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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應係列熱點:重申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單車

21日,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在新聞發布會上對“出租車改革一年多效果如何?共享電動自行車增多、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如何治理?”等熱點問題話題進行回應:出租汽車改革一年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打車難”問題;重申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唿籲多方共治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總結推廣好經驗。

出租車改革一年多一定程度緩解打車難問題

據悉,交通運輸部委托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文件發布一年來的政策落地實施情況進行了第三方評估。

吳春耕今日表示,評估認為,國家層麵兩個文件發布以來,一些城市在規範巡遊車經營權管理、理順利益分配機製、優化運價調整機製及提升服務質量等方麵開始了積極有效的改革和探索。同時,各地積極創新管理服務方式,網約車管理開始步入良性發展軌道,行業發展前景得到市場認可。

評估還認為,政策實施取得預期效果,總體進展順利。國家相關部門大力推動,絕大部分城市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在保持行業基本穩定的情況下,逐步規範了網約車的發展,促進並開始探索了巡遊車的改革,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打車難”和群眾出行問題。

但評估同時也指出,雖然國家層麵兩個文件出台有一年時間,但從地方細化政策出台和落地實施的情況看,大部分地方政策剛發布不到半年,有些地方政策還在征求意見或製定過程中;已經發布了政策的城市,改革措施正在推進過程中,有的尚處於政策過渡期,改革成效尚未全麵顯現。

評估工作組基於現狀建議,包括推動地方落實改革政策、加快推動巡遊車轉型升級、盡快全麵實現網約車依法依規管理、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製、加強金融風險和市場壟斷行為監管、建立行業黑名單製度和市場退出機製、構建公平競爭政策環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等。

安全隱患多重申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8月1日聯合印發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吳春耕今日表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主要有幾個方麵考慮:一是,市場上投放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

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

三是,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

四是,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如車輛保養維護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極易出現隱患車輛上路行駛。

五是,電池汙染問題嚴重,主要使用鉛酸蓄電池等,大量廢舊電池被隨意拆解,嚴重影響環境等。

交通運輸部將繼續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指導各地落實好相關政策措施,建議各地審慎對待,從嚴掌握。對於已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建議深入研究論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完善配套政策製度,依法依規加強管理,防範各類問題和隱患。

再談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治理好經驗將總結推廣

因為亂停亂放和投放數量等問題,近期已有多個城市暫停投放共享單車,對於中新網記者“交通部後續是否會製定統一的行業電子圍欄技術標準、運維標準等?”問題。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回應稱,交通部關注到確實有一些城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暫停投放共享單車。這既體現“鼓勵”,又體現“規範”,其目的是為了確保“有序”,確保“安全”。

《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單車的管理主體,應要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建立相對科學合理的投放機製,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滿足老百姓出行需求。

對於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吳春耕表示,交通運輸部多次唿籲要要堅持多方共治原則,發揮好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的合力。目前,一些城市在積極探索電子圍欄等管理,取得了一些經驗,交通運輸部在密切關注、跟蹤,對好的經驗將適時進行總結推廣。

最後更新:2017-09-21 1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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