年7月7日晚,成都華澤鈷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華澤鈷鎳,代碼:000693)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證監會認為,一、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上半年華澤鈷鎳未及時披露、且未在相關年報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3 年年報日為2014年4月25日)二、華澤鈷鎳將無效票據入賬,2013 年年報、2014 年年報和 2015 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三、華澤鈷鎳 2015 年為及時披露、且未在 2015 年年報中披露星王集團與陝西華澤簽訂代付新材料項目建設款合同及華澤鈷鎳為星王集團融資提供擔保的情況。四、華澤鈷鎳 2015 年未及時披露、且未在 2015 年年報中披露華澤鈷鎳為王濤向山東黃河三角洲產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三角洲基金) 借款 3500 萬元提供擔保的情況。五、華澤鈷鎳未在 2015 年年報中披露華澤鈷鎳、陝西華澤、王濤、王輝共同向張鵬程借款事項。
2015年11月24日,華澤鈷鎳接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成稽調查通字151014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實等證券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宋一欣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在2014年4月25日到2015年11月23日間買入該股票,並且在2015年11月24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委托代理。
太化股份被證監會處罰
2017年7月1日晚,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太化股份,代碼:600281)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經查明,太化股份等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太化股份 2014 年年報中未完整披露收入確認具體方法。(2014 年年報日為2015年4月28日)二、太化股份 2014 年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購銷交易。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山西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017年6月17日晚,太化股份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2016年10月11日晚,太化股份發布《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披露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調查的內容即為 2014 年貿易收入疑虛增事項。
2016年1月28日,太化股份發布公告稱,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晉國資評價函(2016)48號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貿易收入疑虛增事項。通知指出,根據財政部駐山西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關於對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虛擬經濟貿易收入的專題報告》反映,太化股份公司出於完成上級考核指標等目的,通過虛擬貿易虛增收入達11.47億元,嚴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其審計事務所致同會計事務所(特除普通合夥)發表了待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未對虛增業務收入、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行為予以披露,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將盡快核實該事項及時披露。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在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間買入太化股份股票,並在2016年1月28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
(原標題:七月多家公司收證監會罰單)
最後更新:2017-08-02 09: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