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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高考報名注意事項
(一)關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現做出全麵客觀鑒定,並就其真實性負責(往屆畢業生、省外就讀高中生由村組、社區或補習學校、家長單位鑒定)。鑒定內容要完整、準確地反映在報名信息中,不得隻填寫“合格”或太過簡單的評語。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其他違法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二)關於體檢
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並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體檢時間由考區招辦決定。體檢工作嚴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執行。
(注:體檢中取消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簡稱轉氨酶﹞檢測。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體檢表中的“肝功能”所對應的“轉氨酶”欄目不能為空)
體檢工作由考區招辦會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主檢醫師由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的醫生擔任,並對其所下結論的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無效。
體檢結論要告知考生本人(分別給考生查看體檢結果),以免因結論錯誤導致招生錄取落選。錄取過程中,如須對體檢結論有疑考生做複查,由省招辦確定終檢醫院做最終裁定。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既往病史、殘障情況,否則被錄取後造成高校強製退學或開除,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關於體育專業考試
體育專業考試由青海師範大學承擔(另行通知)。省招辦負責政策落實和監督指導。
參加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由所在中學或考區招辦出據報考證明(寫清楚2017年高考報名考生號),專業考試具體事宜由青海師範大學公布。
專業考試合格者按體育類考生編排文化課考場,專業考試未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按普通類編排文化課考場、中職畢業生不編排文化課考場。
(四)關於藝術專業考試
參加高校單獨自行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由考區招辦出據報考證明,主要寫清楚參加青海省2017年高考報名的考生號,粘貼一張小二寸半身照片並加蓋考區招辦的騎縫章。
參加由我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由所在中學或考區招辦出據證明(寫清楚2017年高考報名考生號)。專業考試和報名工作由青海師範大學組織(另行通知)。
專業考試合格者按藝術類考生編排文化課考場,專業考試未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按普通類編排文化課考場、中職畢業生不編排文化課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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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遠航)
最後更新:2017-01-01 16: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