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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官“趕時髦” 微信調解化糾紛

“沒想到咱法官也這麼‘時髦’!用微信方式結案,不僅為我們及時解決了糾紛,還減輕了不少‘訴累’”。近日,河南省鄧州市的彭某在收到5萬元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款後,不由得發出讚歎,並向河南省淅川縣人民法院馬華強法官發來短信表示感謝。

2016年8月,原告彭某駕駛被告江蘇省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機械租賃公司”)的一輛重型混凝土泵車行駛至淅川縣九重鎮陶岔村時發生側翻,導致原告及他人受傷、車輛受損。該車輛在被告某保險公司湖北省宜昌市分公司處投保了商業險和交強險,事故發生時均在保險期內。該起事故中,原告彭某構成十級傷殘,支出醫療費用20585.5元;另有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費用合計10萬餘元。彭某要求被告在司乘人員保險額5萬元的範圍內理賠未果,遂起訴至淅川法院九重法庭,要求被告賠償其傷殘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5萬元。

九重法庭受理該案後,庭長馬華強考慮到雙方當事人距離遙遠,來往奔波耗時費力,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馬華強決定通過微信進行調解。

“馬庭長,能否讓原告把鑒定意見、醫療費票據、診斷證明、護理費收據等相關證據一並傳來?”湖北省宜昌市,被告方代理人發來微信。

“照片已發,請查收……”原被告雙方在馬華強的主持下有序地進行著舉證、質證、交換意見等程序。

“本代理人同意上述調解筆錄及調解意見,我們會盡快將賠償款支付到法院指定的專用賬戶上。”7月11日16:41分,被告方代理人曾某發來微信。

自7月5日立案至11日調解成功,共曆時4個工作日,除了電話聯係外,法官、原、被告三方共發出微信57條。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某保險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於8月10日前支付原告彭某殘疾賠償金、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5萬元;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525元,由被告某機械租賃公司負擔。

“微信結案”對法官來說,剛接觸時有些“煩瑣”,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辦案效率。為當事人省時、省力還節省了經濟成本,深受一些年輕當事人的歡迎。馬華強表示,緊跟時代步伐迎接“挑戰”,積極探索司法為民新模式,努力滿足人民群眾需求是法官的職責所在。(劉振偉 馬華強 張長海)

最後更新:2017-09-05 0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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