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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規範房屋租賃征求意見 租賃雙方須網上實名備案
近日,廣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委發布《廣州市房屋租賃網上備案規則(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公開征求意見。今後租賃雙方自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需要實名辦理網上備案手續,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還需在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實名認證。
7月17日,廣州市發布的“租賃16條”,即《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提到建立健全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台,保障住房租賃市場供需信息透明、交易規則透明、各方信用透明。新發布的《意見》中,廣州市一級的房屋租賃管理機構要求建立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推行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並為公眾提供房屋租賃信息服務。
出租承租都要實名認證
《意見》明確,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賃企業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通過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辦理相關業務的,應當事先在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注冊並且經過實名認證。
《意見》要求,出租人、住房租賃企業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將用於出租的房屋信息如實錄入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由街道、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進行初審,區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審核確認。
《意見》規定,租賃雙方自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由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房屋,由房屋經營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經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促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由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手續。此外,房屋租賃當事人不采取網上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應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業務受理點辦理租賃合同備案。
租客可查出租人信息
據了解,經審核錄入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的房屋,當事人可以通過該平台發布租賃信息。承租人可以通過廣州市房屋租賃政府信息服務平台發布求租信息,也可以查詢該平台上房屋出租人的聯係方式。
(原標題:租賃雙方須網上實名備案)
最後更新:2017-09-17 09:03:08