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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華電子“任性停牌”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廈華電子因長期停牌被監管層重點關注。近日,上交所一則紀律處分將廈華電子辦理停牌事項不審慎、重大事項進展披露和風險揭示不及時、不充分等細節曝光,同時對公司及時任公司董事長王玲玲予以公開譴責。
廈華電子被處罰折射了A股監管新風向。近日針對上市公司無視規則停牌引發的“隨意停、籠統說、停時長”等係列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不斷完善上市公司停複牌製度,強化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停複牌的一線監管,引導上市公司審慎行使停牌權利,維護市場交易的連續性和流動性。”
玩轉接力式停牌
經上交所查明,廈華電子首先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為由停牌長達9個月,最終在多次變更標的後宣告失敗。就在公司終止重組並承諾6個月不再籌劃重組期間,公司以籌劃非公開發行為由停牌,其間曆經披露定增預案、擬調整、決定不調整、再次擬調整,最後未調整並終止的多次反複,直至6個月重組承諾期滿,公司決定終止籌劃非公開發行事項,同時再次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為由繼續停牌長達2個月。
上交所指出,在廈華電子籌劃重組和非公開發行過程中,交易所公司監管部門除日常多次口頭提醒外,分別於2015年6月、8月和9月及2016年3月先後4次通過書麵函件和現場溝通方式提醒、督促廈華電子避免長期停牌。但廈華電子依然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開發行收購事項長期停牌,其間3次變更收購標的,先後籌劃收購火瀑雲項目、愛財網項目、蘋果信息項目和數聯銘品項目等4項標的,均以失敗告終。上交所認為,廈華電子辦理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發行停牌事項盡職調查不充分,論證不審慎,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造成不利影響,情節嚴重。
另據上交所調查發現,2015年6月24日,廈華電子時任董事長王玲玲已與愛財網絡(擬變更的重組標的)董事長等進行商談,並於7月7日達成合作意向。但公司在7月9日的公告中仍稱,重組各項工作在積極推行中,未揭示重組不確定性及重組標的可能發生變更的風險,直至7月15日才披露,將重組標的由火瀑雲公司更換為愛財網絡。此後,同樣的錯誤再次發生在公司終止重組並啟動非公開發行過程中,公司在重組進展公告中的“籠統說”,並未能充分揭示重組事項終止的風險。
經記者梳理,廈華電子這場重組再融資“接力跑”,其間曆經多次停複牌,累計停牌超過11個月。而據公司最新公告,因公司股東贛州鑫域正在籌劃與公司相關的重大事項可能涉及重大資產重組,廈華電子今年7月24日再次停牌。
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本次停牌能否高效成事尚不得知,不過上交所近日已對公司上述無視規則停複牌行徑予以紀律處分。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重組和非公開發行事項均屬對投資者影響重大事項。廈華電子在未經充分論證和審慎決策的情況下,啟動重大資產重組及非公開發行,雖經多次提醒、督促,依然不斷變更、調整、反複籌劃重大事項,其籌劃重大事項不審慎,導致公司股票長期停牌,嚴重影響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
此外,上交所認為,廈華電子籌劃的重組和非公開發行一直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但公司未能及時、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未及時、充分披露有關重組標的變更、終止、非公開發行方案調整的信息,風險揭示不充分,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預期和知情權。同時,廈華電子時任董事長王玲玲為公司實際控製人,並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負責停複牌事項的主要責任人,理應審慎決策公司股票停牌事項,積極推進並披露相關事項進展,並認真按照規定辦理信息披露和公司股票停牌事宜,但其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未審慎辦理停牌事項、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不完整、不充分負有責任。
對此,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對廈華電子及時任董事長王玲玲(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予以公開譴責。上交所表示,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廈門市人民政府,並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原標題:廈華電子“任性停牌”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最後更新:2017-08-01 06: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