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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共享單車新政:年底前暫停投新車 給存量車上牌

從相關部門獲悉,日前南京交通、公安、城管等三部門聯合召開了政策宣貫會,召集各家共享單車企業,對之前發布的共享單車新政進行了解讀。即日起至年底為過渡期,存量共享單車抓緊上牌,暫停投放新車,今後企業新投放車輛要報備。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新政實施後,共享單車企業為用戶買保險成為車輛上牌的條件之一。企業要為用戶買保險、設押金專用賬戶,還要向交通部門提交“證明”。市民用車更有保障了。

企業不能任性了,共享單車企業“入場”“退場”不再隨性

目前,南京市場有10多家共享單車企業。新政後,共享單車企業不能再任性來去了。

根據新政要求,共享單車企業應在南京設立線下服務機構,1萬輛車配備不低於50名服務人員,擁有保障服務和處理投訴的辦公場所。企業還要將營業執照、製度文本、人員信息等及時提交給市客管處,並由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企業因自身原因需退出經營的,應提前20日向社會公告,清退押金和消費預付金,完成車輛回收等工作,並通過函件等方式書麵告知相關部門。

年內暫停投車,新投放車輛要報備

南京的共享單車數量已達45萬輛。在城市核心區,小區周邊、人行道旁……共享單車似乎已“泛濫成災”,但另一方麵,在亟需車輛代步的郊區,單車卻難覓蹤影。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即日起至年底為存量車過渡期,南京將暫停投放新的共享單車。待運行情況評估報告發布後,再做投放研究。今後,企業在哪兒投、投多少都得提前報備。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鄭春發表示,年底前過渡期內,南京要重點解決車輛上牌、有序停放及前期違章車輛暫扣等遺留問題。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新政要求,2017年8月3日前已投放的車輛為存量車。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是新政為存量車上牌留下的“過渡期”。2018年1月1日起,存量車仍未辦理登記上牌手續的,一律清拖。今後,企業新增投放車輛,須向市城管局停車設施管理處報送投放方案。新投放車輛需先上牌再上路,否則將依法清拖。

共享單車上牌應具備的條件

1、持有市城管部門出具的方案備案回執;

2、車輛應當使用帶有定位和智能通訊控製模塊的智能鎖;

3、提供車輛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證明材料;

4、車輛出廠合格證明;

5、持交管局秩序處出具的企業無交通違法證明材料。

無牌共享電單車“退市”

當前,南京市麵上共有7號和享騎兩家共享電單車企業,投放車輛約4萬輛,大部分在“裸奔”。

考慮到安全等因素,無論是交通部等十部委出台的共享單車指導意見,還是南京市的共享單車新政,都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暫不發展”該如何解讀?此次宣貫會上給出了明確的說法。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自7月20日起,不再對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進行注冊登記。對於已經上牌的共享電單車,納入共享單車管理,自然報廢,逐步退出市場。所有無牌車,由所屬運營企業於8月10日前回收。逾期未收回的,將實施清拖處理。對無牌上路行駛的共享電單車,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查處。

用戶騎車更安全了,12周歲以下不能用車

新政規定,共享單車企業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注冊、租賃服務。不過,經實測發現,仍有兒童信息通過了個別共享單車企業的實名驗證,能夠借車。會上,三部門提醒,即日起,各企業應當對注冊用戶開展清查,落實實名製注冊登記。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非機動車必須年滿12周歲,各企業應當立即清理未滿12周歲的注冊用戶。

此外,在南京,車筐帶人、私自加裝兒童坐椅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將持續開展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處違法騎行行為。

企業為用戶買保險

使用共享單車,市民最關心的莫過於騎行安全和押金安全。南京共享單車新政規定,企業應該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對用戶押金、預付費資金,應當設立專用賬戶,委托有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新政要求,今後不為用戶購買保險,企業就無法為單車上牌,也就不能合法上路。此外,企業需向市客管處提交購買保險承諾,提供合同、保單複印件。在設立專用賬戶,且委托有資質的金融機構監管後,也要向市客管處提供專用賬戶開戶申請書複印件、資金保障承諾書等相關資料。

今後共享單車企業與用戶簽訂的協議文本也要報送市客管處核準,確保計費標準、安全騎行、違約規定等與用戶息息相關的內容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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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年底前暫停投新車 給存量車上牌)

最後更新:2017-08-06 0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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