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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明出口收匯調整後,資金貨物比如何計算? - 常見問題
1、某客戶 2014.4.1-2015.3.31 出口 200 萬,收匯 120 萬,其中 60 萬做了延收報告預計收匯日期是 2015.7.21,有一筆訂單金額 2 萬,由於國外工廠倒閉作了差額報告不收外匯,收匯無報告。
客戶 4 月調整前出口 200萬,調整後=200-60(調整出本月的出口)-2(多出口)=138萬。
調整前收匯 120萬,調整後也是 120萬。
資金貨物比=120/138=86.96%
2、該客戶 2014.8.1-2015.7.31 出口 150 萬,收匯 230 萬,其中 30 萬做了預收報告,預計 2015.10.3 出口。
7 月調整前出口 150萬,調整後=150+60(調整入本月的出口)=210萬。
調整前收匯 230萬,調整後=230-30(調整出本月的收匯)=200萬
資金貨物比=200/210=95.24%
最後更新:2016-12-28 06: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