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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減持新規滿月仍有公司頂風作案 莫把監管當兒戲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減持新規實施滿月。一個月前的5月27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同時,深滬交易所出台細則,完善減持規定。

新規針對之前市場中出現的“過橋式減持”、“忽悠式減持”和“辭職式減持”等規避動作加強監管,從信息披露、減持規模等方麵作出更嚴格的限定,並新增特殊股東和“大宗接盤方鎖定6個月”等規定。

實施一個月來,減持新規對於規範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行為效果初步顯現,但同時,仍有不少公司頂風違規減持,挑戰監管紅線。

減持預披露數創新高減持家數、股數、金額均下降

相關數據顯示,減持新規實施後,一方麵,上市公司減持預披露數量創新高;另一方麵,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家數、股數、金額均出現大幅下降。

減持新規強化了信息披露,大股東、董監高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股份的15個交易日前向交易所報告減持計劃,並予以公告。據數據寶統計,6月以來兩市共有109家公司披露減持計劃,與前5個月30家的均值相比,增幅達2.63倍。

減持家數方麵,據數據顯示,5月27日至6月27日,兩市共有61家公司的高管實施減持股票計劃;而4月27日至5月27日,共有153家公司的高管實施減持股票計劃。高管減持公司家數與上一同期相比下降60.13%。

減持股數方麵,1月至3月,各月減持數量均超過10億股,4月和5月均超過8億股,6月以來股東減持股數降至2.32億股。

減持金額方麵,1月至4月,各月減持金額均超過100億元,5月減持金額94.96億元,6月以來減持金額降至34.02億元,與前5個月147.62億元的均值相比,降幅達77%。

此外,作為新規的重點規範對象,大宗交易“過橋式減持”也得到有效抑製。數據統計顯示,減持新規公布前今年大宗交易的日均成交額為27.4億元,而新規實施一個月,大宗交易日均成交額縮減為13.15億元,相比新規前降逾五成。

清倉式減持顯現十餘家披露違規減持

雖然減持新規效果明顯,但上市公司高管集體減持情況仍大量存在,部分持股比例較低的高管還集體清倉流通股。如光迅科技9名董事、高管發布減持計劃,合計擬減持不超過55萬股;金地集團9位董事高管擬合計減持不超329萬股;名家匯4名高管擬清倉所持流通股,合計減持不超500萬股。

不僅如此,上市公司重要股東也不乏清倉式減持計劃。分眾傳媒兩位大股東計劃分別減持所持有的股份,減持數量上限為所持股份比例的100%,意味著兩位股東“清倉式減持”。還有高盛旗下公司擬清倉口子窖,矽穀天堂擬清倉聯創電子。

此外,十餘家公司披露違規減持公告,公司股東和董監高“頂風作案”。

這些公告稱公司股東、董監高未提前披露減持計劃就違規減持,如清水源、蒙草生態、乾景園林、星網銳捷、中洲控股、濟民製藥、博敏電子、鵬博士、史丹利、九州通、東易日盛等。他們減持的理由五花八門,如正在休假未能及時充分解讀新規、急需資金、證券賬戶由其家屬代為管理和交易、家屬需要資金歸還借款等。事後都表示“深感懊悔和歉意”,將擇機增持、投資收益上交公司等。

青山紙業就在昨晚(27日)公告稱,公司董事劉潔於2017年6月19日賣出所持公司股票98.88萬股,成交金額398.16萬元。減持後,劉潔持有公司股票為0股。而劉潔稱因平時工作繁忙,證券賬戶由其家屬代為管理,其家屬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以上交易操作。而公司獲知上述消息後,對劉潔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其認真學習有關法規。劉潔對本次違規減持公司股份造成的負麵影響表示歉意。

不少投資者表示,事後隻是虛情假意的道歉,違規成本太低,如果隻是“批評教育”,根本起不了震懾作用。

全方位監管正進一步落地

從減持新規實施來看,監管主要還停留在書麵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製交易階段。“對於違規減持者沒有嚴懲措施,正是減持新規的一大短板,也將導致其威懾力嚴重打折。”市場人士表示。

其實,新規滿月之際,針對減持的全方位監管正進一步落地。

6月26日,深交所進一步明確股東存在四類違法違規行為不得減持股份:一是公司或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或偵查期間,行政處罰、刑事判決做出後6個月內,大股東不得減持;二是董監高因涉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處於上述期間的,不得減持;三是大股東、董監高被深交所公開譴責後3個月內不得減持;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在相關行政處罰或移送公安機關決定作出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恢複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製人和董監高,及其上述主體的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

對於違規減持行為,深交所稱將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相關股東、董監高予以書麵警示、通報批評、公開譴責、限製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二是對導致股價異常波動、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者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違規減持行為,從重從快予以處分;三是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減持行為,上報證監會予以查處。

就在昨晚,紅旗連鎖公告稱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控股股東曹世如於2016年5月10日和6月15日兩次合計減持紅旗連鎖總股本13%的股票,未在法定限製期限內停止股票買賣,違反法律規定減持的股票數量為10,880萬股,違反法律規定減持金額為58,208萬元。證監會責令曹世如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0萬元罰款。

在監管層“依法全麵從嚴”的監管理念背景下,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無視法律法規,無視中小投資者利益,受到懲罰是必然的。

“紅旗連鎖違規減持5.8億元才被罰600萬元,這個違規成本未免太低。”有投資者認為,與大股東違規減持動輒套現數億元相比,處罰力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市場違法成本低是造成相關主體冒風險違法違規的重要因素,管理層應該豐富處罰手段,加大處罰力度,打擊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真正有效地堵住製度中的各種漏洞,遏製大股東隨意減持行為,讓違法者敬畏監管,敬畏市場。”相關人士表示。

據悉,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研究在交易結算係統中設置技術控製措施,實現前端控製;對於不能通過技術手段前端控製的政策措施,將加大後端監控管理。對於減持過程中涉嫌虛假信息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更將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最後更新:2017-06-28 16: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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