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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頭條一月內陷五起法律糾紛 或因模式自身存缺陷

今日頭條似乎進入多事之秋。

近日,百度收購今日頭條傳聞之外,8月15日,因認為今日頭條擅自刊登“中國籃鏡頭”文章,“中國籃鏡頭”所屬網站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今日頭條的所有人和經營者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8月15日,英超賽事版權方新英體育表示,今日頭條未獲得版權但其平台上卻出現了大量賽事集錦視頻,就此事正在取證調查。

粗略統計,這已是今日頭條在過去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裏,第五次陷入版權等方麵的糾紛了。除上述兩起事件外,從7月4日開始,騰訊、鳳凰網和導演陳劍分別以侵犯版權、不正當競爭、詆毀名譽為由,將今日頭條訴至法院。

對於上述糾紛,今日頭條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暫不便作出回應。但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天天快報、一點資訊等競爭對手的產品,今日頭條時常麵臨版權、不正當競爭等方麵的訴訟糾紛,業內分析人士指出,除平台模式自身缺陷外,今日頭條占據大量流量入口,涉足領域不斷擴大,最終導致其競爭者林立,糾紛四起。

平台之困

今日頭條麵臨的訴訟之中,尤以版權糾紛最盛,今年上半年便有多起此類事件發生。

5月2日,《南方日報》發布反侵權公告(第一期)也將矛頭指向了今日頭條,明確指出2016年至今(5月2日),今日頭條客戶端未經許可擅自轉載南方日報社版權作品近2000條;2017年4月26日,騰訊、搜狐起訴今日頭條,因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權和約稿版權。目前相關起訴已立案百餘件,要求今日頭條立即停止對涉案作品提供在線傳播,並就涉案作品索賠經濟損失百萬元。其中,騰訊、搜狐提起的訴訟,法院已在6月下旬作出判決,結果均是今日頭條構成侵權敗訴。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認為,今日頭條作為內容分發平台,雖然自身並不生產內容,但對於平台內作者的版權侵權行為,一般適用通知刪除規則,即隻有當權利人發出侵權通知而今日頭條不做刪除、斷開鏈接等處理時才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如果今日頭條對於用戶的侵權行為屬於明知或應知,也不適用通知刪除規則,即使權利人沒有發出侵權通知,今日頭條也應承擔侵權責任。而對於如何判斷今日頭條是否屬於明知或應知,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判斷,比如今日頭條對於用戶發布的侵權文章進行了推薦或者修改,則屬於明知或應知。”趙占領說。

對於平台內作者的約束,記者看到,用戶在注冊頭條號時,今日頭條提出了以下要求和規範:未經權利人授權發布他人原創內容,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未經授權發布他人身份證號碼、照片等個人隱私資料,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使用侮辱、誹謗造謠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商譽,或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未經授權發送企業商業秘密,侵犯企業合法權益。將對違規頭條號采取清除違規內容、扣分禁言、功能關閉甚至封禁等形式的處理。

在天天快報、一點資訊的入駐申請中,記者看到,對於內容侵權方麵規定,上述平台的表述也近乎如出一轍。

“實際上,平台類資訊APP更容易陷入版權糾紛中,因為入駐作者較多,於是在管理上容易分散精力,且均非平台直屬管理員工,對這些作者的約束力便明顯小於鳳凰、網易等擁有自己的采編隊伍的產品。”艾媒谘詢CEO張毅說,“就今日頭條個案而言,其最大的優勢是算法推送,但這也是一大缺陷,因為內容侵權往往是後知後覺,即被投訴後才會發現的,但在此之前,這些內容已經被大量推送出去。對於版權方而言,推送越多傷害越大;對平台而言,也容易陷入法律糾紛當中。”

頭條危局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於天天快報、一點資訊、UC頭條等競爭對手,今日頭條在版權內容上的官司時常見諸報端。

“實際上,並非其他平台手腳非常幹淨,就我所知道的,很多電視台、視頻網站與天天快報、一點資訊等平台,也常常因版權問題產生口角。”張毅向記者透露道,“但在輿論上,特別是在版權上,今日頭條似乎一直處於不利位置,根本原因在於今日頭條目前涉及範圍已不局限於文字內容,還涵蓋到了視頻、社交、直播、問答等領域,樹敵較多。反觀今日頭條的競爭對手,起步相對較晚,目前依然在內容分發領域深耕,他們的威脅顯然更小。”

據悉,今日頭條於2016年12月開始內測微頭條,在今年4月正式推出,並置於底部一級入口,用戶可通過微頭條添加好友,發送即時狀態並與好友分享;此外,今日頭條還在今年上線悟空問答、火山視頻等。

拓展延伸內容產品,也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今日頭條的市場地位。據易觀智庫監測到的數據,自2017年上半年,今日頭條的用戶數量、每日活躍用戶量、用戶滲透率三項數據均處於領先位置,騰訊新聞、天天快報位居第二;若單以內容分發平台統計,天天快報次於今日頭條位居第二,但以上三項數據的數據量隻有今日頭條的一半。在短視頻領域,今日頭條力推的火山視頻,以7.3%的用戶滲透率位居業內第八。

此外,有媒體報稱,今日頭條的廣告加載率已經達到20%。對於信息流產品來說這個廣告加載率已處在較高水平,增長空間十分有限。所以,今日頭條隻能不斷擴大用戶規模,但隨著移動互聯網整體用戶增速降低,今日頭條的用戶增速勢必會放緩,同時來自其他互聯網企業的競爭也會愈發激烈。

但是,在跑馬圈地的同時,今日頭條也成為眾矢之的,除來自搜狐、鳳凰等新聞資訊類產品競爭對手的訴訟外,今日頭條曾因為未經微博授權,擅自抓取用戶在微博平台發布的內容,引發微博怒關今日頭條的內容接口。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告訴記者,雖然微博與今日頭條分屬社交和內容兩大領域,但此事件依然是一次傳統的內容版權糾紛。

“互聯網頭部巨頭的虹吸效應明顯,當模式成熟時,市場地位難以撼動,其他玩家很難從中分得一杯羹。在內容領域,今日頭條就是領頭羊,每日活躍用戶近一億人次,這些巨大的流量可以直接變現,也可以成為其資源來衍生其他商業形態。加之互聯網的跨界門檻低,今日頭條對其他互聯網企業而言,是一個有價值的合作夥伴,也是一個巨大的威脅和挑戰。”速途網絡研究院院長丁道師說。

張毅認為,具體到新聞資訊和內容平台,今日頭條除擠壓競爭對手的生存空間外,抓取、推送內容的模式,也讓鳳凰、搜狐等公司的獨家版權內容受到挑戰。“但是歸根結底,各方對今日頭條的各類訴訟目前還僅僅停留在公關、市場營銷的層麵,一是誰都無力一口氣重創對方乃至吃掉對方,二是通過這種小規模騷擾給今日頭條的擴展造成阻力,三是給其他潛在的威脅如天天快報等予以警示。”張毅表示。

上述觀點與趙占領的看法不謀而合。“截至目前相關的侵權糾紛,原告的索賠要求往往在二三十萬元到一百萬元之間的範圍內,實際上這樣的賠償金額很難對侵權一方起到震懾作用,雙方的官司更多的是出於公關需求。”趙占領說。

(原標題:模式缺陷?今日頭條一月內陷五起法律糾紛)

最後更新:2017-08-26 09: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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